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場站接入設備采購及安裝調試項目招標公告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工程概況
為了提質增效,順應公司信息化要求,擬將五凌山西區域神池和蒲縣 2 座 風電場站端各子系統的數據采集并轉發至生產運營中心的功能建設。
風電場目前已有的站內系統包含電站綜自監控、風機監控、AGC 系統、箱 變監控、SVG、風功率預測、電能計量等系統,種類繁多且分別獨立,形成業務 斷層與信息孤島,不利于開展集約化管理,計劃將新能源場站端數據上傳至國 家電投太原生產運營中心及長沙生產運營中心。
2.2 招標范圍及工作內容
2.2.1 招標范圍:
本次項目范圍為五凌山西 2 座風電場站端數據采集和轉發設計。計劃在場 站的安全 I 區、安全 II 區、安全 III 區增加相應的軟硬件設備,采集各子系統 的數據,并同時建設站端系統的數據轉發能力。
序號 |
項目名稱 |
裝機規模(MW) |
類別 |
風機廠家 |
1 |
山西臨汾蒲縣克城風電場 |
50 |
風電 |
遠景 |
2 |
山西忻州神池風電場 |
100 |
風電 |
遠景 |
2.2.2 工作內容:
集中電力監控系統以工業實時、歷史數據庫、SCADA 系統平臺為基礎,遵 循集約化、流程化、規范化、標準化的理念進行設計。在站端安全 I 區、安全 II 區配備專用的遠動主機、采集服務器、監控服務器、網絡通信設備、二次安 防設備等,實現升壓站設備、風機 SCADA、箱變監控、AGC/AVC、功率預測、電 量等數據的采集與上傳。在安全 III 區配置網絡通信設備、二次安防設備,實 現視頻監控數據的上傳。
本項目范圍包含場站各子系統接口開放協調工作,包含太原生產運營中心
接口開放協調工作,包含長沙生產運營中心接口開放協調工作,包含長沙集中 功率預測系統接口開放協調工作。投標報價需包含相關費用。
2.3 計劃工期
主要工作任務在完成合同簽訂后的 2 個月內完成并通過初步驗收。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法人資格:
3.1.1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管理部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 人資格。
3.2 資質條件
3.2.1 經營范圍涵蓋本項目,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實施本項目 的能力。
3.2.2 投標人須具有 CMMI 三級及以上證書;ISO 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或同等 質量保證體系認證;
3.2.3 投標人須提供滿足第七章 技術標準和要求章節中的主要設備(服務 器、安全設備)的制造廠商針對本項目的授權書及售后服務承諾函。
3.3 業績要求:
投標人近 5 年內,完成新能源集控系統集成 1 套及以上業績(必須提供業 主/用戶證明或合同,否則不予采納。其中有一套運行 1 年以上。
3.4 財務狀況
3.4.1 投標人近 3 年財務能力穩定、可靠,流動資金能滿足本招標項目施 工需要。
3.4.2 投標人應提交最近 3 個會計年度經合法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 (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損益表)、財務報表附注、審計報告,并按 要求填寫《投標單位主要財務指標表》 (格式見第八章投標格式文件)(不足 3 年的,提供成立以來年份的財務報表)。
3.5 項目經理
3.5.1 必須與投標人簽定正式勞動合同 1 年以上,同時具有類似項目管理 經驗(必須提供勞動合同和社保機構蓋章的社保證明及項目經理業績證明,否 則不予采納)。
3.6 質量保證和控制:能采取有效的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措施,確保項目 設計、建設質量。
3.7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8 其他
3.8.1 投標人應無行賄犯罪記錄。
3.8.2 投標人應無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記錄,無不良訴訟記錄,無在招標 投標活動中受到違規處罰的記錄。
3.8.3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或單位;
(2)主要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 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在國家權威機構或部門信息管理平臺 【《人民法院公告網》 、《中國 執行信息公開網》等】被曝光為失信執行人或存在嚴重不良行為的單位;
(4)被責令停業的、或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5)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6)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的。
(7)被責令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的;
(8)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 信企業名單;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11)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有行賄 犯罪行為的;
(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2021 年 9 月 13 日至 2021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