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內蒙古能源集團金山發電廠2×66萬千瓦煤電擴建項目,屬于國家“十四五”電力規劃中期調整新增內蒙古自治區200萬千瓦煤電規模,其中項目之一,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建設資金來自有資金和銀行貸款,自籌20%,貸款80%。現對內蒙古能源集團金山發電廠2×66萬千瓦煤電擴建項目施工圖設計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項目建設地點位于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航天經濟技術開發區內,廠址西側毗鄰沙良產業物流園,南側為規劃的航天一街,東側為科工六路,西側為排洪渠。西北距呼和浩特市約17.5km,北距呼和浩特白塔國際機場約13.5km,西南距正在建設的呼和浩特盛樂國際機場約50km。
本工程擬建設2×66萬千瓦高效超超臨界、一次中間再熱、間接空冷、工業+采暖抽汽凝汽式汽輪發電機機組,同步建設煙氣脫硫及脫硝設施,并留有擴建條件。
工程質量標準目標:兩臺機組均實現高標準達標投產,創同期、同類型、同地區工程建設領先水平,高等級完成工程質量評價工作,高排序獲得獲得中國電力優質工程獎,創國家優質工程獎。
2.2項目規模: 2×66萬千瓦。
2.3服務范圍:服務范圍包括:內蒙古能源集團金山發電廠2×66萬千瓦煤電擴建項目施工圖設計服務(包括項目勘察和初步設計范圍以外直至項目竣工驗收全部的設計工作,包含項目工程獎項申報、專項驗收等后續全部設計工作,本項目勘察及初步設計范圍詳見招標文件88頁附件2),主要范圍:廠區內外建設用地和臨時用地所有的建筑物(如需)施工圖及系統工藝設計,并滿足本工程正常施工、調試、運行的要求及確保工程完整性至項目竣工驗收,負責與另行委托的單項工程、設備制造廠的設計配合和納總,負責翻車機、廠區護坡、擋土墻、廠區道路、廠外臨時活動場所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a、工程施工圖設計及施工圖預算、竣工圖文件的編制和工程配合及總體設計等,包含機組深度調峰設計,二次場平施工圖設計(如有),全廠構建筑風格、視覺色彩等總體規劃設計;全廠建構筑物建筑裝修深度細化方案設計(如照明、門窗、欄桿、護欄、廁所、地面、墻面、路牙等)以及全廠三維數字化設計、移交等,其中不包含初步設計范圍內的施工圖設計,脫硫EPC、條形煤場上部球形網架結構EPC、脫硫廢水EPC、特殊消防EPC、鐵路EPC部分的施工圖設計。
DN50以上管徑設計、廠區地下所屬全部設施均在投標人的設計范疇內,包括但不限于管網、電纜、綜合布線、構筑物、接地網三維電子圖,按實際施工提供的地下管網無論規格型號、管徑大小、材質等級高低;注: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由施工單位負責的二次設計范圍,應根據現場實際布置及系統,施工單位以CAD版圖紙提供至投標人(設計院)處,由投標人根據施工單位提供圖紙出具正式的施工圖,并將此部分納入三維數字化電子圖,最終進行數字移交;詳見附件《內蒙古能源集團金山發電廠2×66萬千瓦煤電擴建項目施工圖設計三維數字化移交技術規范》。
b、提供設計技術交底;
c、解決施工中的設計技術問題,配合招標人完成優化設計、變更設計、設計變更、創優工作等服務;
d、配合調試、整套啟動、竣工驗收及試生產考核等服務;
e、配合工程、設備、材料的加工訂貨;
f、編制設備、材料招標計劃及技術規范書(三大主機和第一批輔機設備除外),要求投標人積極配合其他設計單位,并參與第一批輔機設備招標計劃和技術規范書審核工作;
g、編制設計階段有關技術和經濟文件;
h、提供與整個工程主、輔系統設計有關的設計、服務工作。
i、施工期間廠區臨時排水管溝設計、吹管設計(對施工單位吹管臨時管道布置方案中的應力及支吊架強度和機組性能試驗測點進行校核、審查,并出具相關圖紙及計算書)。
j、滿足生產需要的設施綜合樓、辦公樓、食堂、活動場所等的設計。
k、對不在上述招標范圍內的項目,投標單位須負責其工程的相關配合和設計接口工作。
l、若送出線路建設不滿足工程廠用電受電節點要求,則投標方需與招標人配合完成啟備電源臨時方案的設計,以滿足工程廠用電受電節點要求。
M、事故灰場的施工圖設計。
N、本工程的圍墻范圍內的方格網的工程服務。
0、主機間接間冷塔的設計。
2.4服務要求:
(1)設計深度:滿足國家和部頒有關各階段的設計深度;
(2)本設計爭獲電力行業優秀工程設計一等獎;
(3)投標人必須根據工程施工進度計劃編制能夠滿足現場連續施工的的設計進度計劃,要求能夠滿足施工現場施工進度。
(4)施工圖設計交付進度須滿足藍圖施工要求,招標人原則不安排專人赴設計單位開展圖紙催交工作。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內蒙古能源集團有限公司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資質證書,且具有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資質證書。
3.2.2 業績:投標人提供的業績必須同時滿足下列要求
