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能源化工一階段煤制油工程強夯施工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哈密能源化工一階段煤制油工程強夯施工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劃分 2 個標段。
2.1.1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哈密能源集成創新基地項目(一階段煤制油工程)。
項目概況:哈密能源集成創新基地項目(一階段煤制油工程)主要建設內容包括320萬噸/年煤直接液化、80萬噸/年煤間接液化等共計19套工藝裝置及其配套公輔設施。煤制油工程主廠區的占地面積約410公頃,主要包括工藝裝置區、化工品儲存區、火炬設施區、汽車裝車設施、火車裝車設施、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輔助設施等。
項目地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哈密市巴里坤縣新興產業園三塘湖岔哈泉區。
本項目位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哈密市巴里坤縣三塘湖鎮境內,南距巴里坤縣城約85千米,東距巴里坤和伊吾縣縣界約10千米,直線北距岔哈泉一號露天礦20千米。項目擬選址用地北側邊界緊鄰岔哈泉三號礦礦界,南側邊界距離已建成的將淖鐵路小于500米,G331公路在廠址南側約4千米處通過。
本項目全項目建設周期共46個月(可研批復起),暫定中交日期為2027年10月31日。
以上信息以最新版可研報告為準。
2.1.2招標范圍:
哈密能源集成創新基地項目(一階段煤制油工程)強夯工程主要工作內容包括全廠強夯工程及大件組焊廠房強夯工程施工工作。
本項目強夯工程約243萬平方米,共劃分為二個標段:
1)強夯工程(一標段)工作范圍:
以粉煤氣化裝置以西,油品合成裝置以東的南北向主干道為分界線。分界線西側廠區地塊、污水處理場地塊、火炬區域地塊、大件組焊廠房區域約120萬平方米區域的強夯工作。
2)強夯工程(二標段)工作范圍:
以粉煤氣化裝置以西,油品合成裝置以東的南北向主干道為分界線。分界線東側廠區地塊約123萬平方米區域的強夯工作及全廠局部區域試夯工作。
兩標段承包商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① 承包商需依據設計文件、試夯結果、巖土工程勘察報告和相關標準規范等完成所屬標段強夯工作,具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夯能的等級:2000KN.M、4000KN.M、6000KN.M、8000KN.M、10000KN.M、 12000KN.M、15000KN.M、18000KN.M。
② 配合強夯檢測及缺陷整改工作。
③ 夯后場地平整及清理、移交。
④ 負責交工資料整理、移交,并配合招標人完成工程驗收。
⑤ 本次招標上述各標段面積為預估數,施工時強夯的施工范圍以設計院圖紙為準。
⑥ 上述招標范圍內的所有施工材料均由投標人供貨。
⑦ 承包商進度質量安全達不到業主要求,且拒不整改的,業主向承包商書面出具相關整改意見后,業主有權聘請第三方承包商實施所涉工程未完成部分及質量不合格部分的工程,同時承包商需承擔違約責任并承擔因此而產生的已中標段合同中未實施的項目金額支付給第三方,并承擔給業主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第七章。
2.2 其他:2.2.1工期要求:合同簽署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具體開工日期以業主通知為準。
2.2.2項目地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哈密市巴里坤縣新興產業園三塘湖岔哈泉區。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條件:(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地基基礎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證書。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8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強夯工程施工的合同業績2份,單個合同金額均不小于2000萬元,且已通過竣工驗收,合同內應包含6000KM.N或以上能級強夯工程。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通過竣工驗收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單項業績合同金額不少于1500萬元強夯工程施工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技術負責人:投標人提供的擬任技術負責人須具有巖土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職稱。
安全負責人: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國家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書(建筑施工)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質量負責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9-06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9-11 16:00:00。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哈密能源化工一階段煤制油工程強夯施工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劃分 2 個標段。
2.1.1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哈密能源集成創新基地項目(一階段煤制油工程)。
項目概況:哈密能源集成創新基地項目(一階段煤制油工程)主要建設內容包括320萬噸/年煤直接液化、80萬噸/年煤間接液化等共計19套工藝裝置及其配套公輔設施。煤制油工程主廠區的占地面積約410公頃,主要包括工藝裝置區、化工品儲存區、火炬設施區、汽車裝車設施、火車裝車設施、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輔助設施等。
項目地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哈密市巴里坤縣新興產業園三塘湖岔哈泉區。
本項目位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哈密市巴里坤縣三塘湖鎮境內,南距巴里坤縣城約85千米,東距巴里坤和伊吾縣縣界約10千米,直線北距岔哈泉一號露天礦20千米。項目擬選址用地北側邊界緊鄰岔哈泉三號礦礦界,南側邊界距離已建成的將淖鐵路小于500米,G331公路在廠址南側約4千米處通過。
本項目全項目建設周期共46個月(可研批復起),暫定中交日期為2027年10月31日。
以上信息以最新版可研報告為準。
2.1.2招標范圍:
哈密能源集成創新基地項目(一階段煤制油工程)強夯工程主要工作內容包括全廠強夯工程及大件組焊廠房強夯工程施工工作。
本項目強夯工程約243萬平方米,共劃分為二個標段:
1)強夯工程(一標段)工作范圍:
以粉煤氣化裝置以西,油品合成裝置以東的南北向主干道為分界線。分界線西側廠區地塊、污水處理場地塊、火炬區域地塊、大件組焊廠房區域約120萬平方米區域的強夯工作。
2)強夯工程(二標段)工作范圍:
以粉煤氣化裝置以西,油品合成裝置以東的南北向主干道為分界線。分界線東側廠區地塊約123萬平方米區域的強夯工作及全廠局部區域試夯工作。
兩標段承包商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① 承包商需依據設計文件、試夯結果、巖土工程勘察報告和相關標準規范等完成所屬標段強夯工作,具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夯能的等級:2000KN.M、4000KN.M、6000KN.M、8000KN.M、10000KN.M、 12000KN.M、15000KN.M、18000KN.M。
② 配合強夯檢測及缺陷整改工作。
③ 夯后場地平整及清理、移交。
④ 負責交工資料整理、移交,并配合招標人完成工程驗收。
⑤ 本次招標上述各標段面積為預估數,施工時強夯的施工范圍以設計院圖紙為準。
⑥ 上述招標范圍內的所有施工材料均由投標人供貨。
⑦ 承包商進度質量安全達不到業主要求,且拒不整改的,業主向承包商書面出具相關整改意見后,業主有權聘請第三方承包商實施所涉工程未完成部分及質量不合格部分的工程,同時承包商需承擔違約責任并承擔因此而產生的已中標段合同中未實施的項目金額支付給第三方,并承擔給業主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第七章。
2.2 其他:2.2.1工期要求:合同簽署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具體開工日期以業主通知為準。
2.2.2項目地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哈密市巴里坤縣新興產業園三塘湖岔哈泉區。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條件:(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地基基礎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證書。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8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強夯工程施工的合同業績2份,單個合同金額均不小于2000萬元,且已通過竣工驗收,合同內應包含6000KM.N或以上能級強夯工程。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通過竣工驗收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單項業績合同金額不少于1500萬元強夯工程施工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技術負責人:投標人提供的擬任技術負責人須具有巖土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職稱。
安全負責人: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國家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書(建筑施工)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質量負責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9-06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9-11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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