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資金來源:項目建設資金,資金來源已落實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項目地點:廣東廉江
建設規模:計劃建造 2 臺百萬千瓦級 CAP1000 壓水堆核電機組 2.2 招標范圍
應根據發包人提供的設計圖紙、本合同附錄及批準的進度計劃完成廣東廉江 核電項目 1 、2 號機組非能動安全殼冷卻水箱鋼襯里模塊(CB20)制作、拼裝工 程,包括但不限于:子包 1 :CB20 制作供貨范圍
1.1 本合同所采購子模塊將用于廉江核電項目 1 、2 號機組。
1.2 合同供貨范圍
本合同項下承包人的供貨范圍如下:
1) 非能動安全殼冷卻水箱鋼襯里模塊(CB20) 共 2 臺,1、2 號機組各 1 臺;
2) 模塊安裝備品備件及消耗品;
3) 模塊調試、啟動用備品備件及消耗品;
4) 滿足二個換料周期(36 個月)所需的運行、維護用備品備件及消耗品;
5) 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的整套專用工具須滿足現場運輸、吊裝、安裝、調 試、正常運行和維修的需要;
6) 技術資料;
7) 技術服務,包括承包人對發包人和項目業主人員的培訓和在模塊安裝現 場的技術指導、服務、協調與配合;
8) 上述模塊的包裝、運輸、保險及文件資料的提交。
9) 承包人的其他義務。
具體詳細清單見中本招標文件下冊合同附錄 S 中附件 B 中供貨范圍。
1.3 承包人的責任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子模塊的二次設計、材料采購、制作、 組裝、試驗、包裝、運輸、標識、培訓、技術服務、文件(包括接口資料提 供)、業主辦理有關許可或運行取證支持等,詳細的技術要求見本合同附件 B 《技術附件》。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間承包人提供的二次設計、子模塊、文件和服 務不能完全滿足安全、可靠運行或合同規定的性能, 承包人應向發包人供應所需 物項或設計更改,但保證并同意不因此而增加合同價格。
1.4 承包人所供子模塊應與合同規定的接口要求和供貨范圍一致。承包人須 按照附件 B 中的相應內容和時間要求向發包人或發包人指定的單位正式提交所 有的接口信息。
1.5 在合同的期限內及此后合同模塊整個運行壽命周期內,承包人應及時免 費向發包人提供承包人獲得的新的運行經驗信息,并將凡適用于合同模塊的已確 定的技術和安全方面的改進情況告知發包人。
1.6 承包人提供的模塊應是全新的、完整的并完全滿足合同要求,如發現有 任何漏項和短缺,在合同文件中并未列入但確實是承包人供貨范圍中應該有的, 并且是滿足本合同對合同模塊的性能保證值要求所必須的,均應由承包人負責將 所缺的模塊、技術資料、部件、服務及技術指導及時補上, 因此而發生的額外費 用均由承包人承擔。
1.7 承包人應負責對其自行采購的進口核安全設備、材料或零部件按HAF604 進口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規定及核安全局發布的相應管理規定、細則開展進 口民用核安全設備安全檢驗活動。
子包 2 :CB20 現場拼裝工作范圍
2.1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內容:子模塊接收,卸車,臨時存儲(維護)、 拼裝場地建設及拆除(發包人提供硬化場地位置),搭建、拆除拼裝平臺及胎架,
子模塊組對、子模塊焊接(子模塊組、對焊接過程中需測量全程配合, 實時監控 精度),防變形支撐(工裝措施)設計、制造及加固(防變形控制設計要求范圍 內),設計變更(含 CB20 子模塊供貨后制造部分的設計變更),酸洗鈍化,NDE 檢測,CB20 模塊運輸時加固措施及配合工作,CB20 模塊拼裝工裝措施拆除, CB20 模塊吊裝前的成品保護工作,工程竣工文件(竣工圖、竣工資料等)的編 制、移交工作等完成本工程所需要全部工作。
2.2 CB20 模塊由 112 個子模塊組成,單機組模塊制造凈重約 305 噸,具體以 本合同的最新版設計圖紙和相關的設計變更單為準。
2.3 計劃工期
廣東廉江核電 1 號機組 CB20 制作開始時間為 FCD+16,制作交貨日期為 FCD+23,拼裝開始時間為 FCD+25,拼裝完成時間 FCD+33;2 號機組與 1 號機 組間隔 10 個月,2 號機組 CB20 制作開始時間為 FCD+26,制作交貨日期為
FCD+33,拼裝開始時間為 FCD+35,拼裝完成時間為 FCD+43。
2.4 廉江核電項目 1 、2 號機組里程碑
序號 |
描述 |
1 號機組(FCD+) |
2 號機組(FCD+) |
1 |
FCD 核島第一灌混凝土澆筑開始 |
0 |
10 |
2 |
CV 底封頭(CVBH)就位 |
3 |
13 |
3 |
CV 頂封頭(CVTH)就位 |
26 |
36 |
4 |
屏蔽廠房穹頂完工 |
37 |
47 |
3. 投標人資格及業績要求
3.1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有能力為本項目提供施工 及服務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3.2 資質條件:投標人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 資質或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3 業績要求:投標人應具有近五年內承擔核電廠 CA 大型結構模塊/CV/SC/CB20 的制作或拼裝工程業績;
3.4 項目經理資格要求:項目經理須同時滿足以下全部要求:1)具有建筑工程或 機電工程專業一級建造師資質,并注冊于投標人;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
合格證書(B 類);3)具有高級或以上職稱;4)具有類似工程項目負責人經驗 (需提供證明材料);
3.5 財務要求:有良好的財務狀況,連續三年通過社會或政府審計,且審核無重 大問題;
3.6 信譽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 失信企業名單;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 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投標人沒有處于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 的范圍和處罰期內;未被列入供應商涉案“黑名單”;
(4)投標人沒有處于招標人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未被列入招標人供方黑名單和凍結名單(評標期間尚未解除凍結的)。
3.7 其他要求:
(1)應按《核電廠質量保證安全規定》HAF003 及相關導則建立核質量保證 體系并有效運行 ;通過 GB/T19001 ( ISO9001 )質量管理體系 、GB/T24001 (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及 GB/T45001(ISO45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 證,且在有效期內;
(2)近 18 個月內(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未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 安全責任事故,且近 12 個月(含, 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系統未發生人身死亡事故;
(3)近 36 個月內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未發生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 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
(4)當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 被責令停業;b) 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c) 財產被接管或凍結。
3.8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9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凡有意參加投標者, 請于購買招標文件時間 內進入報名參與購買招標文件,不接 受現場購買。
4.2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4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9 日 23 時 59 分(北京時間)。 熱線服務: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節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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