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大唐“七一渠”36MW 分布式光伏堯都區示范項目 EPC 總承包工程已由山西省能源局以《關于下達山西省 2024 年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項目建設計劃的通知》晉能源新能源發〔2024〕154 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大唐(臨汾)清潔能源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銀行貸款/企業自籌:8:2,招標人為大唐(臨汾)清潔能源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 EPC 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編號:CWEME-20241126SXLF-S001
2.2 項目名稱:大唐“七一渠”36MW 分布式光伏堯都區示范項目 EPC 總承包工程
2.3 建設地點:臨汾市堯都區七一渠
2.4 建設規模:36MW
2.5 計劃工期:254 天
2.6 招標范圍:本項目采取 EPC 總承包模式,承包范圍包含但不限于:手續(不含前期手續)的辦理、工程勘察設計、開關站工程、送出線路及對側間隔工程、承包人負責的設備及材料采購、光伏區工程、本項目人身意外險及施工機械和設備險購買、建筑安裝施工及驗收等。手續(不含前期手續)的辦理:除項目公司成立、項目備案、工程規劃許可/施工許可、林地、土地、環評、水保、接入手續、開工手續、安全預評價、職業衛生三同時報告編制評審等前期手續及光伏區租地談判和協議簽訂外,本項目其他所有手續(包括質監手續、建設期手續、并網手續、調度及供電手續等依法合規手續;安全、職業衛生、消防、環評、水保等專項驗收)均由投標人辦理。工程勘察設計包含但不限于:光伏區、道路、開關站、集電線路、送出線路工程及對側站等 36MW 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所有施工范圍內涉及到的地質勘測、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竣工圖設計、現場配合設計以及設計文件審查、驗收及相關施工中的技術服務等。開關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開關站土建工程、開關站所有設備安裝工程,包括 SVG 無功補償裝置、一次設備預制艙(35kV 出線開關柜、35kV 集電線路、 接地小車、站用變及接地變壓器成套裝置等)、二次設備預制艙(監控系統、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電能量計量系統、有功無功控制系統、光功率預測系統、一次調頻系統、調度數據網及二次安全防護等)、防雷接地設施、照明系統以及開關站配套的的電子圍欄、視頻監控、門禁系統、數據接入大唐集控中心(包括集團大數據中心、大唐太原集控中心以及質保范圍內通道租賃)等;包括開關站所有設備的實驗、試驗、檢查測試、質量監督、調試試運、投產移交等工作。送出線路及對側間隔工程包括但不限于:35kV 開關站至劉村 220kV 變電站送出線路的所有設備土建、安裝、用地補償、實驗、試驗、
檢查測試、質量監督、調試試運、投產移交等工作,對側間隔設備的安裝、升級改造、相關試驗(涉網試驗等)及并網(最終以電網下達的接入批復意見為準)。承包人負責的設備及材料采購范圍包含但不限于:除發包人采購設備、材料外,承包人負責本項目涉及的所有設備、材料的采購(含設備材料險)、供貨、催交、運輸、接車、卸車、二次倒運、倉儲保管等工作;送出及對側間隔所有設備及材料的采購由承包人負責,同時包括所有發包人采購設備、材料(包含隨機備品、專用工具等)的接車、卸車、二次倒運、倉儲保管等工作。發包人采購設備、材料范圍:光伏組件、逆變器、箱式變壓器、SVG 無功補償裝置、高低壓電纜及接頭(不含線鼻子)、光伏專用電纜(含直流電纜)、控制電纜、計算機電纜、一次設備預制艙(含艙體及一次設備)、二次設備預制艙(含艙體及二次設備)、接地變兼站用變成套裝置、交直流電源系統、光功率預測系統、綜合自動化系統、工業電視系統(開關站區域)等。光伏區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所有光伏施工區域清表工作,所有設備土建施工,所有設備(支架、光伏組件、逆變器、箱變、監控系統等)的安裝、試驗和調試,所有電力線路(直流電纜、低壓電纜、35kV 電纜、光纜)的敷設安裝、試驗、調試,光伏發電單元及整體系統試驗、調試、試運,光伏區配套的圍欄、安全設施及標識安裝,光伏區施工道路(含臨時道路)的平整修復,臨時用地及相關補償。本項目建筑安裝施工調試及驗收包含但不限于:施工所需的建筑安裝材料供應,施工用電、用水,辦公和生活臨建,建設期工程保險(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意外和施工設備保險等),建筑安裝施工、檢測、實驗、試驗、系統調試、試運行、驗收,消缺,培訓,移交前工程范圍內的清理工作,工程整體檔案移交,質保及質保期內的服務等。本項目作為 EPC 總承包,包括完成投產所有工程內容所需的費用,不論招標文件是否提及、投標報價高低,凡涉及本項目所有專項驗收、檔案竣工驗收和竣工驗收等相關方面的全部工作內容及費用均屬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圍;投標總價是投標人全面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規定的EPC 項目的所有責任和風險的最高限價,項目實施期間不因物價上漲、疫情防控、惡劣天氣(雨雪大風施工措施費)等非不可抗力因素而增加中標合同價格。
項目難點:本項目光伏組件分布在七一渠上,組件基礎采用鉆孔灌注樁并分布在渠兩邊,施工時需砍伐大量沿渠林木并進行補償,需單獨協調;本項目開關站選址處存在養雞場需遷移,施工及補償問題需單獨協調;本項目開關站南面緊鄰縣級公路,且日常通過的大中型車輛較多,開關站施工時,特別是地埋電纜敷設時,需與堯都區及臨汾市政府交通部門協調發“斷交”通告,采取“斷交”措施;另外,為避免對過往人員及車輛造成傷害,七一渠沿渠道施工時,也需與堯都區及臨汾市政府交通部門協調,采取臨時交通管制措施;本項目送出線路采用地埋電纜,施工時需沿村道布置,并部分穿越農田,需與相關村委會協調施工事宜;本項目用地緊鄰耕地,施工道路所需臨時占地較多,沿途經過近 20 個村,施工中需與相關村委會解決臨時占地及補償問題,及其他影響施工的問題;本項目沿渠兩岸存在多處高差較大情況,給土建施工及組件安裝帶來一定難度。本項目為堯都區示范項目,需投標人(承包人)提供示范區設計圖及效果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
3.1.2 財務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1.3 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進行復核,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1.4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進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3.1.5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企業資質要求: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設計電力行業(送電工程、變電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和有效的承裝類三級和承試類三級電力設施許可證,滿足《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 36 號)相關要求。
3.2.2 企業業績要求:近 5 年須具有 2 個及以上 35MW(MWp)及以上(平原荒漠/山地/水光(含海面)互補/農光(含林光)互補/分布式)光伏電站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
