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保定唐縣200兆瓦光儲示范項目已由唐縣行政審批局以唐行審建備字【2024】14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為企業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PC總承包工程進行公開招標。因受土地政策影響本次招標建設容量以實際土地流轉及最終設計為準,投標人自行承擔因實際安裝容量偏差造成的一切風險。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河北保定唐縣200兆瓦光儲示范項目PC總承包工程。
2.2建設地點:河北省保定市唐縣齊家佐鄉、軍城鎮、石門鄉、羊角鄉等。
2.3 項目概況:保定唐縣200兆瓦光儲示范項目為山地光伏,規劃容量200MW,項目容配比暫定1:1.2,直流側總容量為240MWp,光伏區占地面積約6100畝。本項目新建1座220kV升壓站,主變建設規模為1x200MVA,配套建設40MW/160MWh儲能系統,并在升壓站內預留#2主變擴建位置。站內預留1個220kV出線間隔,為附近其他項目接入本站預留條件,擬通過1回220kV線路與附近其他項目打捆接入保西500kV站220kV側,線路長度約13km,最終接入系統方案以接入系統報告審查意見要求為準。本次招標劃分為1個標段,建設范圍主要包括240MW光伏區、35kV集電線路、220kV升壓站、儲能設施、220kV送出線路、項目合法合規手續及相關協調等。
2.4工程質量要求合格(高水平達標投產,確保項目驗收合格,爭創優質工程標準),施工期間在現場建立樣板工藝區,并打造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
建筑分項工程合格率100%,優良率不低于90%;
安裝分項工程合格率100%,優良率不低于95%;
2.5招標范圍:本次招標包含但不限于240MW光伏場區、220kV升壓站、220kV線路送出工程(含升壓站對側間隔)、35kV集電線路、儲能系統設備及其配套建筑設施等全部工程的設備材料采購、施工、調試、試運行、服務、土地手續、各種合規手續、林草手續辦理、協調(征地、電網、社會關系等)、環評、水保、洪評、檔案、職業健康、消防、安全評價、土地復墾、防雷、勞動保障專項驗收等全過程的PC承包工程。升壓站及光伏場區建設范圍為唐縣齊家佐鄉、軍城鎮、石門鄉、羊角鄉等。本工程為全過程服務(不包含勘察設計、監理服務),投標人負責采購到施工、調試、驗收、試運行等服務,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內容:
(1)設備及材料采購:
220kV升壓站、220kV送出工程(含升壓站對側間隔)、35kV集電線路、儲能系統設備、光伏場區設備及材料等由投標人負責采購,并運輸至現場(車板交貨),其中光伏組件、支架、逆變器、箱式變壓器、GIS、主變壓器、無功補償裝置、預制艙、儲能系統等設備須執行華能集團公司集采及框架協議采購結果。
(2)施工范圍:
投標人負責220kV升壓站(包括打井、綠化、裝修等所有內容)、道路、光伏場區、35kV集電線路、220kV送出線路及對側間隔、配套儲能系統等本項目施工范圍內涉及的所有土建、安裝、調試工程以及其它輔助設施安裝工作、竣工資料編制、技術服務(各類評審、驗收)、社會協調及補償等所有相關工作。負責按照招標人要求在施工現場建立樣板工藝區,并打造安全標準化工地。負責全部設備和材料運輸、保險、接車、卸車、倉儲保管、試驗、調試、試運行、驗收、二次搬運、消缺處理至移交給招標人的全部工作;以及承擔招標人認為有必要的設備出廠檢查驗收工作等。施工期間的施工用水、用電、臨時設施由投標人自行解決;施工電源應為永臨結合,由投標人負責辦理永久電源相關手續。
(3)手續辦理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a)投標人負責辦理電站并網前后的各項驗收手續(包含政府、電網、招標人組織的各類驗收),并取得相應報告;辦理施工圖審查手續、并網檢測(包括電能質量檢測、有功功率測試、無功功率測試、電網適應性檢測等)、電站建模(電磁建模、機電建模等,需提供相關設備控制器)、保護定值計算、電力公司并網驗收、電力工程質量監督等全部檢查驗收并最終完成項目并網。
(b)投標人負責組織電力公司對該項目初步設計審查(電氣初設審查)、啟動協調會議、轉商業運營手續、《購售電合同》、《并網調度協議》、《通信協議》、《高壓供用電合同》、辦理電力業務許可證等一系列涉網手續辦理并支付全部費用;涉及電網相關的并網檢測等費用包含在PC總價范圍內。
(c)投標人負責送出線路的核準或備案、路徑協議、環評、水土保持、地質災害、壓覆礦產、林草地占用手續、土地手續、林木砍伐、文物、維穩、各類跨穿越等專項報告編制評審并取得相關部門支持性文件的批復。負責送出線路建成后塔基的植被恢復、綠化,負責項目通過環保驗收、水保驗收、檔案驗收等各類專項驗收。
