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馬廣場商業提升項目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奧馬廣場項目已由鄭州市二七區發展改革和統計局以河南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證明批準建設,招標人為鄭州奧馬置業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智能化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奧馬廣場商業提升項目智能化工程施工。
2.2項目地點:鄭州市二七區柳江路南、嵩山南路東。
2.3項目規模:奧馬廣場項目2#樓底商及4#樓商業合計48890.27㎡。
2.4合同估算價:約650萬元
2.5計劃工期:214日歷天
2.6招標范圍:奧馬廣場商業提升項目智能化工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的所有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本項目智能化工程施工圖和工程量清單范圍內的設備、材料、軟件的采購、安裝、調試、試運行、驗收、培訓、五方對講的配合調試、質保期內的維修保養等全部內容。包括:智能化工程設計圖紙范圍內的綜合安防管理系統、信息通訊系統、建筑設備管理系統、商業運營服務系統及其他配套系統工程等。
2.7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一個標段。
2.8質量要求:工程質量符合國家現行規范和標準要求,質量達到合格工程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格要求: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具有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業績要求:
3.2.1企業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20年1月1日以來(以竣工(或交工)驗收報告的時間為準)完成過單項合同額在500萬元及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項目業績。
3.2.2項目經理業績要求:擬派項目經理自2020年1月1日以來(以竣工(或交工)驗收報告的時間為準)完成過單項合同額在500萬元及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項目業績。
3.2.3 業績證明材料:須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書、竣工(或交工)驗收報告;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書需體現項目經理的姓名,企業業績和項目經理業績可以重復。
3.3人員要求: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 機電工程 專業 貳級及以上 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4財務要求:財務運行狀況良好,沒有財務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提供財務狀況良好說明書,格式自擬),投標時提供 2020、2021、2022 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投標人的成立時間少于本條規定年份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狀況表和納稅社保證明材料。
3.5信譽要求:
3.5.1投標人通過“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務”-“失信被執行人”-跳轉至“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網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詢企業、法定代表人、擬派項目經理,并提供查詢網頁截圖,有失信記錄的將被取消投標資格。(投標人須提供網站查詢打印頁,打印頁需包括查詢日期,查詢日期為公告發布之后至投標截止時間前)。
3.5.2 其他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2021年1月1日以來沒有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未存在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情況(由投標人出具承諾)。
3.6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7其他要求:
3.7.1投標人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23年1月1日以來任意一個月的繳納稅收證明、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投標人,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
3.7.2投標人需提供2021年1月1日以來無行賄犯罪承諾書,內容應包含企業、法定代表人、擬派項目經理(由投標人出具承諾)。
3.7.3投標人需承諾遵守《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且未被列入尚在執行期的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由投標人出具承諾)。
3.7.4自招標文件發布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內,投標人未被列入環保失信黑名單(由投標人出具承諾)。
3.7.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提供投標人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查詢的公司信息、股東或投資人相關信息截圖或報告,并加蓋單位公章】。
4.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5月14日(北京時間)。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
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流程請聯系010-68818478
聯系人:劉靜
手機: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郵箱:1490789738@qq.com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奧馬廣場項目已由鄭州市二七區發展改革和統計局以河南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證明批準建設,招標人為鄭州奧馬置業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智能化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奧馬廣場商業提升項目智能化工程施工。
2.2項目地點:鄭州市二七區柳江路南、嵩山南路東。
2.3項目規模:奧馬廣場項目2#樓底商及4#樓商業合計48890.27㎡。
2.4合同估算價:約650萬元
2.5計劃工期:214日歷天
2.6招標范圍:奧馬廣場商業提升項目智能化工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的所有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本項目智能化工程施工圖和工程量清單范圍內的設備、材料、軟件的采購、安裝、調試、試運行、驗收、培訓、五方對講的配合調試、質保期內的維修保養等全部內容。包括:智能化工程設計圖紙范圍內的綜合安防管理系統、信息通訊系統、建筑設備管理系統、商業運營服務系統及其他配套系統工程等。
2.7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一個標段。
2.8質量要求:工程質量符合國家現行規范和標準要求,質量達到合格工程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格要求: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具有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業績要求:
3.2.1企業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20年1月1日以來(以竣工(或交工)驗收報告的時間為準)完成過單項合同額在500萬元及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項目業績。
3.2.2項目經理業績要求:擬派項目經理自2020年1月1日以來(以竣工(或交工)驗收報告的時間為準)完成過單項合同額在500萬元及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項目業績。
3.2.3 業績證明材料:須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書、竣工(或交工)驗收報告;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書需體現項目經理的姓名,企業業績和項目經理業績可以重復。
3.3人員要求: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 機電工程 專業 貳級及以上 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4財務要求:財務運行狀況良好,沒有財務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提供財務狀況良好說明書,格式自擬),投標時提供 2020、2021、2022 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投標人的成立時間少于本條規定年份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狀況表和納稅社保證明材料。
3.5信譽要求:
3.5.1投標人通過“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務”-“失信被執行人”-跳轉至“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網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詢企業、法定代表人、擬派項目經理,并提供查詢網頁截圖,有失信記錄的將被取消投標資格。(投標人須提供網站查詢打印頁,打印頁需包括查詢日期,查詢日期為公告發布之后至投標截止時間前)。
3.5.2 其他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2021年1月1日以來沒有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未存在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情況(由投標人出具承諾)。
3.6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7其他要求:
3.7.1投標人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23年1月1日以來任意一個月的繳納稅收證明、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投標人,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
3.7.2投標人需提供2021年1月1日以來無行賄犯罪承諾書,內容應包含企業、法定代表人、擬派項目經理(由投標人出具承諾)。
3.7.3投標人需承諾遵守《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且未被列入尚在執行期的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由投標人出具承諾)。
3.7.4自招標文件發布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內,投標人未被列入環保失信黑名單(由投標人出具承諾)。
3.7.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提供投標人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查詢的公司信息、股東或投資人相關信息截圖或報告,并加蓋單位公章】。
4.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5月14日(北京時間)。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
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流程請聯系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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