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內蒙古自治區
1. 招標條件
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包頭第一熱電廠煤場推煤作業服務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包頭第一熱電廠。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包頭第一熱電廠位于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昆都侖區卜爾漢圖鎮背鍋窯村,裝機容量2×300MW,年進煤量約240萬噸,采用汽車運輸,廠內設有#1、#2封閉式煤場(各存煤3.2萬噸)和#3、#4半封閉式煤場(存煤分別為4萬噸、3萬噸)及封閉式卸煤溝(存煤2.5萬噸)。本次擬對煤場推煤作業服務進行外委。
2.2 服務地點: 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包頭第一熱電廠。
2.3 規模: 2×300MW。
2.4服務期:服務期為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年。合同履約期間招標方可以對服務情況依據合同約定條款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不通過的招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2.5招標范圍:投標方至少配置16人、1臺裝載機及招標方提供的5臺推土機、1臺挖掘機,完成招標方煤場清理整垛、推道、廠內短盤、配煤摻燒、牽引推拉煤車上煤垛接卸煤車及其他臨時性工作等。
詳見招標文件技術規范。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業績要求:投標人須具有近年(合同簽訂之日在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燃煤電廠推煤作業服務或燃煤接卸作業服務合同業績,并提供相關業績證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頁、能反映服務范圍、簽字蓋章頁等)。
3.2.2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4月17日9:00起至2024年4月23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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