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內蒙古能源集團達拉特旗防沙治沙50萬千瓦光伏一體化一期項目資金來源已落實,招標人為內蒙古蒙能光達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200萬千瓦“阿電入烏”區域互濟新能源項目(170萬千瓦光伏)、內蒙古能源集團達拉特旗防沙治沙50萬千瓦光伏一體化一期項目、內蒙古能源集團杭錦旗防沙治沙110萬千瓦風電光伏一體化一期項目光伏組件設備采購(標段三:內蒙古能源集團達拉特旗防沙治沙50萬千瓦光伏一體化一期項目50萬千瓦)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內蒙古能源集團達拉特旗防沙治沙50萬千瓦光伏一體化一期項目
2.1.1建設地點: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達拉特旗境內
2.1.2規模:內蒙古能源集團達拉特旗防沙治沙50萬千瓦光伏一體化一期項目,光伏容量50萬千瓦(交流側)。
本次招標光伏組件交流側容量50萬千瓦,直流側總容量為50.126752萬千瓦,直流側容配比1:1.003。
2.1.3標段劃分:
本次招標分為五個標段,標段一為內蒙古能源集團杭錦旗防沙治沙110萬千瓦風電光伏一體化一期項目80萬千瓦光伏組件設備采購;標段二為200萬千瓦“阿電入烏”區域互濟新能源項目70萬千瓦(交流側)光伏組件設備采購;標段三為內蒙古能源集團達拉特旗防沙治沙50萬千瓦光伏一體化一期項目50萬千瓦光伏組件設備采購進行招標采購;標段四為200萬千瓦“阿電入烏”區域互濟新能源項目50萬千瓦(交流側)光伏組件設備采購;標段五200萬千瓦“阿電入烏”區域互濟新能源項目50萬千瓦(交流側)光伏組件設備采購。
2.1.4本次招標采購設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格:
名稱:光伏組件及其附屬設備;
數量:50萬千瓦(交流測);
規格:單晶、雙面雙玻、620Wp及以上,采用固定支架。
2.1.6交貨地點:內蒙古能源集團達拉特旗防沙治沙50萬千瓦光伏一體化一期項目現場指定地點。
2.1.7交貨期:達拉特旗50萬千瓦光伏組件及其附屬設備,交貨期102日,計劃開始交貨時間:2025年3月20日,計劃交貨完成時間:2025年6月30日。
實際供貨按招標人要求調整(最終交貨期及批次待合同簽訂后,由招標人確定)。投標人應在滿足此交貨期和進度要求的基礎上,提供自己的交貨進度具體方案。招標人根據實際工程進度對交貨進度進行調整,投標人必須響應。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需提供承諾);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需提供承諾)或內蒙古能源集團相關文件(詳見附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施工或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需提供承諾);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需提供承諾并附網站查詢截圖);
(5)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已從名單內移出的除外。(“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需提供承諾并附網站查詢截圖);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在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需提供承諾)。
3.2專用資格條件
3.2.1業績要求:投標人應具有設計、制造同類設備的相關經驗和業績,投標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應具有單晶硅545Wp及以上累計容量6000MWp及以上的供貨業績(業績證明文件應能夠充分反映供貨合同雙方名稱及簽章、設備名稱、規格容量、簽訂日期等關鍵內容,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張合同履約發票)。
3.2.2資質等級要求:投標的產品應通過CGC、CQC、TUV、VDE之一的認證(須在有效期內),并提供認證證書掃描件。投標人所投產品應具有國家認定相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型式試驗報告或檢測報告等證書。
3.2.3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證書應能從相關網站查詢,否則視為無效)。
3.2.4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5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7日23時59分59秒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內蒙古能源集團達拉特旗防沙治沙50萬千瓦光伏一體化一期項目
2.1.1建設地點: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達拉特旗境內
2.1.2規模:內蒙古能源集團達拉特旗防沙治沙50萬千瓦光伏一體化一期項目,光伏容量50萬千瓦(交流側)。
本次招標光伏組件交流側容量50萬千瓦,直流側總容量為50.126752萬千瓦,直流側容配比1:1.003。
2.1.3標段劃分:
本次招標分為五個標段,標段一為內蒙古能源集團杭錦旗防沙治沙110萬千瓦風電光伏一體化一期項目80萬千瓦光伏組件設備采購;標段二為200萬千瓦“阿電入烏”區域互濟新能源項目70萬千瓦(交流側)光伏組件設備采購;標段三為內蒙古能源集團達拉特旗防沙治沙50萬千瓦光伏一體化一期項目50萬千瓦光伏組件設備采購進行招標采購;標段四為200萬千瓦“阿電入烏”區域互濟新能源項目50萬千瓦(交流側)光伏組件設備采購;標段五200萬千瓦“阿電入烏”區域互濟新能源項目50萬千瓦(交流側)光伏組件設備采購。
2.1.4本次招標采購設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格:
名稱:光伏組件及其附屬設備;
數量:50萬千瓦(交流測);
規格:單晶、雙面雙玻、620Wp及以上,采用固定支架。
2.1.6交貨地點:內蒙古能源集團達拉特旗防沙治沙50萬千瓦光伏一體化一期項目現場指定地點。
2.1.7交貨期:達拉特旗50萬千瓦光伏組件及其附屬設備,交貨期102日,計劃開始交貨時間:2025年3月20日,計劃交貨完成時間:2025年6月30日。
實際供貨按招標人要求調整(最終交貨期及批次待合同簽訂后,由招標人確定)。投標人應在滿足此交貨期和進度要求的基礎上,提供自己的交貨進度具體方案。招標人根據實際工程進度對交貨進度進行調整,投標人必須響應。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需提供承諾);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需提供承諾)或內蒙古能源集團相關文件(詳見附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施工或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需提供承諾);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需提供承諾并附網站查詢截圖);
(5)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已從名單內移出的除外。(“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需提供承諾并附網站查詢截圖);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在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需提供承諾)。
3.2專用資格條件
3.2.1業績要求:投標人應具有設計、制造同類設備的相關經驗和業績,投標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應具有單晶硅545Wp及以上累計容量6000MWp及以上的供貨業績(業績證明文件應能夠充分反映供貨合同雙方名稱及簽章、設備名稱、規格容量、簽訂日期等關鍵內容,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張合同履約發票)。
3.2.2資質等級要求:投標的產品應通過CGC、CQC、TUV、VDE之一的認證(須在有效期內),并提供認證證書掃描件。投標人所投產品應具有國家認定相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型式試驗報告或檢測報告等證書。
3.2.3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證書應能從相關網站查詢,否則視為無效)。
3.2.4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5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7日23時59分5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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