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價公告
1 采購條件
本項目 山東發展投資(景泰)A區40萬千瓦風電場項目一標PC工程 (項目名稱)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采用公開詢價的方式對本項目 35kV電力電纜二次采購 進行擇優選定供應商。
2 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
2.1 項目概況
山東發展投資(景泰)A區40萬千瓦風電項目一標PC工程(下文簡稱“本工程”)位于景泰縣南部的喜泉鎮和中泉鄉境內,場址中心距離縣城約 30km,風電場具體地理位置介于東經 103°52'2.97"~104°15'34.44"、北緯 36°48'33.20"~37°0'38.80"之間,風電場為山地地形,場區海拔高程介于 1740m~2320m 之間。
本項目總裝機容量155.68MW。該項目擬裝安裝28臺5.56MW風機,配套安裝28臺箱式變壓器,本工程新建一座110kV升壓站,110kV升壓站安裝4臺150MVA的三相三繞組電力變壓器。本期建設3臺150MVA主變壓器并預留一臺150MVA主變的安裝位置。本站以2回110kV線路接入景泰南330kV升壓站110kV側,通過景泰南330kV升壓站主變升壓后接入電網。110kV電氣主接線:采用“一場兩站”的形式,在升壓站內設置兩條單母線接線的110kV配電裝置;主變35kV側采用單母線接線,每臺變壓器35kV側配置1段35kV母線,35kV母線接入風機進線、無功補償、儲能、站用電等;每臺主變低壓側每條35kV母線裝設1套±45MvarSVG無功補償裝置。
2.2 采購范圍
工作范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電力電纜的設計、制造、型式和出廠試驗、出廠前預組裝檢查、包裝發運、運輸至光伏電站工地招標方指定地點(車板交貨)、現場開箱檢查、提供技術文件及資料、技術培訓;現場安裝、現場試驗、試運行和交接驗收指導;售后服務;辦理相關檢驗證件等。
電力電纜需求一覽表
序 號 | 電 纜 型 號 | 單位 | 數量 | 數量 | 備 注 |
1 | ZC-YJY23-1.8/3KV-3*300 | 米 | 11760 | 1 | |
2 | ZC-YJY63-1.8/3KV-1*300 | 米 | 1960 | 2 | |
3 | ZC-YJY23-26/35KV-3*70 | 米 | 3750 | 3 | |
4 | ZC-YJY23-26/35KV-3*240 | 米 | 2240 | 4 | |
5 | ZC-YJY23-26/35KV-3*300 | 米 | 7390 | 5 |
注: 1、本供貨范圍電力電纜型號和數量僅供投標報價所用,投標人按照單位長度報價,最終訂貨型號和長度以電纜清冊為準。
2、根據工程實際需要需增加數量時,報價人須以原價繼續提供貨物。電力電纜和控制電纜剩余完整100米以上可按訂貨價格退。
本工程的電纜敷設于室外電纜直埋和場內電纜溝敷設。
報價人保證提供的電纜全新的、先進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技術經濟性能符合本技術規范的要求。
報價人應提供詳細的供貨清單,清單中依次說明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產地、生產廠家等內容。對于必需的部件,即使數目不足,報價人仍需在執行合同時補足。若根據項目實際情況需增加電纜時,報價人應繼續提供電纜,單價按投標文件中的單價執行。
報價人應提供所有安裝和檢修所需專用工具,并按詢價文件格式提供詳細供貨清單。
3 交貨時間、地點
3.1 交貨時間
初擬交貨時間:2024年1月08日。
具體交貨日期、批次、數量根據買方書面通知確定。
3.2 交貨地點
本采購項目工地現場采購人指定地點(車板交貨)。
4 報價人資格要求
4.1 本次采購要求報價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1)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組建、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制造廠商,具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
(2) 在專業技術、設備設施、人員組織、業績經驗等方面具有設計、制造、質量控制、經營管理的相應的資格和能力。
(3) 報價貨物要滿足技術先進、成熟、安全可靠的要求,近3年內具有5項以上類似設備供貨業績。
(4) 具有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提供有效的ISO9001質量保證體系認證證書。
(5) 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商業信譽及財務狀況,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6)滿足項目業主(山東發展投資控股集團 )合格供應商要求。
4.2 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4.3 報價人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禁止報價的情形。
4.4 本次采購采用資格后審的方法對報價人的資格進行審查。
4.5 報價人近三年未被列入電建集團及中南院的禁入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