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業烯烴一分公司硫回收尾氣摻燒改造EPC總承包工程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本項目采用全電子招投標方式。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寧夏煤業烯烴一分公司合成車間低溫甲醇洗單元的酸性氣通過兩段克勞斯反應后,尾氣通過氫反應器將SO2、COS、CS2還原為H2S,反應后的工藝氣體進一步在激冷塔T-45001中冷卻后,被送到尾氣吸收T-45002中通過N-甲基-二乙醇胺將H2S吸收。未被吸收的尾氣離開吸收塔T-45002頂部送至尾氣焚燒爐D-45010焚燒后排大氣。硫回收裝置尾氣中二氧化硫含量原設計排放值≤960 mg/m3,現平均二氧化硫排放含量為663.4mg/m3,高于國家環保排放標準要求的≤35mg/m3。為了響應國家環境保護和達標排放,需將硫回收排放尾氣送入動力一車間鍋爐裝置進行摻燒處理,將尾氣摻燒產生的煙氣中SO2及NOX進入脫硫脫硝單元進行處理。硫回收裝置尾氣產出量為12364 Nm3/h,排放壓力0.034MPa,排放溫度42.1℃。動力一車間配備6臺480t/h煤粉鍋爐(5開1備),每臺鍋爐配備一套氨法脫硫系統及SCR脫硝系統。
2.2招標范圍:硫回收尾氣由吸收塔T-45002塔頂氣相管線引出,經新增增壓風機加壓后沿管廊輸送至動力一界區,再由管道分別送至3#、4#、5#、6#四臺鍋爐,在確保不影響鍋爐燃燒效率及煙氣達標排放的前提下,通過在鍋爐本體增加燃燒器對硫回收裝置排放尾氣進行摻燒,利用動力脫硫脫硝裝置對硫回收尾氣進行處理,以達到國家現行排放標準。投標人負責完成尾氣摻燒改造范圍內的設備、管道、電氣、儀表、土建、結構、控制系統等相關的配套改造。工作范圍包含改造項目所需的詳細設計、施工圖編制、竣工圖編制、設備物資采購、土建結構施工、設備安裝、電氣照明、儀表控制、系統調試、培訓、現場服務及與該項目有關的設計、采購和施工安裝等所有內容。
2.3計劃工期:總工期365日歷天,12個月(計劃開工日期2020年04月01日,計劃竣工日期:2021年03月31日)工程實際開工日期以甲方通知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
【2】資質要求:
a.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A級鍋爐或A級鍋爐部件)證書;
b.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c.具有有效期內的環境管理體系、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3】具有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2項200t/h及以上鍋爐廢氣摻燒或助燃系統業績【提供合同業績掃描件和由最終用戶簽署的至少一項下列文件掃描件:用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設備到貨證明、業主表揚信,上述材料內容需含標的名稱、合同執行時間及單位名稱(用戶證明不要求提供單位的級別,非法人的廠礦、車間均可)。若投標人未按此要求提供業績,其業績為無效業績。】;
【5】項目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具有相關專業(熱能動力或機械工程或機電工程或電力工程)中級及以上職稱;安全負責人具有安全技術員資格證書;要求以上人員均為本單位正式在冊職工【提供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的相關證書掃描件及投標人為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繳納2019年近6個月的養老保險繳費證明掃描件或附網上查詢頁面】。
注:本項目只接受投標人的資質和業績,母子公司等資質業績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購標前必須完成供應商注冊,已注冊的投標人請勿重復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0年01月07日 09時00分至2020年01月14日 17時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4.3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每標段/包人民幣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