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理塘索絨、甘孜雅 江柯拉二期光伏發電項目 220kV 升壓站設計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本次招標采用資格 后審。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1)甘孜理塘索絨光伏發電項目
場址位于理塘縣奔戈鄉 、 甲洼鎮境 內 ,項 目 中心坐標為北緯 29°55′34.88″,東經 100°23′41.45。場址海拔高程 4100m~4700m,地勢較為開闊,為高山臺地、丘陵地形,四 周無遮擋。場區內土地為牧草地, 無自然保護區、無重要礦產區、無文物古跡等環境敏感區, 場區內暫無居民點。
根據初步設計成果,本項目裝機容量 1224.8MWp/1000MW,共 308 個光伏方陣,光伏 場區占地約 21000 畝,分 A、B、C、D、E 五個地塊,場址距 G318 國道和 S21 省道直線距 離均不到 3km,且與省道、國道間有鄉村公路連接,場區整體對外交通較好。
項目擬在場址新建兩座 220kV 升壓站,1#、2#升壓站分別匯集 154 個光伏方陣。1#、2# 升壓站分別通過 1 回 220kV 線路接入柯拉 500 千伏匯集站(調度名稱 500 千伏理塘站)后 將電能送到兩河口水電站,打捆并入四川電網運行。最終方案按審定的接入系統批復意見為 準。
(2)甘孜雅江柯拉二期光伏發電項目
場址位于甘孜州雅江縣柯拉鄉和紅龍鎮境內,項目中心坐標為北緯 29°58'57.59",東經 100°36'22.78"。場址區海拔高程在 4200m~4400m 之間,場址所處地貌為高海拔低起伏山地, 場區多丘陵,整體較為平緩。場區內土地主要為牧草地, 無自然保護區、無重要礦產區、無 文物古跡等環境敏感區,場區內暫無居民點。
根據初步設計成果,本項目裝機容量 1230.97416MWp/1000MW,共 312 個光伏方陣, 光伏場區占地約 22112.91 畝,分北部地塊、南部地塊兩個地塊。場址區北距 G318 國道直線 距離 10km,現有多條道路從場址穿過,場區整體對外交通較好。
項目擬在場址新建兩座 220kV 升壓站,1#、2#升壓站分別匯集 156 個光伏方陣。1#、2# 升壓站分別通過 1 回 220kV 線路接入柯拉 500 千伏匯集站(調度名稱 500 千伏理塘站)后 將電能送到兩河口水電站,打捆并入四川電網運行。最終方案按審定的接入系統批復意見為 準。
2.2 項目建設地點
(1)甘孜理塘索絨光伏發電項目:四川省甘孜州理塘縣。
(2)甘孜雅江柯拉二期光伏發電項目:四川省甘孜州雅江縣。
2.3 標段名稱
本次招標共計 2 個標段,即:
(1)甘孜理塘索絨光伏發電項目 220kV 升壓站設計施工總承包,以下簡稱“索絨升壓 站標”。
(2)甘孜雅江柯拉二期光伏發電項目 220kV 升壓站設計施工總承包,以下簡稱“柯拉 二期升壓站標”。
特別說明:
投標人若同時參與兩標段的投標,須按標段分別編制投標文件。評標階段,評標委員 會將按照標段順序(先索絨升壓站標、后柯拉二期升壓站標)進行評審。若投標人以獨立 投標的形式在索絨升壓站標被推薦為第一中標候選人,則該投標人以自己名義單獨或與其 他單位組成聯合體參與柯拉二期升壓站標投標的,在柯拉二期升壓站標不再被推薦為中標 候選人;若投標人以聯合體投標形式在索絨升壓站標被推薦為第一中標候選人,則該聯合 體或該聯合體成員以自己名義單獨或與其他單位組成新的聯合體參與柯拉二期升壓站標投 標的,在柯拉二期升壓站標不再被推薦為中標候選人。
2.4 招標范圍
(1)索絨升壓站標:
甘孜理塘索絨光伏發電項目 220kV 升壓站設計施工總承包招標范圍:負責 1#、2#升壓 站(含系統接入、繼電保護、調度自動化及通信) 的勘察設計,施工準備,土建施工,自購 設備及材料的采購和監造,所有機電設備的到貨驗收,設備安裝、檢驗、試驗、調試、試運 行、驗收,完工清場,缺陷責任期的處理;組織或參加發包人采購設備的設計聯絡會、出廠 驗收等;配合索絨升壓站標現場施工協調和對外協調,配合甘孜理塘索絨光伏發電項目對外 協調;配合甘孜理塘索絨光伏發電項目手續辦理(包括以項目業主名義辦理的相關手續)、 啟動驗收、工程試運行和移交生產驗收、專項驗收、竣工驗收、達標投產、工程創優策劃及 申報、防雷接地檢測、質量監督、安全評價驗收技術咨詢服務、職業健康評價驗收技術咨詢 服務等相關工作;配合甘孜理塘索絨光伏發電項目所涉及的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達標、審計、 竣工決算、后評價單位等;以及負責與索絨升壓站標相關的所有工作。
(2)柯拉二期升壓站標:
