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頭鎮150MW漁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工程招標公告
現將該項目的EPC總承包工程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廣東省茂名市高州市潭頭鎮潭頭村和北蘭村。
2.1.2建設規模:直流側容量:150MWp,配置10%×2h(15MW/30MWh)儲能。
2.1.3工期:
計劃工期:2025年12月30日前全容量并網發電,分期建設一期擬計劃建設80MWp,二期擬建設70MWp。
計劃開始工作日期:2022 年 07 月 10 日(暫定,具體開工時間以監理下發的開工令為準)。
2.2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內容:
2.2.1前期技術咨詢服務(不含送出工程):包括項目建議書、可研總報告及相關申報材料編制,地形測繪及巖土勘察報告,接入系統、電能質量、環評、水土保持、地質災害評估、安全預評價、職業衛生健康、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等所有專題報告編制及評審,以及相關前期配合工作。
2.2.2 EPC總承包服務:完成項目部分前期工作和工程范圍內全部工程作業,包括光伏區、升壓站、集電線路、儲能站等的勘察設計、設備采購供貨、土建及安裝施工、調試試驗及檢查、全站全容量并網安全穩定運行240小時試運行、消缺、性能試驗、整套系統的性能保證的考核驗收、技術和售后服務、人員培訓、完成竣工驗收及國家驗收所涉及到的環保、水保、消防、質檢、并網安評、安全竣工驗收、職業健康三同時、功率調節和電能質量測試等一攬子工作。協助招標人辦理開工許可證、并網調度協議、購售電合同、征地、租地等及與地方關系協調等,并以招標人身份繳納建設期光伏區建設用地租金、進場道路用地租金、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賠償、漁業及農業補償以及施工中臨時用地產生的遷移補償費、余物清理費、臨時土地租用費。
2.2.3招標范圍不包括:升壓站及儲能站永久征地費、工程監理費用,以及招標人根據法律規定以及當地政策要求向項目所在地政府應繳納的相關規費、稅金(比如永久征地相關規費、耕地占用稅、水土保持補償費、土地復墾費等)。針對以上費用,由招標人據實支付相應費用,但具體對應工作的協調推進由投標人負責。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法人資格,且注冊資本金在3億元及以上,具有合法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
3.2 投標人必須同時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以下資質及要求:
3.2.1 電力行業甲級設計及以上資質;
3.2.2 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
3.2.3 可從事資質證書許可范圍內相應的建設工程總承包業務;
3.3 投標人應具有完整的質量管理、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體系認證。
3.4 投標人應具有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起,含在建項目和已竣工投產項目,其中已竣工項目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累計150MW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業績,并提供相應的業績證明文件。
3.5 擬派項目經理具有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需要提供與投標單位一致的社保繳納證明,以及近三年擔任過至少一個30MW及以上新能源項目(光伏發電項目)經理的業績證明(需提供合同協議書)。
3.6 本項目只接受投標人的資質和業績,母子公司等資質業績不得相互借用。
3.7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近3年(2019年至今)所履行的合同沒有受到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處罰;無因投標人違約或不恰當履約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訴訟記錄;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的狀況;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8 近3年(2019年至今)財務和資信狀況良好。具有足夠的流動資金來承擔本投標工程,應具有獨立審計機構審計過的最近三年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沒有財產被接管凍結,或虧損處于破產狀況。(如截止投標前24小時,審計機構尚未審計完成投標人2021年度的財務報表,投標人可提供2018-2020年度的財務和資信狀況以及相關審計報表。
3.9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方應具備本節3.2、3,3、3.4項列出的資格條件。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自2022年6月10日9時00分至2022年6月16日9時00分
備注:投標單位沒有在網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m.yzpb.com.cn會員區后查閱公告
聯系人:馬工
咨詢電話:010-51957412
手 機: 18701298819, ;
郵 箱: 1051008819@qq.com
電力公眾微信號:18701298819
相關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請登記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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