(d)投標人負責辦理并取得本項目建設以及運營所需的全部合規文件、支持性文件等政府審批、行政許可等手續,落實項目的建設條件和經營條件,包括但不限于應急預案備案、壓覆礦報告、永久占用林地草地手續、臨時占用林地草地手續、建設用地手續、升壓站招拍掛、臨時用地手續、勘測定界及土地復墾批復、土地復墾及驗收、光伏區矩陣備案手續、防洪評價、植被恢復、綠化、質監驗收、防雷檢測、勞動保障驗收、性能測試驗收(需由西安熱工院有限公司開展)、開工手續、林業調規、接入華能智慧運維中心、接入華能河北南網集控、接入華能智慧基建(含設備采購)、檔案驗收、完成(或全程配合)安全設施專項驗收、環境保護專項驗收、消防設施專項驗收、水土保持專項驗收、職業衛生專項驗收等手續直至通過項目竣工驗收;負責辦理并取得項目所需的不動產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投標人應確保合法合規手續齊全,由此產生的罰款,均由投標人承擔。
(4)投標人負責本項目升壓站、集電線路塔基、外送線路塔基、儲能系統設備及光伏場區的征地工作,其中升壓站、集電線路塔基、外送線路塔基、儲能系統設備占地為永久占地,永久性占地所需占地費用(含青苗補償、土地賠償等費用、流轉手續費等所有費用)由投標人負責,升壓站招拍掛費用由招標人負責;光伏場區占地為臨時占地,臨時占地費用(青苗補償、土地賠償等費用、流轉手續費)由投標人負責,永久性占地和臨時占地社會協調工作歸投標人負責。項目所涉及的地上、地下附著物(含墳地、花草樹木、水井、橋梁、鋪設物、房屋拆遷等)的遷移補償等由投標人負責。
(5)按照招標人要求完成施工期、運行期施工場區內所需的宣傳標語以及生產準備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工器具、備品配件、安全及設備標識標牌)。負責按照項目公司要求制作、安裝與本工程建設相關的各種永久、臨時標志牌。
(6)施工外部關系協調,投標人負責本項目施工外部關系協調及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由于開展征租地及地上附著物補償工作所需的與政府、村集體、村民的協調及費用;由于施工干擾所引起的村民阻工協調及費用;由于地籍邊界不清所引起村民糾紛的協調及費用;由于設備、材料等運輸所引起的占壓、損壞影響到第三方的權屬物的協調及費用;施工期間造成的水土流失環保林業罰款費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因征地問題阻工的協調及費用;因施工人員、機械、環境的改變導致的農田家畜受損傷亡的協調及費用;因施工導致的粉塵、噪音、交通阻塞而引發的群眾不滿的協調及費用;他人為索要錢財進行的故意無理取鬧、騷擾阻撓施工的協調及費用;因投標人技術、設備、人員問題,導致的超出設計臨時用地范圍需要增加臨時用地而進行的協調及費用;需要當地群眾或者政府出面協助施工而進行的協調及費用;各種因工程需要所發生的政府或組織贊助款項;其他為促進本工程順利進展的協調工作及費用等。如投標人協調不力,招標人出面協調,涉及到的費用由投標人承擔。
(7)送出線路及集電線路跨越鐵路、高速、公路、電力線路、生態風景區、河流等所需手續辦理、協調、賠償等費用由投標人負責;送出線路、集電線路塔基、線路所涉及的植被、墳地、地上、地下附著物等一切手續辦理、協調、征租、賠償等費用由投標人負責。
(8)投標人應嚴格保證工藝過程的正確性及安裝質量,所有工程相關的資料的收集(不限于設備、材料合格證、材質證書、試驗報告)、編撰、打印、裝訂、移交歸檔等工作,安排專業資料員與施工同步進行資料編撰、收集整理工作,配合監理做好質監資料準備工作,按照集團公司檔案管理要求進行整理,投標人負責本工程全部檔案整理及移交、竣工檔案驗收工作(包含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驗收備案文件),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并達到竣工驗收條件,合格后,將所有設備與資料一并移交給招標人,其相關費用包含在PC合同總價中。
(9)投標人負責簽訂本項目性能試驗合同,并全過程配合開展工程質監工作。工程質監機構為華能質監中心站及河北中心站,投標人負責本項目(外送線路、升壓站、光伏場區和儲能)質監工作,包含車輛、差旅、食宿、組織專家、組織會議等通過以上全部驗收項的全部費用。
(10)工程區域施工過程與環境、水保恢復同步進行,切實滿足水保、環保驗收要求,包含但不限于綠化施工、水保恢復、土地復墾等為取得相關批復而需開展的相關工作,直至取得相關批復。
(11)投標人需綜合考慮現場施工條件及道路運輸條件并綜合報價,投標人必須將設備運輸至指定地點,運輸、道路修筑等特殊措施由投標人全部負責并綜合報價。投標人負責本項目所有設備和材料的接收、卸貨、倉管及二次運輸,如需特殊情況物資不能直接運輸到工地,承包方要承擔負責物資的倉儲及二次運輸。設備運抵工地后,投標人應予妥善保管。設備及材料的儲存場地、倉庫,由投標人自行解決。
