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達南院修繕工程(項目名稱)設計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瑞達南院修繕工程 (項目名稱)已由 中國瑞達投資發展集團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中國瑞達投資發展集團 ,建設資金來自 企業自籌 (資金來源),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 中國瑞達投資發展集團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
2.2項目概況:
2.2.1投資規模:約4050萬元。
2.2.2總修繕建筑面積約13000平方米。其中一期約7500平方米;二期約5000平方米。
2.3招標范圍:瑞達南院修繕工程設計工作,包括不限于方案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圖預算編制及后續服務等。
2.4設計服務周期:50日歷天,其中方案設計周期為20日歷天,施工圖設計分一期、二期,一期設計周期為30日歷天,二期待定。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建筑行業乙級資質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乙級及以上資質;具備建筑面積10000平方米以上或占地面積30000平方米以上的老舊建筑或園區更新改造類工程設計業績;擬派的設計
3.2 本次招標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2.1聯合體各方必須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成員的分工、權利和義務;
3.2.2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項目投標。
4.技術成果經濟補償
本次招標對未中標人投標文件中的技術成果 不給予 (給予或不給予)經濟補償。給予經濟補償的,招標人將按如下標準支付經濟補償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