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肥東融兆7.72MW和合肥瑤海9.36MW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EPC總承包項目已批準,項目資金為自有。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 招標采購項目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東縣、瑤海區
2.2 項目規模:合肥肥東融兆7.72MW+合肥瑤海9.36MW
2.3 招標采購項目工期:該項目為響應國家能源局發布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規定,必須于2025年4月30日前并網投產。合同簽訂后,中標人在接到招標人進場通知后3天內進場。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1)電力設備安裝-肥東融兆和合肥瑤海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EPC總承包(CHDTDZ010/21-ZB-00701):包括但不限于:1.完成本項目建設范圍內的項目管理、勘察設計、設備材料采購(除甲供的組件、逆變器設備外的全部設備材料乙供)及監造、驗收、接卸、保管、倒運、協調(含阻工協調)等和設備安裝施工。范圍包含屋頂加固施工、施工許可、進場道路、組件運輸、場內交通、集電線路(電纜及鋪設等)、設備接地、并網柜(接入及附屬設備安裝)、光伏場區圍欄及安裝、供水工程、光伏場區安防設施、安裝施工輔助工程等,整體工程的調試、試驗、安裝、專項驗收、質量監督、啟動驗收(包括并網手續辦理、涉網試驗、組織召開啟委會等)、電能質量在線監測系統(接入公司本部集控中心監控)、并網計量表及保護裝置等。設備及施工人員保險、竣工驗收、達標投產、移交生產之前的設備管理、創精品工程等所有工作。電力接入工程、定值計算、調試、試驗、性能試驗、缺陷處理、與工程配套的專項驗收、并網報審、竣工驗收工作以及與工程相關的所有協調、協助、技術服務和培訓工作等。采購的設備要求必須滿足《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風電(光伏)設備技術防范重點要求》及其他管理規定。同時也包括所供材料的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標識標牌、消耗品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等;檔案竣工移交、審計配合、輔助設施工程等,以及質保期內的服務等所有工作的“EPC交鑰匙工程”
2.承包人采購的設備、材料需招標人書面同意確認,所有分包及分包商需報招標人認可并備案。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電力設備安裝-肥東融兆和合肥瑤海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EPC總承包】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的狀態,資產未被重組、未被接管、未被凍結,營業執照未被吊銷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在評標期間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項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詢服務的;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
3)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4)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5)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8.資質要求:
投標人應具有下列資質之一:
①具有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等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②具備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9.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應具有至少3項光伏EPC總承包工程投運業績(單項合同不小于5MW規模;不含戶用業績)。
所有投標業績均應提供以下有效的相關證明性材料:
①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掃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
②業主單位蓋章的投運證明性材料原件掃描件:投運證明,或移交生產交接書,或安全穩定性運行證明,或質量驗收報告,或其他能證明已投運的材料。
10.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2025-02-21 10:30到2025-02-28 17:00。
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 招標采購項目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東縣、瑤海區
2.2 項目規模:合肥肥東融兆7.72MW+合肥瑤海9.36MW
2.3 招標采購項目工期:該項目為響應國家能源局發布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規定,必須于2025年4月30日前并網投產。合同簽訂后,中標人在接到招標人進場通知后3天內進場。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1)電力設備安裝-肥東融兆和合肥瑤海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EPC總承包(CHDTDZ010/21-ZB-00701):包括但不限于:1.完成本項目建設范圍內的項目管理、勘察設計、設備材料采購(除甲供的組件、逆變器設備外的全部設備材料乙供)及監造、驗收、接卸、保管、倒運、協調(含阻工協調)等和設備安裝施工。范圍包含屋頂加固施工、施工許可、進場道路、組件運輸、場內交通、集電線路(電纜及鋪設等)、設備接地、并網柜(接入及附屬設備安裝)、光伏場區圍欄及安裝、供水工程、光伏場區安防設施、安裝施工輔助工程等,整體工程的調試、試驗、安裝、專項驗收、質量監督、啟動驗收(包括并網手續辦理、涉網試驗、組織召開啟委會等)、電能質量在線監測系統(接入公司本部集控中心監控)、并網計量表及保護裝置等。設備及施工人員保險、竣工驗收、達標投產、移交生產之前的設備管理、創精品工程等所有工作。電力接入工程、定值計算、調試、試驗、性能試驗、缺陷處理、與工程配套的專項驗收、并網報審、竣工驗收工作以及與工程相關的所有協調、協助、技術服務和培訓工作等。采購的設備要求必須滿足《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風電(光伏)設備技術防范重點要求》及其他管理規定。同時也包括所供材料的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標識標牌、消耗品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等;檔案竣工移交、審計配合、輔助設施工程等,以及質保期內的服務等所有工作的“EPC交鑰匙工程”
2.承包人采購的設備、材料需招標人書面同意確認,所有分包及分包商需報招標人認可并備案。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電力設備安裝-肥東融兆和合肥瑤海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EPC總承包】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的狀態,資產未被重組、未被接管、未被凍結,營業執照未被吊銷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在評標期間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項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詢服務的;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
3)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4)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5)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8.資質要求:
投標人應具有下列資質之一:
①具有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等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②具備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9.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應具有至少3項光伏EPC總承包工程投運業績(單項合同不小于5MW規模;不含戶用業績)。
所有投標業績均應提供以下有效的相關證明性材料:
①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掃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
②業主單位蓋章的投運證明性材料原件掃描件:投運證明,或移交生產交接書,或安全穩定性運行證明,或質量驗收報告,或其他能證明已投運的材料。
10.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2025-02-21 10:30到2025-02-28 17:00。
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m.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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