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新能源云南分公司元謀物茂光伏基地項目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編制服務,招標人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新能源云南分公司元謀物茂光伏基地項目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編制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地點:云南省楚雄州元謀縣物茂鎮。
2.2 服務內容:元謀物茂光伏基地項目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編制。
2.3 服務期: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45個自然天內。
2.4 招標范圍及內容:(1)依據工程設計資料,結合現場查勘,對該項目建設區范圍內現有的林地、林木等現狀進行詳細調查,并給予招標方科學合理化的意見和建議。(2)收集、調查工程區域的林地環境資料及林地現狀等資料,結合工程布局,施工工藝、建設特點等,分析預測工程建設及運營工程中可能遇到的使用林地相關問題,并進行林地現狀調查資源核實、使用林地可行性告及臨時占用林地恢復林業生產實施方案編制的相關工作。(3)最終提交資源核實報告、永久性使用林地可行性告、臨時用地使用林地可行性告、臨時占用林地恢復林業生產條件實施方案等相關成果資料。(4)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編制報告;推進有關部門對報告書的審批;按照專家審批意見對報告書進行修改;按合同約定時間提交報告;按要求完成所有林地報件審批等工作,最終取得林草主管部門的行政許可,履行作為受托咨詢方應當完成的其他義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條件:
投標人須為 及所屬單位的合格供應商,且不處于供應商暫停投標的期限內
3.2專項條件:投標人還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3.2.1 投標人應具備的資質要求:具有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丙級及以上。
3.2.2 投標人應具備的業績要求:近三年(2018年1月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投標人有與本項目性質、規模相當的服務業績(附業績證明材料)。
3.2.3 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負責人具有林業工程師職稱。
3.2.4 本次招標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 。
3.2.5 投標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投標人在招標文件發售期間2021年5月10日09時00分起至2021年 5月15日17時00分止(北京時間)可網上購買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費:500元/標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