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哈拉溝和石圪臺礦井水提標治理項目多介質與離子交換成套設備采購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項目概況:哈拉溝和石圪臺煤礦礦井水提標治理項目EPCO(設計、采購、施工及3年運營)總承包設計處理規模45000m3/d,水源為礦井水處理廠預處理后產水,其中哈拉溝煤礦設計處理水量24000m3/d石圪臺煤礦設計處理水量21000m3/d,處理后出水質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29項標準要求,蒸發結晶產品鹽硫酸鈉純度大于98%,氯化鈉純度大于98.5%,達到工業干鹽A類一等品要求。
招標范圍:多介質及離子交換成套設備主要包括:多介質過濾器罐體4臺,離子交換裝置3臺(含樹脂,單臺處理能力75m³/h),樹脂捕捉器3臺,脫碳塔2臺(單臺處理能力75m³/h),脫碳塔風機4臺,配套水泵等。
交貨期:成套設備于2025年6月30日到場。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應用在工業污水或礦井水水處理項目上的離子交換樹脂罐(含樹脂)銷售合同業績1份,離子交換樹脂罐處理能力≥50m3/h。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履約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1-08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1-1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