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南U2場址海上風電項目設備監造服務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半島南U2場址海上風電項目設備監造服務公開招標, 招標人為山東 時代投資發展有限公司,項目單位為:山東 時代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 項目概況
國華投資山東半島南U2場址海上風電項目位于位于山東省威海市海域,離岸距離約32公里,水深30~33米,規劃容量600MW,場址總約面積95.6km2。
本風電場擬布置71臺8.5MW風力發電機組,分兩期開發建設,一期擬布置36臺8.5MW風力發電機組,裝機容量306MW,含海上升壓站及陸上集控中心;二期擬布置35臺8.5MW風力發電機組,裝機容量297.5MW。風電機組發出電能通過35kV集電海底電纜接入海上升壓站,升壓后通過2回220kV海底電纜接入陸上集控中心,并以220k電壓等級接入山東電網。
2.1.2 招標范圍:
半島南U2場址600MW海上風電場工程項目分兩期項目建設,本次兩期項目的設備監造服務合并招標,具體工作內容如下:
U2-1期項目服務范圍為對海上升壓站上部組塊主體結構、導管架、樁、風機單樁基礎鋼管樁及附屬構件、塔筒、部分風力發電機組部件、海上升壓站一次設備、陸上升壓站一次設備和35kV/220kV等級海底光電復合纜等設備制造過程中的進度、質量進行全過程監督和控制,并負責協調發貨進度,定期(周、月、季)提交監造報告,項目結束后提供監造竣工資料,撰寫項目廠家監造評價報告,并提供委托方所希望的各種技術支持。
U2-2期項目服務范圍為對風機單樁基礎鋼管樁及附屬構件、塔筒、部分風力發電機組部件、35kV/220kV等級海底光電復合纜等設備制造過程中的進度、質量進行全過程監督和控制,并負責協調發貨進度,定期(周、月、季)提交監造報告,項目結束后提供監造竣工資料,撰寫項目廠家監造評價報告,并提供委托方所希望的各種技術支持。
2.1.3 服務期限:
U2-1期項目計劃開工日期暫定2023年3月15日,計劃服務周期70個人月;U2-2期項目計劃開工日期暫定2023年6月1日,計劃服務周期38個人月。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應具備在有效期內的電力設備專業乙級及以上設備監理單位資格證書,同時具有CMA或CNAS頒發的檢驗檢測機構認可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8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2份海上風電項目設備監造合同業績;監造合同內容需包括鋼結構(塔筒或鋼管樁)及電氣成套設備(至少包含主變設備);業績可以是組合業績,1份鋼結構和1份電氣成套監造業績為一份合格業績。投標人須提供符合本次招標要求業績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簽訂時間,并能清晰顯示項目名稱、招標人、監造范圍等。投標人所提供的業績應是自己完成的,其他委托方式完成的業績無效。
【4】信譽要求:/
【5】總監理工程師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總監理工程師的有效注冊設備監理師資格證書。
(2)總監理工程師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海上風力發電工程設備監造(監理)總監理工程師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總監理工程師業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體現工程名稱、監造范圍、總監理工程師及單位名稱)。需提供總監理工程師本人就職于投標單位近12個月的社保證明。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試驗檢測儀器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02-17 12: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02-2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