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航空港區淮海路比亞迪停車場光儲充一體化示范性項目PC總承包項目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鄭州航空港區淮海路比亞迪停車場光儲充一體化示范性項目PC總承包項目,具備招標條件。本項目招標人為河南鐵建投新基建有限公司。受河南鐵建投新基建有限公司委托,對該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鄭州航空港區淮海路比亞迪停車場光儲充一體化示范性項目PC總承包項目
2.2 項目編號:0635-2401G1240ZZ
2.3 項目概況:項目位于鄭州市航空港區淮海路比亞迪園區停車場內,共規劃104個充電車位。本項目建設內容分為電氣工程及土建工程,其中本項目電氣工程包括光伏系統、儲能系統及充電站系統的所有內容;本項目土建工程包括:新建新能源光伏車棚及基礎、新建電動汽車充電機柜、配電箱、箱變、儲能柜等設備基礎。光儲系統規模約為:本工程光伏發電系統在淮海路停車場停車位上建設光伏車棚,共占用約428個車位,可利用面積約為8960平,裝機容量約為1.998MWp,發電模式為自發自用余電上網,配置單晶硅610Wp組件3276塊,采用低壓0.4kV并網,共設置8個并網接入點,50千瓦逆變器3臺,150千瓦逆變器11臺,630千伏安箱變4臺。儲能系統:選用磷酸鐵鋰電池,建設規模3×(100kW/215kWh),考慮實際應用環境,儲能設施需具備光伏接入、市電接入、交流輸出能源控制等功能。快充區域配置充電主機2套,每套主機配置1臺超充(1樁1槍),11臺快充(1樁1槍);慢充區域配置80臺7千瓦一體式單槍交流充電機;合計104根充電槍,共計104個充電車位。低充區域配置4套電動自行車充電系統,可供48輛電動自行車同時充電。
2.4 招標范圍:本次招標范圍為包含協助招標人辦理相關手續、采購、施工、竣工驗收(包含電力接入上網及供電局驗收送電等)、移交前維護、交付投產、質保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作(含缺陷責任期)等全過程內容。
2.5 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00日歷天。
2.6 質量要求:
2.6.1設備材料質量要求:合格尺寸,外觀、性能符合標準且符合產品規格書的指標定義,可靠性滿足設計要求,滿足合同要求。
2.6.2施工質量要求:符合國家、電力行業、電網企業要求的合格標準,上述標準不一致的,以要求最高的標準為準。
2.7 工程安全標準和要求:按國家、河南省和鄭州市有關規定做好現場安全施工,實現安全事故零傷亡。
2.8 標段劃分:本項目為1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方)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持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3.2資質要求:
3.2.1投標人(或聯合體中任意一方成員)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在有效期內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2投標人(或聯合體中任意一方成員)須具有國家能源局(或原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頒發的在有效期內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等級為承裝五級、承修五級、承試五級及以上)。
3.3 業績要求:投標人(或聯合體中任意一方成員)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以來至少具有一項單項合同金額不少于1000萬元的電力工程類似項目業績,須提供合同協議書關鍵頁的掃描件或復印件。
3.4項目經理要求:
3.4.1投標人(或聯合體中任意一方成員)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機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具有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在有效期內的《建筑施工企業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需提供在本單位繳納社保關系(2024年1月1日以來連續六個月繳納的社會保險證明,且需提供與本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證明),并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投標人提供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承諾書,格式自擬)。
3.4.2投標人(或聯合體中任意一方成員)擬派項目經理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以來至少擔任過一項單項合同金額不少于1000萬元的電力工程類似項目業績項目經理職務,須提供合同協議書關鍵頁的掃描件或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合同中未體現項目經理的,需提供業主單位或第三方單位的證明文件。
注:企業業績與項目負責人業績可重復使用。
3.5 財務要求:投標人(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牽頭人提供即可)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財務狀況良好,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出具的無保留意見的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投標人的成立時間晚于以上規定年份的,按已有年份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來的企業財務報表。
3.6信譽要求:
(1)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方)自2021年01月01日以來,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沒有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沒有處于財產被重組、接管、查封、扣押或凍結狀態(提供加蓋投標人公章的承諾書,格式自擬)。
(2)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方)、法定代表人及項目經理自2021年01月01日以來均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提供加蓋投標人公章的承諾書,格式自擬)。
(3)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方)、法定代表人及項目經理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拒絕參與本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提供網站的“失信被執行人”查詢結果證明,網頁查詢結果加蓋投標人公章,查詢日期為招標公告發布日之后,以“信用中國”網站或“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的查詢結果為準,須完整填寫被執行人姓名/名稱及身份證號碼/組織機構代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投標人被列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的拒絕參與本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提供在“信用中國”網站的“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查詢結果證明。
(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項目投標【提供“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查詢打印的相關材料并加蓋公章】。
對于投標人(3)(4)查詢過程中輸入信息或查詢路徑不準確等的,可由招標人或代理機構在開評標當天進行查詢復核并留檔,以查詢復核結果為準。
3.7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7.1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
3.7.2聯合體中有同類資質的聯合體成員按照聯合體分工承擔相同工作的,應當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聯合體成員確定資質等級。
3.7.3組成聯合體投標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對聯合體投標的有關規定,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項目中投標。
3.7.4聯合體成員(含牽頭人)數量不超過2家。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12月3日上午9時00分至 2024年12月8日下午17時30 分。(節假日期間可正常獲取招標文件)
