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唐山港曹妃甸港區 煤碼頭6號泊位工程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報告編制,招標人為 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和銀行貸款,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唐山港曹妃甸港區 煤碼頭6號泊位工程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報告編制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地點: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業區六加 煤碼頭。
2.2 服務內容:唐山港曹妃甸港區 煤碼頭6號泊位工程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報告編制。
2.3 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完成。
2.4 招標范圍及內容: 唐山港曹妃甸港區6號泊位工程通航條件影響評價報告編制。主要工作內容為:按采購人提供的建設工程有關資料完成項目工程航評報告編制階段航評報告編制工作。
報告書編制咨詢的內容、要求和方式:
工作內容:編制 唐山港曹妃甸港區6號泊位工程通航條件影響評價報告,通過綜合分析工程附近水域地形地貌、工程泥沙、水文氣象條件、通航環境、安全現狀、通航尺度、船型尺度、航道與航法等相互關聯的通航條件,評價工程建設對其附近水域航道通航條件的影響,并就本工程對通航條件影響進行分析論證,以及存在問題并提出減少或消除影響的對策措施及安全保障。
2.5 項目要求:報告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法》及《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審核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17年1號)要求,符合國家及行業相關標準和規范,通過航道主管部門組織、主持的評審,并獲得航道主管部門的批復文件。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專項條件:投標人還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3.2.1 投標人應具備的業績要求: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過至少一項合同金額30萬元以上的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類服務業績(須提供合同掃描件)。
3.2.2 本次招標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本項目通過 全流程電子招標, 投標人可在招標文件發售期間(2021年5月10日9時起至2021年5月18日17時止(北京時間)可網上購買招標文件 。
招標文件費:500元/標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