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乃東才朋8萬千瓦風儲項目道路施工預招標 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西藏自治區山南市乃東區
2.2 規 模: 雅江公司山南乃東才朋8萬千瓦風力發電+儲能項目場址位于西藏自治區山南市境內,距山南市約37km。項目中心經緯度坐標為28.883799°N,91.860399°E,平均海拔約5050m。本項目擬安裝15臺WTG195/5000kW,1臺WTG191/6250kW,總裝機容量為81.25MW,機組的輪轂高度為110米,葉輪直徑為195米;配置20%、4h構網型儲能系統(16MW/64MWh)。與華電公司共建一座220kV升壓站,本項目接入系統方案以最終批復為準。本項目進場道路約16.7km,場內道路約22.8km,采用泥結石路面,設計速度為20km/h,路基寬度為5.5m,全線涉及進場道路改造、場內道路及風機吊裝平臺修建。
2.3 標段劃分: 雅江公司山南乃東才朋8萬千瓦風儲項目道路施工預招標
2.4 施工地點: 西藏自治區山南市乃東區亞堆鄉、措美縣哲古鎮。
2.5 計劃工期: 暫定2024年11月11日-2025年4月10日,具體開工時間以監理人通知為準。
2.6 招標范圍:本項目建設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開挖、土石方回填、砂礫石路面平整、表土剝離及集中養護、道路邊坡及風機吊裝平臺覆土覆草、道路管涵、防撞墩、道路漿砌石邊溝、道路沖溝清理、漿砌石擋墻、波形護欄拆除與安裝、道路標志牌安裝等工作。(各項技術指標以該工程項目施工設計圖紙及工程量清單為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
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等級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具有至少1項海拔不低于3000m的道路工程施工業績,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3000萬元,需附合同業績復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內容頁以及簽字蓋章頁,提供結算增值稅發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票,否則該業績按無效業績處理;承擔過軍級及以上單位派出搶險任務的業績視為有效業績;合同中含有道路工程內容且該項費用不低于3000萬元的業績視為有效業績)。
3.2.3項目經理: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取得相關部門頒發的有效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同時必須為本公司的在職員工,提供項目經理在本單位近6個月的社保證明。
3.3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10月17日09時00分起至2024年10月23日17時00分止。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西藏自治區山南市乃東區
2.2 規 模: 雅江公司山南乃東才朋8萬千瓦風力發電+儲能項目場址位于西藏自治區山南市境內,距山南市約37km。項目中心經緯度坐標為28.883799°N,91.860399°E,平均海拔約5050m。本項目擬安裝15臺WTG195/5000kW,1臺WTG191/6250kW,總裝機容量為81.25MW,機組的輪轂高度為110米,葉輪直徑為195米;配置20%、4h構網型儲能系統(16MW/64MWh)。與華電公司共建一座220kV升壓站,本項目接入系統方案以最終批復為準。本項目進場道路約16.7km,場內道路約22.8km,采用泥結石路面,設計速度為20km/h,路基寬度為5.5m,全線涉及進場道路改造、場內道路及風機吊裝平臺修建。
2.3 標段劃分: 雅江公司山南乃東才朋8萬千瓦風儲項目道路施工預招標
2.4 施工地點: 西藏自治區山南市乃東區亞堆鄉、措美縣哲古鎮。
2.5 計劃工期: 暫定2024年11月11日-2025年4月10日,具體開工時間以監理人通知為準。
2.6 招標范圍:本項目建設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開挖、土石方回填、砂礫石路面平整、表土剝離及集中養護、道路邊坡及風機吊裝平臺覆土覆草、道路管涵、防撞墩、道路漿砌石邊溝、道路沖溝清理、漿砌石擋墻、波形護欄拆除與安裝、道路標志牌安裝等工作。(各項技術指標以該工程項目施工設計圖紙及工程量清單為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
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等級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具有至少1項海拔不低于3000m的道路工程施工業績,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3000萬元,需附合同業績復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內容頁以及簽字蓋章頁,提供結算增值稅發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票,否則該業績按無效業績處理;承擔過軍級及以上單位派出搶險任務的業績視為有效業績;合同中含有道路工程內容且該項費用不低于3000萬元的業績視為有效業績)。
3.2.3項目經理: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取得相關部門頒發的有效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同時必須為本公司的在職員工,提供項目經理在本單位近6個月的社保證明。
3.3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10月17日09時00分起至2024年10月23日17時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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