(12)本工程調試范圍包括本招標范圍內所有設備的單體交接試驗、特殊試驗、分系統試驗、保護校驗及傳動、整套啟動調試等,相關的試驗項目、試驗標準以《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準(GB50150-2016)》為準,并能滿足當地電力主管部門驗收要求。投標人負責本招標范圍內的繼電保護、遠動裝置、電能計量、調度自動化等涉網設備裝置與省調、地調通信聯調及協調工作。出具所有設計及采購范圍內的電氣保護及測量、控制、通信、安穩(含對側站設計、評審、設備采購、安裝及調試)等設備裝置的合法有效的保護定值清單和整定計算書(包括箱變測控定值計算),并完成對所有現場設備的保護整定,按現行電力行業規程標準完成本項目全部繼保及儀控、通信等設備裝置的校準、校驗,并出具有效的、合格的校準、校驗證明報告。協調并配合完成涉網綜合自動化系統(包括計算機監控系統、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調度自動化系統、儲能遠控等)的調試及試運行。
(13)投標人有義務代付本項目建設期間需要繳納的耕地占用稅、異地造林費、植被恢復費、土地復墾保證金、城鎮土地使用稅、水土保持費、土地出讓金等按照國家規定必須繳納的稅費。
(14)投標人負責該項目所涉及的一切應該辦理的保險,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員工傷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工程險(包括材料和工程設備)、第三者責任險、施工設備險及其他保險等。
(15)本次招標提出的是對本項目的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對一切技術細節作出規定,也未充分引述有關標準和規范的條文,本次招標為PC招標,在執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現有任何漏項和短缺,在合同中并未列入而且確實是項目可靠、穩定、安全的運行中應該有的,并且滿足合同及合同附件對整個項目的性能保證值要求所必須的,均應由投標方負責將所缺的設備、技術資料、專用工具、備品備件等補上,且不發生費用問題。
(16)建設期運維費包含在PC合同總價中。
(17)招標文件中雖然未列出,但對于一個光伏電站的功能、安全、穩定運行必不可少的建筑、設備、材料及服務等,也應由投標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PC總價中。
2.6 計劃工期:
計劃2024年12月30日開工至2026年06月30日竣工(2025年09月30日首批組件并網,2026年06月30日全容量并網)。
2.7標段劃分:1個標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要求:投標人應具備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且同時具備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類二級及以上資質、承試類二級及以上資質,具備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3.2.2 業績要求:投標人需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不少于2項100MW及以上的含有220kV及以上升壓站工程的光伏項目業績(施工總承包或PC總承包或EPC總承包)。需附合同業績復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內容頁以及簽字蓋章頁)業績證明材料,并同時提供結算增值稅發票(含階段性收付款發票),否則該業績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 項目經理: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取得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壹級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和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必須為本公司的在職正式員工,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需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具有1項100MW及以上光伏建設項目擔任項目經理的業績,須附公司任命文件掃描件、或合同掃描件(如果能證明),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4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11月20日09時00分起至2024年11月27日17時00分止。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河北保定唐縣200兆瓦光儲示范項目PC總承包工程。