3.2.3 人員資質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機電工程專業或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在投標階段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經理職務。
3.2.4 人員業績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 1 個及以上 35MW(MWp)及以上(平原荒漠/山地/水光(含海面)互補/農光(含林光)互補/分布式)光伏電站已竣工施工總承包或已竣工 EPC 總承包的項目經理業績。
3.2.5 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2.5.1 聯合體允許最多 2 家單位聯合組成,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當具備與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資質和業績,聯合體各方不得再單獨參加或者與其他投標方另外組成聯合體參加本項目的投標。須提交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聯合體協議書,明確各方承擔連帶責任,并明確聯合體牽頭人,聯合體協議書須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應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由代理人簽字的應附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應符合“投標文件格式”的規定。
3.2.5.2 聯合體設計單位須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和工程設計電力行業(送電工程、變電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近 5 年須具有 2 個及以上 35MW(MWp)及以上已投運的(平原荒漠/山地/水光
(含海面)互補/農光(含林光)互補/分布式)光伏電站設計業績或已竣工EPC 總承包業績。
3.2.5.3 聯合體施工單位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近 5 年須具有 2個及以上 35MW(MWp)及以上(平原荒漠/山地/水光(含海面)互補/農光(含林光)互補/分布式)光伏電站已竣工施工總承包業績或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
3.2.5.4 聯合體承裝、承試單位須具有有效的承裝類三級和承試類三級電力設施許可證,滿足《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 36 號)相關要求。
3.2.5.5 人員資質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機電工程專業或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在投標階段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經理職務。
3.2.5.6 人員業績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 1 個及以上 35MW(MWp)及以上(平原荒漠/山地/水光(含海面)互補/農光(含林光)互補/分布式)光伏電站已竣工施工總承包或已竣工 EPC 總承包的項目經理業績。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EPC 業績或施工業績的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否則不予認可;其余業績可提供用戶證明)。
(2)擬派項目經理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竣工驗收證明中須有擬派項目經理姓名,否則不予認可)。
(3)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滿足建辦市〔2021〕40 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相關要求。一級建造師電子證書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電子證書上已標明使用時限,超出使用期限的電子證書無效。
(4)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參與投標時,屬于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相關名錄所列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的,以及《中央企業科技創新成果推薦目錄》成果的,僅需提交正式印發的名錄文件并說明本次投標屬于名錄中的哪一項,即視同滿足市場占有率、使用業績等要求。
3.3 注意事項:
3.3.1 以上資質要求均需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3.3.2 業績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上的竣工驗收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竣工驗收時間的,以簽字蓋章中的最晚時間為準;簽字蓋章無時間的,以竣工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上述時間的不予認可。
3.3.3 業績證明材料必須能證明業績類型及規模,否則不予認可。
3.3.4 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
3.3.5 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應清晰可辨,不能識別有效信息的不予認可。
3.3.6 如發現擬派任項目經理在投標階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況,評標委員會將啟動澄清程序,投標人應按澄清要求提供經建設單位同意的項目經理變更說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驗收證明,否則不予認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示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方式開評標,除聯合體協議書(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需要滿足簽字蓋章要求外,投標商務文件、技術文件、價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頁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電子簽字并加蓋電子單位公章后即視為滿足招標文件所有簽字蓋章要求。并按照規定的時間上傳加密的投標文件即可,無需逐頁簽字蓋章。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及地點: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4 年 11 月0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 17 時 00 分(北京時間,下同)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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