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本 濟寧運河發電有限公司化學運行外圍操作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濟寧運河發電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
工程規模:機組為2×145MW(一期)+2×330MW(二期)。
工期要求:擬定總工期1096個日歷天,計劃于2020年4月1日開工至 2023年3月31日竣工,投標人根據現場踏勘及工期要求編制針對該項目的運行維護質量保證措施、安全保證措施、崗位配置等,并滿足招標人要求。
質量目標:整體工程質量達到合格,并達到國家、行業頒布的現行標準以及招標方技術、安全等方面的規定、規程要求。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 濟寧運河發電有限公司化學運行外圍設備運行操作和日常巡回檢查、化學運行專業所轄區域衛生清理工作等工作。
主要內容如下:
投標方負責化學運行外圍工作,具體內容循環水深度處理設備、中水設備、循環水加藥、工業廢水系統、生活污水處理設備、含煤廢水設備、脫硫廢水設備、供熱站化學設備運行操作和日常巡回檢查、監視、調整操作、定期切換、異常情況的處理、配合消缺、工作票安全措施的實施、操作票的執行等工作;化學藥品接卸、石灰石、煤粉、灰渣取樣、化驗工作。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華能濟寧運河發電有限公司化學運行外圍操作項目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
(一)通用條件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具有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證書應能從相關網站查詢,否則視為無效);
3.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2016年以來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質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其有關信息已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的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投標;
(二)專用條件
1. 資質要求:(1) 投標人應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或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原“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或原“火電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環保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 業績要求:投標人具有承接累計三年及以上的125MW及以上火電機組或累計五年及以上的下一等級發電機組循環水排污水深度處理系統或中水回用系統的運行或電廠水處理運行業績。須提供合同掃描件(掃描件至少需提供首頁、簽字蓋章頁及能證明與招標人要求的業績相符的頁面)。
3.本項目þ不接受/□接受聯合體投標, þ不接受/□接受代理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 2020年1月14日09時00分到2020年1月19日17時00分
招標文件費:1000元/標段,售后不退。
投標文件的遞交
遞交截止時間:2020年2月10日15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