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家壩、溪洛渡水電站工程管理審計服務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2021年度向家壩、溪洛渡水電站工程管理審計已批準實施,實施資金來自自有資金,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本次招標項目的工作地點在向家壩、溪洛渡水電站工程所在地。
2.2 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共設置3個標段,各標段送審的合同類別、合同數量、結算金額見下表。
序號 |
標段名稱 |
合同類別 |
合同 數量 |
結算金額 (萬元) |
審計地點 |
第一標段 |
2021年度向家壩水電站工程管理審計 |
工程類、采購類、服務類 |
84 |
179974.62 |
向家壩水電站所在地 |
第二標段 |
2021年度溪洛渡水電站工程管理審計1標 |
工程類、服務類 |
32 |
399590.64 |
溪洛渡水電站所在地 |
第三標段 |
2021年度溪洛渡水電站工程管理審計2標 |
工程類、采購類、服務類 |
175 |
111802.01 |
溪洛渡水電站所在地 |
第一、三標段的現場審計工作時間原則上預計為2021年1月10日(不含審前調研)到2021年4月20日(不含春節假期約20天),第二標段的現場審計工作時間原則上預計為2021年1月10日(不含審前調研)到2021年4月30日(不含春節假期約20天),具體時間以招標人正式通知為準;投標人于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審計報告(正式稿)并進入發文流程;適時對審計整改情況進行檢查并出具審計整改檢查報告、審計發現問題及整改檢查情況一覽表,并在整改檢查后一個月內,完成審計工作總結(含審計案例)、審計管理信息系統錄入、審計資料歸檔和審計服務合同驗收等工作。
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引起審計進點時間較原定計劃推后或中途暫停,以上相關工作節點時間相應順延,中標人不得以上述原因提出變更、索賠或補償。中標人應無償、無條件配合招標人和審計項目所在地方政府對疫情防控所做的部署和要求。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1)資質條件:
①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為一般納稅人;
②具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甲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
(2)業績要求:
①公司業績要求:近3年內(2017年至2019年),具有獨立承擔單機容量30萬千瓦以上水電站(含30萬千瓦)建設項目工程管理審計的業績。
②擬投入項目經理業績要求:近3年內(2017年至2019年),具有擔任單機容量30萬千瓦以上水電站(含30萬千瓦)建設項目工程管理審計項目經理的業績。
(3)人員要求:
①投標人專業人員規模要求:
投標人企業應具有專職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的人員不少于50人、注冊造價師不少于30人。
②審計團隊要求:
第一標段:項目經理不低于40周歲,工程審計執業年限不低于10年;注冊造價師不少于5人、注冊會計師不少于1人、總人數不少于且不多于10人。
第二標段:項目經理不低于40周歲,工程審計執業年限不低于10年;注冊造價師不少于10人、注冊會計師不少于1人、總人數不少于且不多于18人。
第三標段:項目經理不低于40周歲,工程審計執業年限不低于10年;注冊造價師不少于3人、注冊會計師不少于1人、總人數不少于且不多于8人。
投標人應確保于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節點前完成現場審計工作并出具審計報告(初稿),在現場審計過程中如投標人的工作進度不能滿足審計實施方案要求,可增加審計人員,由此增加的費用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4)信譽要求:未處于中國長江三峽集團有限公司限制投標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專業技術能力和財務能力。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它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4 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的3個標段投標,但僅能中標其中一個標段。
當排序結果出現兩個及以上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均為同一投標人時,按送審合同總結算金額高低將標段排序,將送審合同總結算金額高的標段授予該標段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其余標段的第二中標候選人相應轉為第一中標候選人,依次類推,推薦中標候選人。對某一標段中標候選人進行調整后,評標委員會將依照綜合得分高低排序另行推薦相應數量的投標人、直至三名中標候選人為止(若不足三名,只選取相應的數量)。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為2020年11月17日9時整至2020年11月23日17時整(北京時間,下同)。
4.2 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2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