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福家園項目施工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萬福家園項目(項目名稱)已由沛縣行政審批局以沛行審發〔2023〕63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沛縣中金置業投資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萬福家園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沛縣漢源大道東側、漢侯路西側、周勃路南側、衛青路北側。
2.1.2建設規模:一標段:地塊二建筑面積約10.65萬?,擬建5棟住宅樓,1棟配套用房,最高26層。二標段:地塊三建筑面積10.43萬?,擬建5棟住宅樓,1棟配套用房,最高26層。三標段:地塊四南區建筑面積約8.27萬?,擬建4棟住宅樓、1棟綜合服務樓及幼兒園,最高23層。四標段:地塊四北區建筑面積約8.90萬?,擬建5棟住宅樓,最高26層。同時配套建設供電、供水管網、通訊、消防等公用工程以及室外道路、景觀綠化等配套設施。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2.1.3工期要求:730日歷天。
2.1.4 其他: 質量要求:合格。
2.1.5 合同估算價:
一標段:32768.48萬元。
二標段:32086.13萬元。
三標段:26938.91萬元。
四標段:26379.21萬元。
2.1.6 標段劃分:本工程共四個標段。
一標段: 萬福家園地塊二(C1-C6#樓、地下車庫及室外附屬配套工程)
二標段: 萬福家園地塊三(D1-D6#樓、地下車庫及室外附屬配套工程)
三標段: 萬福家園地塊四南區(B1-B4#樓、B10#綜合服務樓、幼兒園、地下車庫及室外附屬配套工程)
四標段: 萬福家園地塊四北區(B5-B9#樓、地下車庫及室外附屬配套工程)
2.2招標范圍:詳見工程量清單所含施工圖全部內容。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含)以上資質,且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企業承擔過類似工程:企業自 2020年1月1日(含)以來承接過類似工程【一標段類似工程指單項合同金額不小于19600萬元且單項合同建筑面積不小于 639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工業廠房);二標段類似工程指單項合同金額不小于19200 萬元且單項合同建筑面積不小于62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工業廠房);三標段類似工程指單項合同金額不小于16100萬元且單項合同建筑面積不小于496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工業廠房);四標段類似工程指單項合同金額不小于15800萬元且單項合同建筑面積不小于534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工業廠房),以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及竣工驗收證明(直接發包項目以施工合同及竣工驗收合格證明)為準,以上必須同時具備;其中金額以中標通知書為準(直接發包以合同為準),建筑面積以竣工驗收證明中注明的面積為準,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為準。類似工程業績以“徐州市公共資源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備案的業績為準】。
3.2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一、二、四標段:建筑工程壹級注冊建造師(資格),三標段:建筑工程貳級(含)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并取得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3.2.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3.2.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 6 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項目負責人不得在其他項目中擔任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安全員、施工員任一職務(綠化養護工程、市政養護工程除外)。
3.2.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 5 年的。
3.3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3.3.1 投標申請人需提供擬選派的項目負責人(注冊建造師)社保部門出具的由投標人繳納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3.3.2 本工程實行電子化招投標。
3.3.3 自 2023年1月18日以來,企業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 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3.3.4自 2023 年10月18日以來,企業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江蘇省或徐州市或沛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3.4 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4.3 項規定的情形。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3.4.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
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3.4.3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3.4.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3.4.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3.4.6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
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3.4.7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發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8投標人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3.5 失信被執行人懲戒執行蘇信用辦〔2018〕23 號文件。
3.6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5.1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4年1月18日 09 時 00 分至 2024 年1月23日 17 時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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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萬福家園項目(項目名稱)已由沛縣行政審批局以沛行審發〔2023〕63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沛縣中金置業投資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萬福家園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沛縣漢源大道東側、漢侯路西側、周勃路南側、衛青路北側。
2.1.2建設規模:一標段:地塊二建筑面積約10.65萬?,擬建5棟住宅樓,1棟配套用房,最高26層。二標段:地塊三建筑面積10.43萬?,擬建5棟住宅樓,1棟配套用房,最高26層。三標段:地塊四南區建筑面積約8.27萬?,擬建4棟住宅樓、1棟綜合服務樓及幼兒園,最高23層。四標段:地塊四北區建筑面積約8.90萬?,擬建5棟住宅樓,最高26層。同時配套建設供電、供水管網、通訊、消防等公用工程以及室外道路、景觀綠化等配套設施。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2.1.3工期要求:730日歷天。
2.1.4 其他: 質量要求:合格。
2.1.5 合同估算價:
一標段:32768.48萬元。
二標段:32086.13萬元。
三標段:26938.91萬元。
四標段:26379.21萬元。
2.1.6 標段劃分:本工程共四個標段。
一標段: 萬福家園地塊二(C1-C6#樓、地下車庫及室外附屬配套工程)
二標段: 萬福家園地塊三(D1-D6#樓、地下車庫及室外附屬配套工程)
三標段: 萬福家園地塊四南區(B1-B4#樓、B10#綜合服務樓、幼兒園、地下車庫及室外附屬配套工程)
四標段: 萬福家園地塊四北區(B5-B9#樓、地下車庫及室外附屬配套工程)
2.2招標范圍:詳見工程量清單所含施工圖全部內容。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含)以上資質,且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企業承擔過類似工程:企業自 2020年1月1日(含)以來承接過類似工程【一標段類似工程指單項合同金額不小于19600萬元且單項合同建筑面積不小于 639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工業廠房);二標段類似工程指單項合同金額不小于19200 萬元且單項合同建筑面積不小于62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工業廠房);三標段類似工程指單項合同金額不小于16100萬元且單項合同建筑面積不小于496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工業廠房);四標段類似工程指單項合同金額不小于15800萬元且單項合同建筑面積不小于534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工業廠房),以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及竣工驗收證明(直接發包項目以施工合同及竣工驗收合格證明)為準,以上必須同時具備;其中金額以中標通知書為準(直接發包以合同為準),建筑面積以竣工驗收證明中注明的面積為準,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為準。類似工程業績以“徐州市公共資源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備案的業績為準】。
3.2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一、二、四標段:建筑工程壹級注冊建造師(資格),三標段:建筑工程貳級(含)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并取得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3.2.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3.2.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 6 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項目負責人不得在其他項目中擔任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安全員、施工員任一職務(綠化養護工程、市政養護工程除外)。
3.2.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 5 年的。
3.3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3.3.1 投標申請人需提供擬選派的項目負責人(注冊建造師)社保部門出具的由投標人繳納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3.3.2 本工程實行電子化招投標。
3.3.3 自 2023年1月18日以來,企業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 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3.3.4自 2023 年10月18日以來,企業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江蘇省或徐州市或沛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3.4 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4.3 項規定的情形。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3.4.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
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3.4.3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3.4.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3.4.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3.4.6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
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3.4.7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發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8投標人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3.5 失信被執行人懲戒執行蘇信用辦〔2018〕23 號文件。
3.6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5.1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4年1月18日 09 時 00 分至 2024 年1月23日 17 時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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