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大唐華銀通道縣金坑風電場、芷江縣大樹坳風電場、芷江縣碧涌風電場已納入湖南省“十四五”風電、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開發建設規劃(湘發改函〔2022〕52號、懷發改〔2022〕49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大唐華銀懷化巫水流域水電開發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與銀行貸款,出資比例為2:8,招標人為大唐華銀懷化巫水流域水電開發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EPC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招標編號:CWE
2.2項目名稱:大唐華銀懷化通道縣、芷江縣248.5MW風電項目新建工程EPC總承包
2.3建設地點:金坑風電場項目位于湖南省懷化市通道縣獨坡鎮,大樹坳風電場位于懷化市芷江縣大樹坳鄉,碧涌風電場位于懷化市芷江縣碧涌鎮,通道南升壓匯集站位于通道縣坪坦鄉。
2.4建設規模:本工程通道縣金坑、芷江縣大樹坳、芷江縣碧涌三個風電場,項目可研合計容量248.5MW,新建3座110kV升壓站、三個110kV送出工程、1座220kV匯集站。
(1)通道縣金坑風電場:位于湖南省懷化市通道縣獨坡鎮,距通道縣城區直線距離約23km,場址地面高程在700m~1050m之間,規劃100MW,項目可研擬安裝16臺6.25MW風力發電機組,裝機總容量100MW,塔筒高度115m。新建1座110kV升壓站,擬建1回110kV線路(LGJ-300/25.1km)至通道南升壓匯集站。
通道南升壓匯集站位于湖南省通道縣坪坦鄉,距通道縣城區直線距離約7km,場地為山丘地貌海拔高度為439~488m。本期建設主變規模為1×300MVA(220kV,規劃容量450MVA,預留1×150MVA);本期220kV出線規模1回(至舊寨變),遠期增加備用1回;本期110kV出線規模2回,遠期增加3回;本期無35kV出線,遠期按10回35kV出線預留場地。
(2)芷江縣大樹坳風電場:位于湖南省芷江縣大樹坳鄉,距芷江縣城區直線距離約24km,場址內海拔高度在730m~1140m之間,規劃100MW,項目可研擬安裝13臺5.5MW風力發電機組,裝機總容量71.5MW,塔筒高度113m。新建1座110kV升壓站,擬建1回110kV線路(LGJ-300/37.6km)接入頂光坡220kV變電站。
(3)芷江縣碧涌風電場:位于湖南省芷江縣碧涌鎮,距芷江縣城區直線距離約32km,場址內海拔高度在700m~870m之間,規劃50MW,項目可研擬安裝14臺5.5MW風力發電機組,裝機總容量77MW,塔筒高度113m。新建1座110kV升壓站,擬建1回110kV線路(LGJ-300/32km)T接大樹坳至頂光坡110kV線路接入頂光坡220kV變電站。
2.5計劃工期:
開工準備:簽訂合同后3個月內完成環評批復、水保批復、使用林地批復、接入系統批復,三個項目風電主機定標后2個月內完成項目初步設計及評審,初步設計評審完成后一個月內開工,開工前完成各項專題報告批復。
施工工期:開工后6個月首批機組并網,12個月全容量并網發電(施工總日歷天數365天,具體開工時間以監理書面通知為準),15個月完成竣工驗收。
匯集站滿足金坑首批機組并網要求。
工期總日歷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
2.6招標范圍:本工程采用設計、采購、施工(EPC)總承包模式,為交鑰匙工程。包括通道縣金坑風電場、芷江縣大樹坳風電場、芷江縣碧涌風電場項目、通道南升壓匯集站、以及三個風電場項目的送出工程,所有項目的合規性手續辦理、征地拆遷、專項驗收、勘察設計、設備及材料采購、施工、驗收、質保等。
具體內容詳見第四章專用合同條款附件一。
在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框采設備中標候選人名單內由EPC總承包合同承包人與中國水利電力物資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大唐集團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或其專業公司、區域公司通過大唐集團采購程序確定供應商并簽訂采購合同。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
3.1.2財務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1.3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
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進行復核,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1.4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進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3.1.5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專用資格條件:
3.2.1企業資質要求: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勘察綜合甲級;和工程設計綜合甲級及以上資質;
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2企業業績要求:近10年須具有1個及以上250MW及以上陸上風電工程已投運EPC總承包業績。
3.2.3人員資質要求:投標人須擬派2名項目經理,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機電工程專業或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在投標階段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經理職務。
3.2.4人員業績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1個及以上50MW及以上陸上風電工程已投運施工總承包或已投運EPC總承包的項目經理業績。
3.2.5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2.5.1聯合體牽頭方須為設計單位,兩個或兩個以上法人以聯合體形式投
標的,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當具備與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資質和業績。須提交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聯合體協議書,明確各方承擔連帶責任,并明確聯合體牽頭人,聯合體協議書須有各成員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應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由委托代理人簽字的應附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應符合“投標文件格式”的規定。
3.2.5.2聯合體設計單位須具有工程勘察綜合甲級及以上和工程設計綜合甲級及以上資質;近10年須具有1個及以上250MW及以上已投運的陸上風電EPC總承包業績。
3.2.5.3聯合體施工單位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近10年須具有1個及以上陸上風電工程與聯合體協議分工施工范圍相對應的業績。
3.2.6其他特殊要求:
(1)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投運驗收證明(EPC業績或施工業績的投運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否則不予認可;其余業績可提供用戶證明)。
(2)擬派項目經理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投運驗收證明(投運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投運驗收證明中須有擬派項目經理姓名,否則不予認可)。
(3)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滿足建辦市〔2021〕40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相關要求。一級建造師電子證書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電子證書上已標明使用時限,超出使用期限的電子證書無效。
(4)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參與投標時,屬于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相關名錄所列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的,以及《中央企業科技創新成果推薦目錄》成果的,僅需提交正式印發的名錄文件并說明本次投標屬于名錄中的哪一項,即視同滿足市場占有率、使用業績等要求。
3.3注意事項:
3.3.1以上資質要求均需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3.3.2業績時間以投運驗收證明上的驗收時間為準。投運驗收證明上沒有驗收時間的,以簽字蓋章中的最晚時間為準;簽字蓋章無時間的,以投運時間為準;
投運驗收證明上沒有上述時間的不予認可。
3.3.3業績證明材料必須能證明業績類型及規模,否則不予認可。
3.3.4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
3.3.5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應清晰可辨,不能識別有效信息的不予認可。
3.3.6如發現擬派任項目經理在投標階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況,評標委員
會將啟動澄清程序,投標人應按澄清要求提供經建設單位同意的項目經理變更說
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驗收證明,否則不予認可。
3.3.7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示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方式開評標,除聯合體協議書(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需要滿足簽字蓋章要求外,投標商務文件、技術文件、價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頁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電子簽字并加蓋電子單位公章后即視為滿足招標文件所有簽字蓋章要求。并按照規定的時間上傳加密的投標文件即可,無需逐頁簽字蓋章。
4.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1日17時(北京時間,下同)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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