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廣西田東縣一期150MW農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 招標文件,已獲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招標人自有資金和自籌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EPC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廣西田東一期150MW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位于廣西壯族自治區百色市田東縣,總占地面積約3082畝。本項目場址位于田東縣縣城東南部約10km,位于公靖村周邊區域,海拔約134m。場址區有南百高速、巴憑高速貫穿,場址總體對外交通條件較便利。
項目直流側總裝機容量為168.0752MWp,交流側裝機容量為150MW,擬安裝N型585Wp雙面雙玻組件,逆變器為330kW。新建設一座220kV升壓站,35kV側配置儲能系統,儲能規模為15MW/30MWh,光伏發電擬將電壓升至220kV后通過1回220kV線路送至220kV祥周站。
(本項目最終的設備配置和技術方案以招標人審查合格的初步設計為準)。
建設地點:廣西壯族自治區田東縣平馬祥周作登。
2.2 招標范圍
本項目為 220kV 升壓站及儲能系統、35kV 集電線路、光伏場區工程的 EPC 總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整個項目的勘察設計;除組件、逆變器、固定支架、儲能系統以外的相關設備和材料采購供應;整個項目的建筑及安裝工程、建設管理、試驗及檢查測試,系統調試,試運行,消缺,培訓,驗收,移交生產,性能質量保證,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的服務,本工程完整的數字化交付及實施服務等內容,同時也包括質保期內所有專用工具采購供應以及相關技術資料整理提供服務,辦理送出工程前期專題、質量監督、并網手續、用水取水手續、調度及供電手續、建設和用地手續,配合征租地等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
招標范圍詳見招標文件和第七章“技術標準和要求”。
分界點:
(1)送出工程:220kV架空線路及對側變電站改擴建不在本次招標范圍內。送出前期專題(不含可研及路徑協議辦理)、龍門架(含絕緣子)至GIS線路和OPGW光纖及避雷線的建安,220kV升壓站及儲能系統、35kV集電線路、光伏場區的所有勘察設計、設備(不含光伏組件、逆變器、固定支架和儲能系統)及材料、施工、安裝及調試工作均包含在本標段。
(2)儲能系統:以集裝箱為分界點,集裝箱以內的所有設備集成采購、箱變PCS艙至電池艙的電力電纜不在本次招標范圍。剩余集裝箱與集裝箱之間的電纜及附件、通信線纜及附件,以及接入至升壓站的所有設備及材料(含消防管路)由投標人負責,整個儲能系統所有設備的土建、安裝、調試及試驗等工作均包含在本此招標范圍內。
2.3工期要求
計劃2025年2月16日前開工(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或監理人通知為準),2025年7月30日前全容量并網。
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行業、電網或地方驗收標準并滿足設計文件及其他相關規范的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1)資質條件(須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①獨立投標人或者聯合體投標人各成員方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②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勘察方具有工程勘察(巖土工程)乙級(須包含全部3個分項資質:勘察、設計、物探測試檢測監測)及以上資質,或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③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設計方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或新能源發電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④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或乙級)及以上資質;
⑤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具有承裝二級及以上、承修二級及以上和承試二級及以上電力設施許可證。
⑥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具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說明:聯合體參與投標時,各方資質要求按照聯合體協議分工內容確定。
(2)業績要求:滿足以下兩種業績之一(注:①合同證明文件,須提供合同封面、具體工作內容及項目容量、合同簽章頁等掃描件;②業主出具的完工證明或項目完工驗收評定書或工程移交證書或竣工報告掃描件等證明材料,項目若只是首批并網不計為已完工業績;③EPC總承包業績和聯合體施工方提供的施工業績證明需要同時提供①和②證明材料;④聯合體投標人的設計方提供的設計業績僅需提供合同證明文件。)
①獨立投標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少1個作為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方的100MW及以上已完工光伏電站工程(含升壓站)EPC總承包業績或設計施工總承包業績;
②聯合體投標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聯合體設計方具有至少2個100MW及以上光伏電站(至少有1個含升壓站)的施工圖階段設計業績;聯合體施工方具有至少2個100MW及以上已完工光伏電站(至少有1個含升壓站)的施工業績。
說明:1.若聯合體投標人提供EPC或設計施工總承包業績,以聯合體成員在該業績中承擔具體工作和在本項目承接工作聯合認定,(以合同文本等證明材料及聯合體協議分工內容為準);2.聯合體協議中明確只承擔“勘察,或設備承裝、修、試工作”的成員不用提供相關業績證明。
(3)項目經理要求:具有有效的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且具有至少1個100MW及以上已完工光伏電站工程擔任項目副經理或技術負責人及以上任職的經歷(須提供投標人當期任命文件或業主出具證明、相關業績合同證明文件及完工證明等材料,且材料中須包含具體工作內容及項目容量等信息)。
說明:業績要求及項目經理要求中的容量要求均為交流側容量,若證明材料中無法認定直流側容量或交流側容量,則按照直流側容量認定。
(4)財務要求:獨立投標人或者聯合體各方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無連續兩年虧損。
(5)信譽要求:獨立投標人或者聯合體各方未處于限制投標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聯合體各方專業范圍按照聯合體協議分工內容確定。
3.2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方不超過2名(含牽頭方),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加其他聯合體的投標。
3.3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他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為2024年11月28日9時整至2024年12月5日17 時整(北京時間,下同)。
4.2 招標文件僅提供電子版,售價人民幣1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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