2.2建設地點:河北省保定市唐縣齊家佐鄉、軍城鎮、石門鄉、羊角鄉等。
2.3 項目概況:保定唐縣200兆瓦光儲示范項目為山地光伏,規劃容量200MW,項目容配比暫定1:1.2,直流側總容量為240MWp,光伏區占地面積約6100畝。本項目新建1座220kV升壓站,主變建設規模為1x200MVA,配套建設40MW/160MWh儲能系統,并在升壓站內預留#2主變擴建位置。站內預留1個220kV出線間隔,為附近其他項目接入本站預留條件,擬通過1回220kV線路與附近其他項目打捆接入保西500kV站220kV側,線路長度約13km,最終接入系統方案以接入系統報告審查意見要求為準。本次招標劃分為1個標段,建設范圍主要包括240MW光伏區、35kV集電線路、220kV升壓站、儲能設施、220kV送出線路、項目合法合規手續及相關協調等。
2.4工程質量要求合格(高水平達標投產,確保項目驗收合格,爭創優質工程標準),施工期間在現場建立樣板工藝區,并打造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
建筑分項工程合格率100%,優良率不低于90%;
安裝分項工程合格率100%,優良率不低于95%;
2.5招標范圍:本次招標包含但不限于240MW光伏場區、220kV升壓站、220kV線路送出工程(含升壓站對側間隔)、35kV集電線路、儲能系統設備及其配套建筑設施等全部工程的設備材料采購、施工、調試、試運行、服務、土地手續、各種合規手續、林草手續辦理、協調(征地、電網、社會關系等)、環評、水保、洪評、檔案、職業健康、消防、安全評價、土地復墾、防雷、勞動保障專項驗收等全過程的PC承包工程。升壓站及光伏場區建設范圍為唐縣齊家佐鄉、軍城鎮、石門鄉、羊角鄉等。本工程為全過程服務(不包含勘察設計、監理服務),投標人負責采購到施工、調試、驗收、試運行等服務,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內容:
(1)設備及材料采購:
220kV升壓站、220kV送出工程(含升壓站對側間隔)、35kV集電線路、儲能系統設備、光伏場區設備及材料等由投標人負責采購,并運輸至現場(車板交貨),其中光伏組件、支架、逆變器、箱式變壓器、GIS、主變壓器、無功補償裝置、預制艙、儲能系統等設備須執行華能集團公司集采及框架協議采購結果。
(2)施工范圍:
投標人負責220kV升壓站(包括打井、綠化、裝修等所有內容)、道路、光伏場區、35kV集電線路、220kV送出線路及對側間隔、配套儲能系統等本項目施工范圍內涉及的所有土建、安裝、調試工程以及其它輔助設施安裝工作、竣工資料編制、技術服務(各類評審、驗收)、社會協調及補償等所有相關工作。負責按照招標人要求在施工現場建立樣板工藝區,并打造安全標準化工地。負責全部設備和材料運輸、保險、接車、卸車、倉儲保管、試驗、調試、試運行、驗收、二次搬運、消缺處理至移交給招標人的全部工作;以及承擔招標人認為有必要的設備出廠檢查驗收工作等。施工期間的施工用水、用電、臨時設施由投標人自行解決;施工電源應為永臨結合,由投標人負責辦理永久電源相關手續。
(3)手續辦理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a)投標人負責辦理電站并網前后的各項驗收手續(包含政府、電網、招標人組織的各類驗收),并取得相應報告;辦理施工圖審查手續、并網檢測(包括電能質量檢測、有功功率測試、無功功率測試、電網適應性檢測等)、電站建模(電磁建模、機電建模等,需提供相關設備控制器)、保護定值計算、電力公司并網驗收、電力工程質量監督等全部檢查驗收并最終完成項目并網。
(b)投標人負責組織電力公司對該項目初步設計審查(電氣初設審查)、啟動協調會議、轉商業運營手續、《購售電合同》、《并網調度協議》、《通信協議》、《高壓供用電合同》、辦理電力業務許可證等一系列涉網手續辦理并支付全部費用;涉及電網相關的并網檢測等費用包含在PC總價范圍內。
(c)投標人負責送出線路的核準或備案、路徑協議、環評、水土保持、地質災害、壓覆礦產、林草地占用手續、土地手續、林木砍伐、文物、維穩、各類跨穿越等專項報告編制評審并取得相關部門支持性文件的批復。負責送出線路建成后塔基的植被恢復、綠化,負責項目通過環保驗收、水保驗收、檔案驗收等各類專項驗收。
(d)投標人負責辦理并取得本項目建設以及運營所需的全部合規文件、支持性文件等政府審批、行政許可等手續,落實項目的建設條件和經營條件,包括但不限于應急預案備案、壓覆礦報告、永久占用林地草地手續、臨時占用林地草地手續、建設用地手續、升壓站招拍掛、臨時用地手續、勘測定界及土地復墾批復、土地復墾及驗收、光伏區矩陣備案手續、防洪評價、植被恢復、綠化、質監驗收、防雷檢測、勞動保障驗收、性能測試驗收(需由西安熱工院有限公司開展)、開工手續、林業調規、接入華能智慧運維中心、接入華能河北南網集控、接入華能智慧基建(含設備采購)、檔案驗收、完成(或全程配合)安全設施專項驗收、環境保護專項驗收、消防設施專項驗收、水土保持專項驗收、職業衛生專項驗收等手續直至通過項目竣工驗收;負責辦理并取得項目所需的不動產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投標人應確保合法合規手續齊全,由此產生的罰款,均由投標人承擔。
