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項目資金來源:本項目資金已落實。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概況
2.1.1項目名稱:長沙智谷智慧綜合能源項目-E06地塊舒適性空調系統能源站EPC總承包
2.1.2項目地點:位于望雷大道東部區域,具體為東至雷高路,西至望雷大道,北至中國通號產業園,南至長延路。
2.1.3項目概況:
世界計算·長沙智谷項目用地面積約60.87公頃,總建筑面積約262.3萬㎡(含地下),地上建筑面積約182.6萬㎡,園區建設范圍近913畝,涉及8個地塊開發,本次招標主要為E06地塊能源站舒適性空調。
2.1.4計劃工期:暫定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30日,具體開工時間以監理通知為準。
2.2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范圍為長沙智谷智慧綜合能源項目-E06地塊舒適性空調系統能源站EPC項目設計、施工及采購,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設計部分:本項目施工圖設計。
采購、施工部分:能源站暖通工程(含設備、閥門、管道及其他等)、給排水工程(含給水、排水及其附屬等)、電氣工程(含變配電):變配電、動力部分、防雷接地、照明工程及其附屬等、智能化工程(含控制系統、機房內計量、機房內儀表、安防系統及其附屬等)、燃氣工程(含室外燃氣工程、室內燃氣工程、燃氣泄漏報警及其附屬等),具體范圍詳“第六章發包人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具有獨立簽訂合同的資格。
3.2資質條件
3.2.1投標人應具備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備工程設計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甲級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設計、施工的能力。
3.2.2投標人應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3近18個月內不存在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近12個月在集團公司系統未發生人身死亡事故。
3.3業績要求:投標人近3年內具有2個及以上中央空調供能的設計業績和投標人(若為聯合體則為聯合體牽頭人)近3年具有1個單項合同金額3000萬元及以上的供冷供熱工作內容的項目施工業績(必須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并附業主/用戶聯系方式,否則不予采納)。
3.4財務狀況
3.4.1投標人近3年(2021-2023年)財務能力穩定、可靠,流動資金能滿足本招標項目施工需要。
3.4.2投標人應提交最近3個會計年度(2021-2023年)經合法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損益表)、財務報表附注、審計報告,并按要求填寫《投標單位主要財務指標表》(格式見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
3.5施工設備
3.5.1投標人應能保證及時提供本招標項目所需的施工設備,其數量和品種應能滿足本招標項目主要的施工作業要求。
3.5.2若中標,擬投入本招標項目的主要施工設備清單中的關鍵設備和數量應及時到場,并保證完好。
3.6項目經理
3.6.1必須與投標人(或聯合體成員牽頭人)簽定正式勞動合同3年以上(必須提供勞動合同和社保機構蓋章的社保證明,否則不予采納)。
3.6.2應有10年以上的施工經歷,近5年內負責過單項合同金額3000萬元及以上機電工程項目施工(要求提供合同協議書或設計圖紙證明文件,并附業主/用戶聯系方式,否則不予采納)擔任過類似項目的項目經理(或副經理、施工技術負責人)。
3.6.3持有一級注冊建造師(機電)或注冊公用設備(暖通)工程師和B類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證。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實行押證管理,中標人從簽定合同起需將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原件)押在業主方保管,至工程竣工驗收完成后退還。
3.7人員要求:
3.7.1設計負責人: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取得注冊設計類資質執業資格(公用設備),且必須與投標人(或聯合體成員)簽定正式勞動合同1年以上(提供勞動合同和社保機構蓋章的社保證明),具有8年以上工程設計經驗。且至少全過程擔任過1個以上同等(投資總額3000萬元)或以上規模工程項目設計的主要負責人。
3.7.2施工負責人:具有中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取得一級注冊建造師職業資格(機電專業)和B類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證;必須與投標人(或聯合體成員)簽定正式勞動合同1年以上(提供勞動合同和社保機構蓋章的社保證明),具有8年以上工程施工經驗,且至少全過程擔任過1個以上同等(合同總額3000萬元)或以上規模工程項目施工的主要負責人。
3.7.3安全負責人:具有中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具有5年(60個月)及以上工程安全管理經歷。
3.7.4其他主要人員應具備相應資質,均應有至少1個以上類似工程施工經驗;現場安裝、調試和試驗的主要技術人員,必須具備參與2個以上同類設備項目的經驗。
3.8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3.8.1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
3.8.2提交聯合體所有成員法定代表人共同簽署的授權委托書;
3.8.3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3.8.4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
3.8.5聯合體的組建方式和投標行為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3.8.6聯合體中擬任項目經理必須由牽頭人一方的人員擔任;
3.8.7聯合體各方均應滿足3.1、3.4、3.9條規定;聯合體的資質總和應滿足上述3.2條規定,業績總和應滿足上述3.3條規定;聯合體項目經理部主要人員安排必須符合上述3.6、3.7條規定。
3.9其他
3.9.1投標人近36個月內(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9.2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標段(項目)的監理人;
(3)為本標段(項目)的代建人;
(4)與本標段(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5)與本標段(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參股的;
(6)與本標段(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7)被責令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的;
(8)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9)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10)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的;(12)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內發生重大監理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16)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行為的;
(1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在線發售
4.2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4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
招標文件自愿購買,一經售出,費用不退。
