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達大廈26層裝修設計及改造工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和方法
1.1招標條件
桑達大廈26層裝修設計及改造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經中國中電國際信息服務 批準,現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1.2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工程名稱:桑達大廈26層裝修設計及改造工程
2.1.2工程
(2)對桑達大廈26層公共區域及室內區域墻面、地面、天花、墻體進行拆改并重新裝飾;更換原有強弱電、給排水、潔具、門窗等。
(3)為實現人才房“拎包入住”的基本要求,擬配置床、沙發、桌椅、衣柜、窗簾等,另配置基礎電器。
2.3合同限制價:365萬元
2.4工期:計劃開始工作日期2024年4月25日,計劃竣工日期2024年8月10日,工期 107日歷天。
2.5質量標準:
(1)設計質量標準:滿足國家現行的工程設計方面的規范、規程、標準以及當地相關部門的相關規定。
(2)施工質量標準:按照國家、省、市現行質量驗收規范驗收,以及當 地相關部門的相關規定, 必須達到合格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格要求
3.1.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1)、(2)和(3)項要求:
(1)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有效的營業執照;
(2)設計資質:須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建筑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證書或工程設計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證書或建筑裝飾工程設計專項乙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3)施工資質: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1.2財務要求:提供2022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包含但不限于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或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3.1.3業績要求:投標人近三年(2021年3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過一個合同金額300萬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業績(注:須提供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書和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備案表作為證明材料,且證明材料中須體現合同金額和竣工日期)。
3.1.4信譽要求:投標人在“信用中國”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提供本公告發出之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之前的信用中國網頁查詢截圖。
3.1.5項目經理(項目總負責人)資格要求: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提供項目經理無在建承諾書,承諾書格式自擬)。
3.1.6設計負責人資格要求:投標人擬派設計負責人須具備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證書。
3.1.7施工負責人資格要求:投標人擬派施工負責人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提供施工負責人無在建承諾書,承諾書格式自擬)
注:項目經理、施工負責人須為聯合體牽頭單位(施工方)的在職員工,設計負責人須為承擔設計任務單位的在職員工,項目經理可與施工負責人兼任,提供三類人員的勞動合同及本單位為其繳納的近3個月社保證明。
3.1.8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擬投入本項目的施工員、質量員、材料員、資料員具備有效的崗位證或培訓合格證,擬派安全員應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證)。
3.1.9其他要求:/
3.2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與本項目其他投標人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
3.2.2與本項目其他投標人存在直接控股關系。
3.2.3本項其他投標人存在管理關系。
3.2.4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存在以下嚴重不良情形:
(1)被本項目所在地省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依法暫停、取消投標成禁止參加招標活動的。
(2)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執照、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吊銷資質證書狀態。
(3)進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情形的。
3.3 本次項目接受聯合體參加招標活動
聯合體投標的,在聯合體協議中明確各方的工作內容,聯合體成員必須滿足本項目設計或施工相應資質要求,聯合體成員最多為2家,且以施工方為聯合體牽頭單位;聯合體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許聯合一次,多次聯合組成多個聯合體的將視為無效聯合體。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規定的要求。聯合體投標報名時由牽頭人進行報名,備注聯合體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