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江蘇公司陳家港電廠新建應急儲灰及碼頭裝卸系統(含粉煤灰深分選加工輸灰)項目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陳家港發電有限公司1、2號機組每臺鍋爐配2臺兩室四電場靜電除塵器和正壓濃相氣力除灰系統,灰庫區設置有3×1000m³的架空布置、配套散裝卸料功能的鋼筋混凝土儲灰庫。現有灰庫儲存容量小,回旋余地小,遇到粉煤灰銷售淡季、特別是天氣惡劣時以及區域發生疫情時,會因灰庫存儲能力不足而影響機組的安全生產,當灰庫灰位高時容易發生溢灰事故造成環保事件。鑒于此安全基礎非常薄弱,亟需新建應急儲灰庫及碼頭卸灰系統,大幅提高廠區內部粉煤灰應急儲存和輸送卸灰能力。
本項目建設為陳家港公司新建應急灰庫及碼頭卸灰系統(含粉煤灰深分選加工輸灰)EPC項目,具體建設內容包括:擬在陳家港電廠煤場東北、物資庫西側新建應急儲灰(含粉煤灰深分選加工輸灰)系統及碼頭計量卸灰系統設施,其中輸灰系統配套壓縮空氣制備系統及配電室建造在指定的1號機組爐后原增壓風機煙道8根鋼筋混凝土立柱合圍的區域內。現將工程內容的概況簡述如下。
(1)對1、2機組4臺電除塵器至1~3號粗細灰庫輸灰管線進行適應性改造設計,能夠實現可增設必要的(先導閥式或SDDH型等)氣力輸灰系統后,實現1、2號粗灰庫用來儲存原灰,3號灰庫用來儲存細灰,并保留1~3號灰庫庫底既有散裝卸灰的功能,1和2號粗灰庫分別能氣力輸灰至新建超細灰加工車間、新建2座應急儲灰庫(考慮預留二期2座接口)和碼頭計量倉卸灰裝船系統,其中原灰輸送系統(單線、出力不小于100t/h)納入另行配建的《灰渣深分選加工》項目,新建儲灰庫至碼頭超細灰輸送系統(單線、出力不小于150t/h)納入本工程范圍建設。
(2)在1號機組爐后原增壓風機煙道8根鋼筋混凝土立柱(需進行可用性鑒定并由資質單位出具有效報告)合圍區域改/新建空壓機站(安裝2×60Nm³/min≥0.8MPa空壓機并預留4臺擴建安裝位置)和(上部二層為)配套6kV配電室(接受最優方案),設計并建造輸氣管廊/溝道和電纜溝/橋架、敷設電纜能滿足新建空壓機站、新建應急灰庫、新建超細灰磨制車間用氣和用電需求。
(3)新建2×7500m³應急灰庫,總有效容積≥15000m³,用于磨制灰、粗灰的儲存。配套儲氣罐、氣化風機等設備系統。新建灰庫可以采用落地鋼板倉+公用300m³(或按需設計容量)緩沖架空散裝罐裝汽運發散卸灰功能,具體包括地勘、總平布置、整體設計、地基處理、土建基礎、灰庫本體、排氣設備、氣化板系統、庫頂設備、裝車設備、灰庫料位及進、出料等配套系統。
(4)統籌設計灰渣深分選加工輸灰系統(原料粗灰可分別至磨頭倉和儲灰庫、磨尾成品灰至儲灰庫的輸灰能力均為100t/h;新建灰庫至碼頭輸灰能力為150t/h分兩期建設,最終形成2×150=300t/h輸灰能力與碼頭雙計量倉粉煤灰裝船系統相配套),能夠實現超細灰加工車間的原料粗灰供應(超細灰加工車間磨頭倉為鋼制圓柱下錐體型式)和磨制成品超細灰的輸送,實現應急儲存和碼頭計量卸灰裝船功能;并在具備條件時組織完成與另建的灰渣深分選加工項目的聯調聯試。
(5)大件碼頭荷重校核并新建一套300t/h出力的碼頭雙計量倉粉煤灰裝船系統。
招標范圍:本工程采用EPC建設模式,投標人的工作范圍包括工程設計、設備和材料供貨、施工安裝、檢驗、電氣試驗、熱工邏輯設計、邏輯組態、調試以及72h滿負荷試運行、性能試驗、消缺、培訓、最終交付投產、質保期服務等,以及工程的環評、安評和執業健康預評價,設計范圍內的壓力容器及管道報檢與登記注冊、調試、試運行、消缺、竣工資料的最終交付等所有工作,也包括消防驗收等需要和當地主管部門辦理的各類手續。工程整體性能保證由投標人負責,并滿足本技術規范書的要求。工程約定區域內基礎設計及施工、區域內綠化設計及施工均包含在本招標范圍內。
2.2 其他:工期:結合本工程實際,要求各分項工程自總監理工程師簽發該項目開工令始各自的計劃工期分別為:
壓縮空氣站分項為開工令后100天,2座應急灰庫和至碼頭氣力輸灰系統改造分項為開工令后300天,碼頭雙靜態計量倉搖臂卸船系統改造為開工令后240天。
項目地點: 陳家港發電有限公司。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證書;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資質證書;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火力發電)專業甲級資質證書;或環境工程專項設計甲級資質證書(證書許可范圍須涵蓋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工程類);或建材行業設計甲級資質證書;或建材行業(水泥工程)專業設計甲級資質證書。
(3)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資質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9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具有至少容量5000m³(或噸)及以上的筒倉(鋼筋混凝土庫或鋼板庫)EPC合同業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容量5000m³(或噸)及以上的筒倉(鋼筋混凝土庫或鋼板庫)EPC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容量5000m³(或噸)及以上的筒倉(鋼筋混凝土庫或鋼板庫)項目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容量5000m³(或噸)及以上的筒倉(鋼筋混凝土庫或鋼板庫)項目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9-25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9-30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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