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瑞金電廠二期擴建(2×1000MW超超臨界二次再熱機組)工程建(構)筑物沉降觀測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瑞金發電有限責任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概況: 瑞金電廠二期擴建工程建設兩臺1000MW超超臨界高效二次再熱濕冷機組。本期工程在一期工程 (2×350MW)施工場地進行連續擴建。工程于2019年05月開工,第一臺機組于2021年05月底正式投產,第二臺機組于2021年07月底正式投產。
本項目為 瑞金電廠二期擴建工程所有建(構)筑物沉降變形觀測、高邊坡變形監測、深基坑監測,本次主要工作為布設沉降觀(監)測基點,并對全廠主輔建構筑物觀測點進行觀測。沉降觀測范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主廠房、鍋爐、汽輪機基礎、煙囪、支架、綜合樓、補給水泵房等按圖紙要求進行沉降觀測的與本工程所有相關的建構筑物;開挖深度大于等于5m或開挖深度小于5m但現場地質情況和周圍環境較復雜的基坑工程監測;二期擴建工程建設場地內10m及以上的邊坡/擋土墻變形監測。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質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其有關信息已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3)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
(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的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資質要求:具備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測量專業甲級測繪資質,且必須包含地形測量專業子項或變形形變與精密測量專業子項。
(2)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以來至少具有2項建構筑物沉降觀測或地形測繪業績,其中至少有1項是電廠項目業績。業績需提供合同掃描件(提供的業績必須有合同承包內容、合同金額、簽訂日期、雙方簽字蓋章等有效頁,若提供的資料不能證明相關業績,視為無效業績)。
(3)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其他要求:無
四、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1月14日9:00起至2020年1月20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800元,售后不退。
投標文件的遞交
遞交截止時間:2020年2月10日13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