甘孜雅江柯拉二期光伏發電項目 220kV 升壓站設計施工總承包招標范圍:負責 1#、2# 升壓站(含系統接入、繼電保護、調度自動化及通信)的勘察設計,施工準備,土建施工, 自購設備及材料的采購和監造,所有機電設備的到貨驗收,設備安裝、檢驗、試驗、調試、 試運行、驗收,完工清場,缺陷責任期的處理;組織或參加發包人采購設備的設計聯絡會、 出廠驗收等;負責柯拉二期升壓站標現場施工協調和對外協調,配合甘孜雅江柯拉二期光伏 發電項目對外協調;配合甘孜雅江柯拉二期光伏發電項目手續辦理(包括以項目業主名義辦 理的相關手續)、啟動驗收、工程試運行和移交生產驗收、專項驗收、竣工驗收、達標投產、 防雷接地檢測、質量監督、安全評價驗收技術咨詢服務、職業健康評價驗收技術咨詢服務等 相關工作;配合甘孜雅江柯拉二期光伏發電項目所涉及的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達標、工程創 優策劃及申報、審計、竣工決算、后評價單位等;以及負責與柯拉二期升壓站標相關的所有 工作。
2.5 計劃工期(索絨升壓站標、柯拉二期升壓站標均適用)
合同計劃自 2024 年 9 月 20 日開始工作(實際開始工作時間以發包人或監理人文件明確 的時間為準),2025 年 10 月 31 日前具備并網發電條件,約 407 日歷天。
3.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應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投標人基本要求: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的獨立民事主體。
(2)投標人資質要求:
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且具有 承裝(修、試) 電力設施許可證,其中許可類別和等級為承裝類二級及以上和承試類二級及 以上;
2)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資質。
(3)投標人業績要求: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含當日)以來,具有 220kV 及以上電壓
等級的升壓站設計施工總承包(EPC)或施工總承包(PC)業績。
(4)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的主要人員最低要求:
1)項目經理: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及高級技術職稱,且自 2019 年 1 月 1 日(含 當日)以來,擔任過 110kV 及以上電壓等級的升壓站項目設計施工總承包(EPC)或施工 總承包(PC)項目經理或項目副經理;
2)安全負責人:具有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書,且自 2019 年 1 月 1 日(含當日)以來,具 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或輸變電項目安全管理工作經歷。
(5)投標人其它要求:無。
(6)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是。
(7)聯合體要求:
1)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成員(含聯合體牽頭人)家數須不超過 2 家,聯合體各方均 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的獨立民事主體。
2)聯合體牽頭人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一 級資質,且具有承裝(修、試) 電力設施許可證,其中許可類別和等級為承裝類二級及以上 和承試類二級及以上。
3)聯合體牽頭人必須具有本招標公告第 3 款第(3)條中要求的業績。
4)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參與本標段投標,也不得在本標段組成新的聯合 體投標。
(8)備注:無。
4.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4 年 08 月 09 日 22:00:00 至 2024 年 08 月 14 日 22:00:00 (北京時間 ,下同 ) 注冊、購買、下載電子招標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