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扎賚諾爾礦區(qū)排土場三期排土場100MWp光伏電站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國有資金 0 萬元;私有資金 0 萬元;境外資金 0 萬元; 自籌資金 0 萬元;外國政府及企業(yè)投資 0 萬元;其他資金自籌,招標人為 呼倫貝爾能源開發(fā)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規(guī)模: 扎賚諾爾礦區(qū)排土場三期排土場100MWp光伏電站項目
范圍:本次招標項目劃分為 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扎賚諾爾礦區(qū)排土場三期100MWp光伏電站升壓站總承包工程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 華能扎賚諾爾礦區(qū)排土場三期100MWp光伏電站升壓站總承包工程)的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
(一)通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投標人不能作為其他投標人的分包商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投標人不得在 呼倫貝爾能源開發(fā)有限公司有不良記錄;
5 、本次招標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二)專用資格條件
投標人應對升壓站設備及預制倉的性能和參數有充分的了解,且同時滿足以下資質要求:
1、投標人應具備預裝式變電站生產制造能力;
2、投標人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環(huán)境管理體系認證、職業(yè)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認證;
3、業(yè)績條件:投標人提供自2017年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準)具有至少1項110kV等級及以上光伏項目升壓站設備為預制艙式供貨合同業(yè)績(附合同關鍵頁影印件)。
4、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4.1聯合體成員不得超過2家,并提供聯合體協議書;
4.2聯合體牽頭單位必須是具備預裝式變電站生產能力的廠家;
4.3合作方應具有電力安裝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08月13日09時00分到2020年08月18日17時00分
招標文件費:1500 元/標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