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2021年度干河口北第二、橋灣第四風電場風電機組日常消缺及故障處理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酒泉風電有限責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規模:裝機401MW;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一個標段。
2021年度干河口北第二、橋灣第四風電場風電機組日常消缺及故障處理項目招標內容包括:
1、干河口北第二風電場100臺東汽FD77B-1500型風力發電機組的日常消缺、故障處理、巡檢等工作;橋灣第四風電場87臺華銳SL1500/77型風力發電機組和20臺海裝HZ93-2.0MW型風力發電機組的日常消缺、故障處理、巡檢等工作。
2、配合風電機組大部件更換,包括電氣設備拆接線,聯軸器、制動器、齒輪箱散熱器拆裝等配合工作,大部件更換完成后的對中工作。
3、負責風電機組塔筒爬梯、塔筒門、免爬器、照明、小吊車等輔助設備的維護和消缺。
4、負責委托范圍內設備及系統的季節性、特殊時段保電技術和安全專項檢查工作,執行華能酒泉風電有限責任公司規定的相應記錄表填寫。
5、開展委托范圍內設備及系統的隱患排查、整改和治理等專項工作,根據華能酒泉風電有限責任公司相關制度建立隱患排查治理臺賬。
6、負責委托范圍內機組發電機的故障軸承更換工作。
7、負責委托范圍內機組其他檢查、維修、技術改造等工作的全過程安全、質量監督及驗收、資料建檔等工作。
8、負責委托范圍內機組定檢工作的全過程安全、質量監督及驗收、資料建檔等工作。
9、負責委托范圍內機組的運行指標、缺陷統計分析和其他專項分析、總結等,按照要求出具分析、總結報告,對指標落后、故障率高等問題進行改進、提高。
10、負責委托范圍內風電機組月可利用率達到99%以上。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應為風機主機制造商,或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或具有承裝(承修、承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和承修和承試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具有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3.2.2 資格能力要求:/。
3.2.3 業績要求:2018年1月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具有風電機組日常消缺及故障處理業績,且維護臺數不少于500臺(只認可單場容量大于等于50MW的風電場業績),業績證明文件應能夠充分反映合同雙方名稱及簽章、風電場容量、風機臺數、簽訂日期等關鍵內容。
3.2.4 其他要求:投標人應具有ISO系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并均在有效期內;
3.3 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11月21日 09時00分起至 2020年11月30日17時00分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為500元,除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