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項目所在地區: 內蒙古自治區 包頭市
一、招標條件
本包頭鋁業燃煤自備電廠可再生能源替代達茂旗120萬千瓦項目塔筒鋼板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包頭鋁業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包頭鋁業燃煤自備電廠可再生能源替代達茂旗120萬千瓦項目塔筒鋼板采購
2.2項目類型: 貨物(材料)
2.3項目概況:本工程新能源總裝機容量為1200MW,其中包括風電1000MW,光伏200MW。本項目位于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達茂旗境內,場址地勢東高西低,海拔在1250m~1450m之間,東南方向距達茂旗直線距離約85km。
2.4項目地點:內蒙古包頭市達茂旗
2.5交貨方式:車板交貨,供貨前一周甲方通知乙方交貨地點
2.6招標范圍:
Q420ME 材質鋼板,24352.312噸,
Q355NE材質鋼板10910.187噸,
Q420NEZ35材質鋼板,143.406 噸,
共計35405.905 噸。
材料名稱、規格、材質、數量見附表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資格項目 |
資格要求 |
資質要求 |
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的民事訴訟主體資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能夠獨立履行合同。(相關信息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查詢結果為準) |
財務要求 |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投標人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財務狀況良好,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破產或其它關、停、并、轉狀態。 |
業績要求 |
投標人近三年內(2021年-至今)具有風機塔筒鋼板供貨業績至少1份且供貨業績不少于1萬噸。(需提供相應合同掃描件,至少需包括合同首頁、供貨范圍頁和合同簽字頁,且所提供的合同內容能夠反映設備數量和型號等信息、供貨發票,否則視為無效) |
信譽要求 |
1. 投標人在報名期間和投標有效期內未被列入承包商負面清單。 2.投標人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參加本次投標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未發生重大質量、環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諾書。 3.投標人在項目評審期間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國(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
安全要求 |
投標人應具備有效的安全管理機構和安全管控能力,同時在近三年內未發生過重大安全質量問題。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 |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 2024年3月21日9:00至 2024年4月1日17:00(北京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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