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福州港將軍帽一期工程輸煤設備及設施優(yōu)化完善工程 招標人為 (福建)海港有限公司 ,招標項目資金來源為 自籌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 福州港將軍帽一期工程輸煤設備及設施優(yōu)化完善工程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 福州港將軍帽一期工程輸煤設備及設施優(yōu)化完善工程。
2.2建設地點:福州市羅源縣碧里鄉(xiāng)新澳村98號 。
2.3招標范圍:碼頭前沿及引橋、皮帶機廊道鋼結構及生產設備、設施防腐(總面積約11838m²);三線廊道更換防爆燈;輸煤沿線安全和漏粉設備治理;斗輪機及伸縮頭料斗密封改造等。
2.4工期: 暫定為90天 。
2.5質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合格標準。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資金來源:自籌。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條款
3.1.1投標人須為 所屬單位的合格供應商,且不處于供應商暫停投標的期限內。
3.2 專項條款
3.2.1投標人應具備的資質要求:投標人應具備國家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機電安裝工程專業(yè)承包三級或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2投標人應具備的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至少提供 2 個及以上(2015年6月1日起至今)單個合同額不低于50萬元的類似于本工程項目業(yè)績,內容需包含:機電設備安裝、調試、改造等或鋼結構安裝或防腐保溫工程),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頁、能反映工程內容、簽字蓋章頁)及竣工驗收報告,否則按無效業(yè)績處理。。
3.2.3項目經(jīng)理資格要求: 無 。
3.2.4本次招標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不接受 。
3.2.5投標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無 。
4. 報名及招標文件的獲取
投標人在招標文件發(fā)售期間2020年8月12日9時起至2020年8月18日17時止(北京時間)可網(wǎng)上購買招標文件 。
招標文件費:500元/標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