(4)投標人負責本項目升壓站、集電線路塔基、外送線路塔基、儲能系統設備及光伏場區的征地工作,其中升壓站、集電線路塔基、外送線路塔基、儲能系統設備占地為永久占地,永久性占地所需占地費用(含青苗補償、土地賠償等費用、流轉手續費等所有費用)由投標人負責,升壓站招拍掛費用由招標人負責;光伏場區占地為臨時占地,臨時占地費用(青苗補償、土地賠償等費用、流轉手續費)由投標人負責,永久性占地和臨時占地社會協調工作歸投標人負責。項目所涉及的地上、地下附著物(含墳地、花草樹木、水井、橋梁、鋪設物、房屋拆遷等)的遷移補償等由投標人負責。
(5)按照招標人要求完成施工期、運行期施工場區內所需的宣傳標語以及生產準備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工器具、備品配件、安全及設備標識標牌)。負責按照項目公司要求制作、安裝與本工程建設相關的各種永久、臨時標志牌。
(6)施工外部關系協調,投標人負責本項目施工外部關系協調及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由于開展征租地及地上附著物補償工作所需的與政府、村集體、村民的協調及費用;由于施工干擾所引起的村民阻工協調及費用;由于地籍邊界不清所引起村民糾紛的協調及費用;由于設備、材料等運輸所引起的占壓、損壞影響到第三方的權屬物的協調及費用;施工期間造成的水土流失環保林業罰款費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因征地問題阻工的協調及費用;因施工人員、機械、環境的改變導致的農田家畜受損傷亡的協調及費用;因施工導致的粉塵、噪音、交通阻塞而引發的群眾不滿的協調及費用;他人為索要錢財進行的故意無理取鬧、騷擾阻撓施工的協調及費用;因投標人技術、設備、人員問題,導致的超出設計臨時用地范圍需要增加臨時用地而進行的協調及費用;需要當地群眾或者政府出面協助施工而進行的協調及費用;各種因工程需要所發生的政府或組織贊助款項;其他為促進本工程順利進展的協調工作及費用等。如投標人協調不力,招標人出面協調,涉及到的費用由投標人承擔。
(7)送出線路及集電線路跨越鐵路、高速、公路、電力線路、生態風景區、河流等所需手續辦理、協調、賠償等費用由投標人負責;送出線路、集電線路塔基、線路所涉及的植被、墳地、地上、地下附著物等一切手續辦理、協調、征租、賠償等費用由投標人負責。
(8)投標人應嚴格保證工藝過程的正確性及安裝質量,所有工程相關的資料的收集(不限于設備、材料合格證、材質證書、試驗報告)、編撰、打印、裝訂、移交歸檔等工作,安排專業資料員與施工同步進行資料編撰、收集整理工作,配合監理做好質監資料準備工作,按照集團公司檔案管理要求進行整理,投標人負責本工程全部檔案整理及移交、竣工檔案驗收工作(包含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驗收備案文件),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并達到竣工驗收條件,合格后,將所有設備與資料一并移交給招標人,其相關費用包含在PC合同總價中。
(9)投標人負責簽訂本項目性能試驗合同,并全過程配合開展工程質監工作。工程質監機構為華能質監中心站及河北中心站,投標人負責本項目(外送線路、升壓站、光伏場區和儲能)質監工作,包含車輛、差旅、食宿、組織專家、組織會議等通過以上全部驗收項的全部費用。
(10)工程區域施工過程與環境、水保恢復同步進行,切實滿足水保、環保驗收要求,包含但不限于綠化施工、水保恢復、土地復墾等為取得相關批復而需開展的相關工作,直至取得相關批復。
(11)投標人需綜合考慮現場施工條件及道路運輸條件并綜合報價,投標人必須將設備運輸至指定地點,運輸、道路修筑等特殊措施由投標人全部負責并綜合報價。投標人負責本項目所有設備和材料的接收、卸貨、倉管及二次運輸,如需特殊情況物資不能直接運輸到工地,承包方要承擔負責物資的倉儲及二次運輸。設備運抵工地后,投標人應予妥善保管。設備及材料的儲存場地、倉庫,由投標人自行解決。
(12)本工程調試范圍包括本招標范圍內所有設備的單體交接試驗、特殊試驗、分系統試驗、保護校驗及傳動、整套啟動調試等,相關的試驗項目、試驗標準以《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準(GB50150-2016)》為準,并能滿足當地電力主管部門驗收要求。投標人負責本招標范圍內的繼電保護、遠動裝置、電能計量、調度自動化等涉網設備裝置與省調、地調通信聯調及協調工作。出具所有設計及采購范圍內的電氣保護及測量、控制、通信、安穩(含對側站設計、評審、設備采購、安裝及調試)等設備裝置的合法有效的保護定值清單和整定計算書(包括箱變測控定值計算),并完成對所有現場設備的保護整定,按現行電力行業規程標準完成本項目全部繼保及儀控、通信等設備裝置的校準、校驗,并出具有效的、合格的校準、校驗證明報告。協調并配合完成涉網綜合自動化系統(包括計算機監控系統、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調度自動化系統、儲能遠控等)的調試及試運行。
