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本 瀾滄江水電股份有限公司瀾滄江流域水電站運行期2020-2021 年陸生生態監測服務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0 萬元,招標人為 瀾滄江水電股份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規模:本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已落實。瀾滄江流域梯級水電站裝機總容量1998 萬千瓦,計劃對2020 年瀾滄江流域云南段干流各梯級水電站的陸生生態監測工作(包括已建成運行的烏弄龍、里底、苗尾、功果橋、小灣、漫灣、糯扎渡和景洪電站等8 個電站)及流域陸生生態調查咨詢服務工作進行統一采購。工期:計劃2020 年7 月至2021 年12 月,具體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 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 瀾滄江水電股份有限公司瀾滄江流域水電站運行期2020-2021 年陸生生態監測服務項目;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 瀾滄江水電股份有限公司瀾滄江流域水電站運行期2020-2021 年陸生生態監測服務項目)的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投標人引起的重大質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其有關信息已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業績要求:近5 年(2015 年1 月1 日之后),至少具有1 項Ⅰ等大(一)型水利水電工程陸生生態監測(調查)工作業績(含正在實施項目),并提供合同掃描件。
3.2.2 承擔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應具備生態學或林學或生物學相關專業學歷,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近5 年(2015 年1 月1 日之后)擔任過類似監測(調查)項目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2.3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他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的企業,或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包括控股公司),不得對本項目同時投標。
3.2.4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 年06 月02 日 09 時00 分到2020 年06 月08 日 17 時00 分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人民幣800 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