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2 項目名稱:海南公司海口江東新區濱海源網荷儲一體化智慧能源科 創示范項目 EPC 總承包
2.3 建設地點:海南省海口市江東新區
2.4 建設規模:1MW 2.5計劃工期:3 個月
2.6招標范圍::本項目為大唐海口江東新區濱海源網荷儲一體化智慧能源 科
2.7創示范 EPC 項目。建設項目的招標內容主要包括:在海南貿易 2.8中心及附屬區域內新建基于能量路由器架構的源網荷儲一體化智慧能源 2.9系統建設項目,含: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 1 套、分布式風力發電系統 1
2.10 套、交直流配電系統 1 套、電動汽車充電設施 1 處、50kW/200kWh 全 釩液
2.11 流儲能裝置 1 套、450kW/900kWh 磷酸鐵鋰儲能裝置 1 套、低碳微能 網能
2.12 量管理系統 1 套等,并通過部署能源網關完成區域能源子站與微電 網的
2.13 能源交互,實現電—冷耦合運行控制,通過搭載在示范項目中構建 的真
2.14 型能源微網系統;開發“低碳友好型能源微網能量管理系統 ”,并 對微
2.15 電網多模態光儲直柔調控策略、考慮多耦合影響因素的多源異構儲 能系能量
2.17 調度策略等課題開展研究。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
3.1.2 財務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 重組、接管,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1.3 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2)按照供應商管理相關規定,應在規定范圍內停 止授標或取消采購活動參與資格(“灰名單 ”、“黑名單”供應商等),且有效 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 進行復核,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 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 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1.4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進 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3.1.5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企業資質要求:報價人須為獨立法人單位,具有獨立簽訂并履行合同 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投標人必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 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送電工程和 變電工程)專業甲級資質和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
3.2.2 企業業績要求:近 5 年須具有至少 1 個微電網或光伏或儲能 EPC 總承 包業績。
3.2.3 人員資質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具有一級建造師資質或高級工 程師職稱,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2.4 人員業績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 1 個類似微電網或光伏或儲能 EPC 總承包業績。
3.2.5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 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EPC 業績或施工業績的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 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否則不予認可;其余業績可提供用戶證 明)。
(2)擬派項目經理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 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監 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竣工驗收證明中須有擬派項目經理姓名,否則不予 認可)。
(3)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滿足建辦市〔2021〕40 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 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相關要求。 一級建造師電子 證書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電子證書上已標明使用時限,超出使用期限 的電子證書無效。
(4)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參與投標時,屬于工業和信 息化部等部門相關名錄所列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的,以及 《中央企業科技創新成果推薦目錄》成果的,僅需提交正式印發的名錄文件并說 明本次投標屬于名錄中的哪一項,即視同滿足市場占有率、使用業績等要求。
3.3 注意事項:
3.3.1 以上資質要求均需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3.3.2 業績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上的竣工驗收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 有竣工驗收時間的,以簽字蓋章中的最晚時間為準;簽字蓋章無時間的,以竣工 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上述時間的不予認可。
3.3.3 業績證明材料必須能證明業績類型及規模,否則不予認可。
3.3.4 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
3.3.5 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應清晰可辨,不能識別有效信息的不予認可。
3.3.6 如發現擬派任項目經理在投標階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況,評標委員 會將啟動澄清程序,投標人應按澄清要求提供經建設單位同意的項目經理變更說 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驗收證明,否則不予認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示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 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 的除外)。
3.3.8 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方式開評標,除聯合體協議書(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需要滿足簽字蓋章要求外,投標商務文件、 技術文件、價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頁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電子簽字并 加蓋電子單位公章后即視為滿足招標文件所有簽字蓋章要求。并按照規定的時間 上傳加密的投標文件即可,無需逐頁簽字蓋章。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4 年 11 月 04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8 日 17 時 00 分(北京時間,下同),登錄下載電子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