華能(浙江)能源開發 2024-2025年度光伏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框架協議采購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11-2-449)
項目所在地區:浙江省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浙江)能源開發 2024-2025年度光伏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框架協議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容量:華能能源開發 管理各項目單位開發建設的各類型光伏項目:計劃建設容量為1200MW,分為若干個獨立項目實施,包括分布式光伏項目400MW、水面光伏400MW、地面光伏400MW等,招標人不保證本標段協議有效期內最終實施總容量不足或超出暫估總容量。
范圍:審核設計概算、編制管理概算、編制概算執行情況分析報告,編制工程造價分析報告、工程竣工結算及決算報告;開展全過程技經業務咨詢;協助招標人進行工程招標,負責編制最高投標限價;負責全過程工程結算;定期進行合同執行情況分析,分階段提交工程結算與工程概算的對比分析報告;負責造價對標指標的統計、匯總和分析工作;進行工程造價動態管理;配合審計及與工程造價有關的其它業務等,詳見技術要求。
框架協議有效期:框架協議簽訂生效起兩年。框架協議有效期內,根據管理各項目單位開發建設的光伏項目開發建設進度以及現場實際需要開始提供造價咨詢服務,至完成具體合同約定的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止。
關于招標代理服務費的聲明:本次招標為華能能源開發 光伏項目造價咨詢框架協議采購招標,每一個具體的光伏項目待取得批準建設文件后按“統招分簽”的原則,由具體項目單位與中標人簽訂合同。本次招標按1200MWp容量預估,招標人不保證本標段協議有效期內最終實施總容量不足或超出暫估總容量,風險部分需投標人充分考慮并包含于投標價格,招標代理服務費以本次投標總價為基礎,按招標文件規定的費率收取,不因框架協議執行金額進行調整。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個20MW等級及以上光伏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業績,相關業績需提供合同復印件
(2)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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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電話: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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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李工
傳真:010-51957412?
手機: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郵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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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編輯: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