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陜西省咸陽市旬邑縣清源鎮石門村
1. 招標條件
青崗坪煤礦矸石處置服務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陜西旬邑青崗坪礦業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為確保煤矸石合法合規處置,嚴格按照環評要求進行綜合利用,保護土地資源,減少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堅持“因地制宜,積極利用”的指導思想,達到煤矸石資源合理利用原則和解決煤礦排矸需求的目的。由于青崗坪煤礦不具備矸石處置資質,也未設置尾礦庫,無法自行處置。因此,根據《固廢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委托具有矸石運輸、處置資質和能力的單位負責青崗坪煤礦矸石外運和處置。目前,青崗坪煤礦巷修產生的矸石全部臨時堆放在地面球形倉內,現地面球形倉已臨近存放極限,為解決礦井恢復掘進作業后矸石處置問題,避免產生環保事件。需由有矸石處置能力及資質的處置單位進行合規處理。現需對青崗坪煤礦所有煤矸石處置和運輸進行委托招標,每年矸石量約為16萬噸(以實際拉運量為準),其中包含10萬噸水洗矸石,水洗矸石只計量不進行結算,其余矸石以月度實際拉運量進行結算。
招標范圍:
1.投標人負責井口矸石、手選矸石、水洗矸石裝卸、拉運、處置的全過程,處置方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地方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及青崗坪煤礦環評(環評要求矸石綜合利用)及要求,投標人應在運輸及處置能力、運輸時間及運輸安全可靠性、合規處置等方面滿足招標人的要求,承擔矸石出礦后的所有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于相關罰款)。合同期內運輸及處置費用招標人不調整,費用變化由投標人自行解決。
2.投標人必須服從招標人的指揮,聽從招標人現場管理人員的安排,保證按時按質完成運輸及處置工作(若投標人因非客觀原因影響外,連續5天未拉運,招標人有權解除合同,扣除全部保證金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自行配備滿足拉運所需的運輸設備,承運車輛必須具備各類合法有效證件,車輛駕駛員必須持有 有效證件。嚴格遵守道路運輸法律法規的規定,每車拉運噸位符合國家道路運輸規定,保證運輸過程中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由投標人原因產生的一切安全責任及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3.投標人在承運過程中不得發生沿路拋灑、亂卸等行為,確保矸石不落地。承擔矸石出礦后產生的矸石違規拉運、矸石違規處置等一切法律責任。
4.投標人負責處理所在地監管部門、村民等的關系協調,確保不發生影響矸石合規運輸、處置的事件,確保不因矸石運輸及處置影響青崗坪煤礦正常生產經營。配合招標人向監管部門備案、接受監管部門的各項檢查。
5.協助填報工業固體廢物信息管理系統。
6.投標單位每月出具矸石處置回執單并加蓋公章,收取矸石數量、處置數量與拉運數量、出礦數量保持一致。協助青崗坪煤礦填報跟車記錄、負責矸石臺賬的記錄等;其中矸石處置數量,若采取填埋方式處置的處置數量一致,若采取其他需要耗損的綜合利用方式最終處置利用量要在耗損誤差范圍內。
7.矸石處置地點必須是有環評資質且能力符合本項目要求的綜合利用或處置地點,處置地點必須是符合青崗坪環評要求處置方式的地點。
服務期:合同簽訂后3年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按新的修改:經營異常名錄)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與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投標單位必須提供煤矸石綜合利用或處置環評批復文件,環評批復規模必須達到單個項目20萬噸/年及以上。投標單位為自建綜合利用或處置項目的,須提供行政主管部門針對投標單位自建項目出具的煤矸石綜合利用或處置環評批復文件;若投標人擬投標綜合利用或處置項目為非自建項目的,投標人必須為矸石處置項目的運維施工單位,須提供該擬投標綜合利用或處置項目的環評批復文件、中標通知書、運維(施工)合同。
2.業績要求:投標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須具有至少1份煤矸石綜合利用業績,若投標人提供的業績為聯合體中標業績,投標人必須為聯合體牽頭人(矸石處置單位),非聯合體牽頭人的業績視為無效業績。業績證明材料提供合同原件掃描件及對應合同結算發票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包括首頁、體現矸石處置能力頁、能反映主要工作范圍和服務范圍、期限、簽訂日期、合同簽字蓋章頁等主要內容)。
3.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須提供聯體合協議書), 聯合體牽頭人必須為矸石處置單位,聯合體單位不得大于2家;投標單位自有或者聯合的運輸公司必須具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自有車輛不少于10輛(每輛車均需提供有效的機動車行駛證掃描件)。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 2024年 4 月 19 日9:00起至2024年 4 月 24 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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