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寧夏電力靈武公司廠內自發自用分布式光伏EPC公開招標,項目招標編號為:CEZB210408264,招標人為 寧夏靈武發電有限公司,項目單位為: 寧夏靈武發電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1項目概況: 寧夏靈武發電有限公司廠內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位于寧夏回族自治區靈武市境內,項目位于靈武公司,站址中心坐標:東經106°20′59.51″,北緯38°8′49.47″,海拔約1200m。本工程裝機容量為5.0274MWp,安裝6214塊540Wp雙面雙玻單晶硅、3096塊單面單晶硅高效組件,其中4.0014MWp光伏組件通過逆變升壓后接入電廠10kV配電室,1.026MWp光伏組件通過逆變器就近直接接入各建筑物AC380V低壓配電網。該項目運營模式為“自發自用”。以10kV接入的光伏電站系統由2個光伏發電單元組成,發電單元建設容量為2個1600kVA單元。組件擬采用540Wp以及上半片單晶硅組件,直流系統電壓為DC1500V,每26塊組件串聯成一個光伏組件串,225kW組串式逆變器接入不超過21個光伏組件串,根據項目建設分布情況及容量情況接入不同容量箱變就地升壓至10kV,共敷設1回10kV線路就近接入#4機組10kV廠用電C段40BBG10備用開關柜。以380V接入的光伏電站,就近接入靈武電廠內各建筑物低壓配電。直流側系統電壓采用1500V及1000V兩種。結合本項目特點,接入10kV的光伏系統選用1500V系統,接入380V的光伏系統選用1000V系統。光伏電站第一年發電量為808.47萬kWh,首年等效利用小時為1608h;25年期間總發電量約19036.8萬kWh,年均發電量約761.5萬kWh,25年等效利用小時為1514.6h。
2.1.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計 1 個標段,招標范圍為 寧夏靈武發電有限公司廠內自發自用分布式光伏發電EPC工程項目。工作內容包括:項目的初設、施工圖設計、技術規范書編制、設備和材料及配品備件購置(注:光伏組件、逆變器由招標人提供)、擬建光伏屋頂進行承載力復核驗算并出具評估報告和屋頂防水工作、設備及電氣及控制系統的安裝、土建施工、拆除修復工程、設備調試、系統接入、聯合試運行、技術培訓、運行人員培訓和驗收、質保期服務及配合結算審計等全部工作的EPC交鑰匙工程。
2.2其他:2.2.1計劃工期:自合同簽訂后90天內。
2.2.2項目建設地點:寧夏銀川市靈武市北六公里(華電寧夏靈武發電有限公司)。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等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等級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6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至少具有裝機容量在5MWp及以上光伏EPC合同業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與合同對應的驗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合同范圍內容及裝機容量信息;驗收證明至少須由合同甲方、合同乙方蓋章。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或注冊電氣工程師證書。(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光伏施工或EPC總包項目經理的業績,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體現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執業證書(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提供此項)。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C證(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提供此項)。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績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1-12-06 18: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1-12-13 17:00:00。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每標段(包)人民幣第1標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