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新能源有限公司長嶺、永安場站動態無功補償裝置改造工程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本項目為 電力吉林公司長嶺、永安場站動態無功補償裝置改造工程項目公開招標,對長嶺、永安已采購SVG設備(廠家:山東泰開,水冷直掛,長嶺1臺,永安3臺)進行安裝,對原舊設備進行拆除。包括所有必要的施工設計、拆舊、挖掘、基礎填充、基礎建造、安裝、調試、AVC聯調、裝卸、運輸、材料、專用工具、消耗品、安全措施用品、特殊天氣施工措施用品以及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等。
2.1.2招標范圍:包括 電力吉林公司長嶺、永安場站動態無功補償裝置改造工程,無功補償設備安裝、拆除等。具體內容見技術文件。
2.1.3計劃工期:合同簽訂之日起6個月內。
2.1.4質量要求:無功補償設備改造施工質量滿足現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執行標準。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條件:(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證書,其中承裝、承試要求三級及以上。
(4)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1年10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35kV及以上電壓等級無功補償裝置或變電設備安裝工程的合同業績2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機電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35kV及以上電壓等級無功補償裝置或變電設備安裝工程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技術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質量負責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10-11 11: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10-1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