1. 招標條件
鄭州航空港區淮海路比亞迪停車場光儲充一體化示范性項目PC總承包項目,具備招標條件。本項目招標人為河南鐵建投新基建有限公司。受河南鐵建投新基建有限公司委托,對該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鄭州航空港區淮海路比亞迪停車場光儲充一體化示范性項目PC總承包項目
2.2 項目編號:0635-2401G1240ZZ
2.3 項目概況:項目位于鄭州市航空港區淮海路比亞迪園區停車場內,共規劃104個充電車位。本項目建設內容分為電氣工程及土建工程,其中本項目電氣工程包括光伏系統、儲能系統及充電站系統的所有內容;本項目土建工程包括:新建新能源光伏車棚及基礎、新建電動汽車充電機柜、配電箱、箱變、儲能柜等設備基礎。光儲系統規模約為:本工程光伏發電系統在淮海路停車場停車位上建設光伏車棚,共占用約428個車位,可利用面積約為8960平,裝機容量約為1.998MWp,發電模式為自發自用余電上網,配置單晶硅610Wp組件3276塊,采用低壓0.4kV并網,共設置8個并網接入點,50千瓦逆變器3臺,150千瓦逆變器11臺,630千伏安箱變4臺。儲能系統:選用磷酸鐵鋰電池,建設規模3×(100kW/215kWh),考慮實際應用環境,儲能設施需具備光伏接入、市電接入、交流輸出能源控制等功能。快充區域配置充電主機2套,每套主機配置1臺超充(1樁1槍),11臺快充(1樁1槍);慢充區域配置80臺7千瓦一體式單槍交流充電機;合計104根充電槍,共計104個充電車位。低充區域配置4套電動自行車充電系統,可供48輛電動自行車同時充電。
2.4 招標范圍:本次招標范圍為包含協助招標人辦理相關手續、采購、施工、竣工驗收(包含電力接入上網及供電局驗收送電等)、移交前維護、交付投產、質保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作(含缺陷責任期)等全過程內容。
2.5 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00日歷天。
2.6 質量要求:
2.6.1設備材料質量要求:合格尺寸,外觀、性能符合標準且符合產品規格書的指標定義,可靠性滿足設計要求,滿足合同要求。
2.6.2施工質量要求:符合國家、電力行業、電網企業要求的合格標準,上述標準不一致的,以要求最高的標準為準。
2.7 工程安全標準和要求:按國家、河南省和鄭州市有關規定做好現場安全施工,實現安全事故零傷亡。
2.8 標段劃分:本項目為1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方)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持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3.2資質要求:
3.2.1投標人(或聯合體中任意一方成員)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在有效期內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2投標人(或聯合體中任意一方成員)須具有國家能源局(或原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頒發的在有效期內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等級為承裝五級、承修五級、承試五級及以上)。
3.3 業績要求:投標人(或聯合體中任意一方成員)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以來至少具有一項單項合同金額不少于1000萬元的電力工程類似項目業績,須提供合同協議書關鍵頁的掃描件或復印件。
3.4項目經理要求:
3.4.1投標人(或聯合體中任意一方成員)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機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具有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在有效期內的《建筑施工企業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需提供在本單位繳納社保關系(2024年1月1日以來連續六個月繳納的社會保險證明,且需提供與本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證明),并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投標人提供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承諾書,格式自擬)。
3.4.2投標人(或聯合體中任意一方成員)擬派項目經理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以來至少擔任過一項單項合同金額不少于1000萬元的電力工程類似項目業績項目經理職務,須提供合同協議書關鍵頁的掃描件或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合同中未體現項目經理的,需提供業主單位或第三方單位的證明文件。
注:企業業績與項目負責人業績可重復使用。
3.5 財務要求:投標人(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牽頭人提供即可)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財務狀況良好,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出具的無保留意見的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投標人的成立時間晚于以上規定年份的,按已有年份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來的企業財務報表。
3.6信譽要求:
(1)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方)自2021年01月01日以來,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沒有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沒有處于財產被重組、接管、查封、扣押或凍結狀態(提供加蓋投標人公章的承諾書,格式自擬)。
(2)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方)、法定代表人及項目經理自2021年01月01日以來均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提供加蓋投標人公章的承諾書,格式自擬)。
(3)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方)、法定代表人及項目經理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拒絕參與本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提供網站的“失信被執行人”查詢結果證明,網頁查詢結果加蓋投標人公章,查詢日期為招標公告發布日之后,以“信用中國”網站或“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的查詢結果為準,須完整填寫被執行人姓名/名稱及身份證號碼/組織機構代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投標人被列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的拒絕參與本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提供在“信用中國”網站的“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查詢結果證明。
(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項目投標【提供“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查詢打印的相關材料并加蓋公章】。
對于投標人(3)(4)查詢過程中輸入信息或查詢路徑不準確等的,可由招標人或代理機構在開評標當天進行查詢復核并留檔,以查詢復核結果為準。
3.7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7.1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
3.7.2聯合體中有同類資質的聯合體成員按照聯合體分工承擔相同工作的,應當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聯合體成員確定資質等級。
3.7.3組成聯合體投標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對聯合體投標的有關規定,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項目中投標。
3.7.4聯合體成員(含牽頭人)數量不超過2家。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12月3日上午9時00分至 2024年12月8日下午17時30 分。(節假日期間可正常獲取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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