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連云港堿渣治理與資源化利用創新示范項目已由連云港市發改委以連發改備〔2022〕13號批準建設,項目招標人為中核生態環境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堿渣采挖工程EPC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連云港堿渣治理與資源化利用創新示范項目堿渣采挖工程EPC總承包。
2.2 招標編號:BRR-2022-ZB2-ZB-019-06。
2.3 項目概況:連云港堿渣治理與資源化利用創新示范項目設計規模為日處理不小于2.32萬方堿渣。本項目位于江蘇省連云港市連云區,以消化連云港堿業公司存量堿渣和改善生態環境為目的,以堿渣資源化利用為目標,消除堿渣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改善人居環境,盤活土地資源。
2.4 招標范圍
(1)根據國家及規范要求、《勘察報告》、《壩體穩定性評價報告》完成堿渣采挖方案設計并通過招標人認可的專家論證。
(2)按照設計方案負責將堿渣化漿后輸送至招標人工藝系統中(渣漿收集池)。
(3)按照設計方案負責在堿渣采挖過程中同步完成堿渣池壩體削降工程。
(4)若出現壩體穩定性風險,負責對堿渣池壩體危險區域進行加固處理。
(5)按照設計方案負責堿渣池壩體安全監測系統建設,包括監測設備安裝、監測設備運行及維護。
(6)負責堿渣采運過程中的各類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車輛運輸、臨時道路修筑、輸送管道鋪設等。
(7)制定施工安全應急預案。
具體內容詳見技術規格書。
2.5 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行業、地方政府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規定以及技術規格書要求。
2.6 工作期限:合同簽訂后至完成3484萬方(預估)堿渣采挖以及壩體削降工作,預計合同期約5年,預計正式采挖開始時間為2023年8月1日,具體日期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7采挖試驗要求
因本項目無參考做法,因此要求踏勘期間投標人組織機械進場試驗,試驗過程要嚴格按照《連云港堿渣治理與資源化利用創新示范項目壩體穩定性分析報告》(見附件)要求開展。采挖試驗時間需在發布招標公告之日起40日內完成。試驗結果需滿足3天穩定產出。
2.7.1 采挖試驗目的:通過試驗完成設備選型、采挖量計量、渣漿含水率等基礎數據收集,并驗證方案的經濟性、安全性和可行性等。在滿足本技術規格書要求的各項技術參數指標前提下,投標人可以根據試驗情況提供更優的采挖技術方案,經專家評審后作為投標的技術文件。
2.7.2 采挖過程工程量的確認:采用無人機(無人船)進行全數字攝影地形圖測繪的方式進行測定。并利用絞吸挖泥船自帶流量計、濃度計進行輔助測量。要求流量計和濃度儀經過招標人指定的第三方進行標定。
2.7.3 采挖試驗規模:利用1臺滿足技術要求的絞吸挖泥船,日工作不低于20小時,連續3日穩定運行,實現堿渣采挖含固率穩定,并確定實際原狀堿渣采挖量(70%含水率堿渣抽取量不能低于300立方/h)。試驗中需要采取措施對干堿渣進行化漿處理,處理后滿足進入堿渣處理系統濃度要求,處理量滿足設計需求,試驗方法、流程及結果等需在采挖試驗報告中詳細描述。
2.7.4 采挖試驗區域:試驗面積不超過10000平米,結合《連云港堿渣治理與資源化利用創新示范項目壩體穩定性分析報告》選定采挖試驗區域,暫定為0#堿渣池,具體由招標人統一劃定。
2.7.5 采挖試驗期間用水用電:招標人為采挖試驗協調提供水源、用電接口。水源暫定為1#渣池西側,用電從項目現場接駁,由此產生費用由參與試驗的單位承擔。
2.7.6 投標人進場開展試驗之前,招標人將與投標人簽訂安全免責協議。
2.7.7 不論投標人是否能夠中標,試驗期間所有的費用均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2.7.8 投標時未提供采挖試驗成果報告,則視為未響應技術要求,其投標將被否決。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是具有獨立訂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
3.2 投標人應同時具備以下資質:
①設計資質:應具有有效的市政行業甲級或水運行業甲級或水利行業甲級或綜合設計甲級資質。
②施工資質:應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或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
3.3 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4 投標人委派項目主要負責人應滿足以下條件:
①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應具有有效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港口與航道工程或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證,且同時具備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同時具備10年及以上施工現場管理工作經歷,同時在確定中標人時不得擔任其它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②投標人擬派設計總負責人:應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
③投標人擬派技術負責人:應具有工程技術類高級職稱,且具備10年及以上施工現場管理工作經歷。
3.5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投標人以聯合體投標應滿足以下要求:
3.5.1若聯合體投標應遞交“聯合體協議書”,明確約定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承擔的工作和責任,并將該共同協議隨投標文件一并提交。且本項目只限兩家組成聯合體投標。
3.5.2聯合體牽頭人可為施工企業或者為設計單位,各聯合體成員為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
3.5.3聯合體各方簽署共同協議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再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與其他聯合體在同一項目中投標,否則,其投標和與此有關的聯合體的投標均將被拒絕。
3.5.4聯合體各方可以授權聯合體牽頭人代表所有聯合體成員負責投標,并向招標人提交由所有聯合體成員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書;合同簽署階段與合同實施階段必須由聯合體成員共同進行。
3.5.5聯合體投標的,將聯合體協議書隨投標文件一起遞交。
3.5.6聯合體的投標文件及中標后共同簽署的合同對聯合體各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并承擔連帶法律責任。
4. 招標文件獲取
4.1 獲取時間:2022年12月22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16:00時止(北京時間,下同)。
4.2 獲取方式:網絡下載形式。
(1)文件費用:人民幣(大寫)貳仟元整(¥2000.00),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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