項目資金來源:本項目資金已落實。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概況
2.1.1項目名稱:長沙智谷智慧綜合能源項目-E06地塊舒適性空調系統能源站EPC總承包
2.1.2項目地點:位于望雷大道東部區域,具體為東至雷高路,西至望雷大道,北至中國通號產業園,南至長延路。
2.1.3項目概況:
世界計算·長沙智谷項目用地面積約60.87公頃,總建筑面積約262.3萬㎡(含地下),地上建筑面積約182.6萬㎡,園區建設范圍近913畝,涉及8個地塊開發,本次招標主要為E06地塊能源站舒適性空調。
2.1.4計劃工期:暫定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30日,具體開工時間以監理通知為準。
2.2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范圍為長沙智谷智慧綜合能源項目-E06地塊舒適性空調系統能源站EPC項目設計、施工及采購,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設計部分:本項目施工圖設計。
采購、施工部分:能源站暖通工程(含設備、閥門、管道及其他等)、給排水工程(含給水、排水及其附屬等)、電氣工程(含變配電):變配電、動力部分、防雷接地、照明工程及其附屬等、智能化工程(含控制系統、機房內計量、機房內儀表、安防系統及其附屬等)、燃氣工程(含室外燃氣工程、室內燃氣工程、燃氣泄漏報警及其附屬等),具體范圍詳“第六章發包人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具有獨立簽訂合同的資格。
3.2資質條件
3.2.1投標人應具備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備工程設計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甲級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設計、施工的能力。
3.2.2投標人應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3近18個月內不存在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近12個月在集團公司系統未發生人身死亡事故。
3.3業績要求:投標人近3年內具有2個及以上中央空調供能的設計業績和投標人(若為聯合體則為聯合體牽頭人)近3年具有1個單項合同金額3000萬元及以上的供冷供熱工作內容的項目施工業績(必須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并附業主/用戶聯系方式,否則不予采納)。
3.4財務狀況
3.4.1投標人近3年(2021-2023年)財務能力穩定、可靠,流動資金能滿足本招標項目施工需要。
3.4.2投標人應提交最近3個會計年度(2021-2023年)經合法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損益表)、財務報表附注、審計報告,并按要求填寫《投標單位主要財務指標表》(格式見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
3.5施工設備
3.5.1投標人應能保證及時提供本招標項目所需的施工設備,其數量和品種應能滿足本招標項目主要的施工作業要求。
3.5.2若中標,擬投入本招標項目的主要施工設備清單中的關鍵設備和數量應及時到場,并保證完好。
3.6項目經理
3.6.1必須與投標人(或聯合體成員牽頭人)簽定正式勞動合同3年以上(必須提供勞動合同和社保機構蓋章的社保證明,否則不予采納)。
3.6.2應有10年以上的施工經歷,近5年內負責過單項合同金額3000萬元及以上機電工程項目施工(要求提供合同協議書或設計圖紙證明文件,并附業主/用戶聯系方式,否則不予采納)擔任過類似項目的項目經理(或副經理、施工技術負責人)。
3.6.3持有一級注冊建造師(機電)或注冊公用設備(暖通)工程師和B類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證。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實行押證管理,中標人從簽定合同起需將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原件)押在業主方保管,至工程竣工驗收完成后退還。
3.7人員要求:
3.7.1設計負責人: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取得注冊設計類資質執業資格(公用設備),且必須與投標人(或聯合體成員)簽定正式勞動合同1年以上(提供勞動合同和社保機構蓋章的社保證明),具有8年以上工程設計經驗。且至少全過程擔任過1個以上同等(投資總額3000萬元)或以上規模工程項目設計的主要負責人。
3.7.2施工負責人:具有中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取得一級注冊建造師職業資格(機電專業)和B類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證;必須與投標人(或聯合體成員)簽定正式勞動合同1年以上(提供勞動合同和社保機構蓋章的社保證明),具有8年以上工程施工經驗,且至少全過程擔任過1個以上同等(合同總額3000萬元)或以上規模工程項目施工的主要負責人。
3.7.3安全負責人:具有中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具有5年(60個月)及以上工程安全管理經歷。
3.7.4其他主要人員應具備相應資質,均應有至少1個以上類似工程施工經驗;現場安裝、調試和試驗的主要技術人員,必須具備參與2個以上同類設備項目的經驗。
3.8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3.8.1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
3.8.2提交聯合體所有成員法定代表人共同簽署的授權委托書;
3.8.3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3.8.4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
3.8.5聯合體的組建方式和投標行為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3.8.6聯合體中擬任項目經理必須由牽頭人一方的人員擔任;
3.8.7聯合體各方均應滿足3.1、3.4、3.9條規定;聯合體的資質總和應滿足上述3.2條規定,業績總和應滿足上述3.3條規定;聯合體項目經理部主要人員安排必須符合上述3.6、3.7條規定。
3.9其他
3.9.1投標人近36個月內(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9.2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標段(項目)的監理人;
(3)為本標段(項目)的代建人;
(4)與本標段(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5)與本標段(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參股的;
(6)與本標段(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7)被責令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的;
(8)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9)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10)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的;(12)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內發生重大監理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16)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行為的;
(1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在線發售
4.2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4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
招標文件自愿購買,一經售出,費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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