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秭歸抽水蓄能電站前期設計報告技術審查服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TGT-ZG-202501)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湖北秭歸抽水蓄能電站前期設計報告技術審查服務已獲批準采購,項目業主及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湖北秭歸抽水蓄能電站前期設計報告技術審查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
2.2建設規模:
湖北秭歸抽水蓄能電站位于湖北省宜昌市秭歸縣茅坪鎮,距離秭歸縣、三峽大壩、宜昌市和武漢市的直線距離分別為6km、10km、35km和320km。工程開發任務為承擔電力系統調峰、填谷、儲能、調頻和緊急事故備用等,供電范圍為湖北電網。工程采用沖擊式發電機組和兩級抽水泵站組成的分離式抽蓄電站方案,電站裝機容量1600MW、裝設2臺單機容量800MW的沖擊式機組,兩級泵站各安裝3臺單機容量290MW的蓄能泵組,連續滿發小時數6h,具備日調節能力。初擬采用500kV電壓等級接入湖北電網,出線2回。
電站屬一等大(Ⅰ)型工程,樞紐工程由上水庫、下水庫、抽水系統、發電系統、開關站和交通道路等組成。上水庫利用長坪天然盆地,下水庫利用蘭陵溪天然溝谷筑壩形成。引水發電系統和抽水系統獨立布置于上、下水庫之間的山體內,均呈近北東向。上、下水庫進出水口水平距離約3426m,距高比3.6。區域構造穩定性較好,工程區50年超越概率10%水平向地震動峰值加速度值0.05g,地震基本烈度為Ⅵ度。工程地質條件較好,沒有影響工程建設的制約因素。上、下水庫成庫條件好,具備建壩條件。地下洞室群圍巖主要為晉寧期花崗巖、燈影組灰質白云巖和白云質灰巖,以Ⅱ、Ⅲ類為主。
2.3招標范圍及工作內容:
根據湖北秭歸抽水蓄能電站預可行性研究階段、可行性研究階段實際需要,中標人按招標人要求,委派技術專家組,開展以下工作并提出審查意見與建議。包括:預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正常蓄水位選擇專題報告審查;施工總布置規劃專題報告審查;樞紐布置格局比選專題報告審查;職業病危害預評估報告審查;工程安全預評價報告審查;治安反恐防范設計專題報告審查;工程安全監測專題報告審查;潰壩洪水風險分析專題報告審查;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
具體工作內容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發包人要求。
2.4服務期限: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未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未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湖北秭歸抽水蓄能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4)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5)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須具有國家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咨詢單位甲級資信證書(業務:電力(水電))。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須具有不少于2個已投產或核準抽水蓄能項目(裝機容量120萬千瓦及以上)前期勘察設計業績或可行性研究報告技術審查業績。
3.2.3主要人員要求:擬任本項目的
3.2.4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