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表處置場放射性廢物2023年度公路運輸服務采購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龍和近地表處置場放射性廢物2023年度公路運輸服務采購已審批,資金來源已落實。招標人為甘肅龍和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受招標人委托,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編號
LHEP-FW-GKZB-23-0003
2.2 招標項目名稱
龍和近地表處置場放射性廢物2023年度公路運輸服務采購
2.3 招標項目概括
龍和近地表處置場放射性廢物2023年度公路運輸服務
2.4 招標范圍
龍和近地表處置場放射性廢物2023年度公路運輸服務
2.5 項目實施地點
廣東省內的中廣核集團所轄大亞灣核電基地-甘肅省酒泉市金塔縣核技術產業園龍和近地表處置場
2.6 服務期限
本項目運輸計劃于2023年3月-2023年12月份分批實施。以甲方實際運輸安排為準。其中,2023年3月31日前應將首批次廢物運離核電基地。
2.7 質量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投標人應滿足以下要求:
(一)投標人應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具有放射性物品運輸所需的車輛、駕駛員、押運員資質,且財務狀況良好,能為本項目在合同期內順利實施提供充足的保障,并在專業技術、設備設施、人員組織和管理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項目的能力;
(二)投標人須具有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如營業執照不是三證合一的,還應具有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
(三)投標人應具有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頒發的放射性物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含三類放射性物品)或者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7類);
(四)投標人須信譽良好,近三年內不曾在任何合同中違約或被逐,或因投標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投標人近三年內無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并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
(五)投標人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中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
(六)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招標項目的投標。
(七)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