(13)投標人有義務代付本項目建設期間需要繳納的耕地占用稅、異地造林費、植被恢復費、土地復墾保證金、城鎮土地使用稅、水土保持費、土地出讓金等按照國家規定必須繳納的稅費。
(14)投標人負責該項目所涉及的一切應該辦理的保險,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員工傷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工程險(包括材料和工程設備)、第三者責任險、施工設備險及其他保險等。
(15)本次招標提出的是對本項目的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對一切技術細節作出規定,也未充分引述有關標準和規范的條文,本次招標為PC招標,在執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現有任何漏項和短缺,在合同中并未列入而且確實是項目可靠、穩定、安全的運行中應該有的,并且滿足合同及合同附件對整個項目的性能保證值要求所必須的,均應由投標方負責將所缺的設備、技術資料、專用工具、備品備件等補上,且不發生費用問題。
(16)建設期運維費包含在PC合同總價中。
(17)招標文件中雖然未列出,但對于一個光伏電站的功能、安全、穩定運行必不可少的建筑、設備、材料及服務等,也應由投標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PC總價中。
2.6 計劃工期:
計劃2024年12月30日開工至2026年06月30日竣工(2025年09月30日首批組件并網,2026年06月30日全容量并網)。
2.7標段劃分:1個標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要求:投標人應具備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且同時具備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類二級及以上資質、承試類二級及以上資質,具備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3.2.2 業績要求:投標人需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不少于2項100MW及以上的含有220kV及以上升壓站工程的光伏項目業績(施工總承包或PC總承包或EPC總承包)。需附合同業績復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內容頁以及簽字蓋章頁)業績證明材料,并同時提供結算增值稅發票(含階段性收付款發票),否則該業績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 項目經理: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取得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壹級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和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必須為本公司的在職正式員工,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需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具有1項100MW及以上光伏建設項目擔任項目經理的業績,須附公司任命文件掃描件、或合同掃描件(如果能證明),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4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11月20日09時00分起至2024年11月27日17時00分止。
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m.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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