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石島灣核電開發有限公司、 山東石島灣核電有限公司2020-2022年度常年法律顧問服務采購項目,招標人為 石島灣核電開發有限公司、 山東石島灣核電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 石島灣核電開發有限公司、 山東石島灣核電有限公司2020-2022年度常年法律顧問服務采購項目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地點:山東省榮成市石核路9號華能石島灣核電現場。
2.2 服務內容:本項目范圍包括華能石島灣核電開發有限公司(含其實際控制管理的榮成匯眾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華能山東石島灣核電有限公司(前述的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服務工作內容為協助前述公司處理日常法律事務。
業務范圍是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的合法合規性進行咨詢服務,識別法律風險并提出防范措施。法律服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代理訴訟、仲裁的具體實施不包含在服務范圍內,根據需要另行專項委托,但前述項目的前期咨詢服務包含在本次服務范圍內;涉及公司用地用海、環境污染、拆遷補償、地方治安和群體性事件應對相關的法律事務不包含在服務范圍內)。
2.3 服務期:合同簽訂后兩年 。
2.4 招標范圍及內容:本項目范圍包括華能石島灣核電開發有限公司(含其實際控制管理的榮成匯眾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山東石島灣核電有限公司(前述的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服務工作內容為協助前述公司處理日常法律事務。
業務范圍是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的合法合規性進行咨詢服務,識別法律風險并提出防范措施。法律服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代理訴訟、仲裁的具體實施不包含在服務范圍內,根據需要另行專項委托,但前述項目的前期咨詢服務包含在本次服務范圍內;涉及公司用地用海、環境污染、拆遷補償、地方治安和群體性事件應對相關的法律事務不包含在服務范圍內)。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條件:
投標人須為 及所屬單位的合格供應商,且不處于供應商暫停投標的期限內 。
3.2專項條件:
投標人還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3.2.1 投標人應具備的資質要求:/。
3.2.2 投標人應具備的業績要求:5年以上(自2015年1月1日起)類似服務業績,并配備相應的法律團隊進行支持(需提供合同掃描件,含首頁、能證明合同范圍等關鍵信息的頁面、簽字蓋章頁等)。
3.2.3 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項目負責人應具有10年以上執業時間的資深律師,需提供執業資格證。
3.2.4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5 投標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未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其有關信息已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投標人在招標文件發售期間2020年05月25日9時起至2020年06月01日17時止(北京時間)可網上購買招標文件 。
招標文件費:500元/標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