① 投標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獨立承擔過1項已投產的國內單機容量660MW及以上等級燃煤火電項目的主體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業績。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機組投運證明材料,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首頁、合同服務范圍頁、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頁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機組投運證明材料包括項目竣工驗收證明或移交生產交接書或業主出具的投產證明。
② 項目負責人必須至少承擔過1項已投運的國內單機容量660MW及以上等級燃煤火電項目的主體工程勘察設計項目負責人(或設計總工程師)的管理經驗。需提供合同的清晰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首頁、合同服務范圍頁、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頁和能證明上述范圍的關鍵信息頁、機組投運證明材料。若提供的材料無法證明為該項目負責人(或設計總工程師),需額外提供項目相關證明文件,如任命書或中標通知書明確為該項目負責人等相關佐證材料,若提供的材料不能證明,則視為無效業績。項目負責人(或設計總工程師)需提供本單位近1年(2023年8月-2024年7月)的養老保險繳納證明。
3.2.3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10月09日至2024年10月15日23時59分59秒。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項目建設地點位于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航天經濟技術開發區內,廠址西側毗鄰沙良產業物流園,南側為規劃的航天一街,東側為科工六路,西側為排洪渠。西北距呼和浩特市約17.5km,北距呼和浩特白塔國際機場約13.5km,西南距正在建設的呼和浩特盛樂國際機場約50km。
本工程擬建設2×66萬千瓦高效超超臨界、一次中間再熱、間接空冷、工業+采暖抽汽凝汽式汽輪發電機機組,同步建設煙氣脫硫及脫硝設施,并留有擴建條件。
工程質量標準目標:兩臺機組均實現高標準達標投產,創同期、同類型、同地區工程建設領先水平,高等級完成工程質量評價工作,高排序獲得獲得中國電力優質工程獎,創國家優質工程獎。
2.2項目規模: 2×66萬千瓦。
2.3服務范圍:服務范圍包括:內蒙古能源集團金山發電廠2×66萬千瓦煤電擴建項目施工圖設計服務(包括項目勘察和初步設計范圍以外直至項目竣工驗收全部的設計工作,包含項目工程獎項申報、專項驗收等后續全部設計工作,本項目勘察及初步設計范圍詳見招標文件88頁附件2),主要范圍:廠區內外建設用地和臨時用地所有的建筑物(如需)施工圖及系統工藝設計,并滿足本工程正常施工、調試、運行的要求及確保工程完整性至項目竣工驗收,負責與另行委托的單項工程、設備制造廠的設計配合和納總,負責翻車機、廠區護坡、擋土墻、廠區道路、廠外臨時活動場所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a、工程施工圖設計及施工圖預算、竣工圖文件的編制和工程配合及總體設計等,包含機組深度調峰設計,二次場平施工圖設計(如有),全廠構建筑風格、視覺色彩等總體規劃設計;全廠建構筑物建筑裝修深度細化方案設計(如照明、門窗、欄桿、護欄、廁所、地面、墻面、路牙等)以及全廠三維數字化設計、移交等,其中不包含初步設計范圍內的施工圖設計,脫硫EPC、條形煤場上部球形網架結構EPC、脫硫廢水EPC、特殊消防EPC、鐵路EPC部分的施工圖設計。
DN50以上管徑設計、廠區地下所屬全部設施均在投標人的設計范疇內,包括但不限于管網、電纜、綜合布線、構筑物、接地網三維電子圖,按實際施工提供的地下管網無論規格型號、管徑大小、材質等級高低;注: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由施工單位負責的二次設計范圍,應根據現場實際布置及系統,施工單位以CAD版圖紙提供至投標人(設計院)處,由投標人根據施工單位提供圖紙出具正式的施工圖,并將此部分納入三維數字化電子圖,最終進行數字移交;詳見附件《內蒙古能源集團金山發電廠2×66萬千瓦煤電擴建項目施工圖設計三維數字化移交技術規范》。
b、提供設計技術交底;
c、解決施工中的設計技術問題,配合招標人完成優化設計、變更設計、設計變更、創優工作等服務;
d、配合調試、整套啟動、竣工驗收及試生產考核等服務;
e、配合工程、設備、材料的加工訂貨;
f、編制設備、材料招標計劃及技術規范書(三大主機和第一批輔機設備除外),要求投標人積極配合其他設計單位,并參與第一批輔機設備招標計劃和技術規范書審核工作;
g、編制設計階段有關技術和經濟文件;
h、提供與整個工程主、輔系統設計有關的設計、服務工作。
i、施工期間廠區臨時排水管溝設計、吹管設計(對施工單位吹管臨時管道布置方案中的應力及支吊架強度和機組性能試驗測點進行校核、審查,并出具相關圖紙及計算書)。
j、滿足生產需要的設施綜合樓、辦公樓、食堂、活動場所等的設計。
k、對不在上述招標范圍內的項目,投標單位須負責其工程的相關配合和設計接口工作。
l、若送出線路建設不滿足工程廠用電受電節點要求,則投標方需與招標人配合完成啟備電源臨時方案的設計,以滿足工程廠用電受電節點要求。
M、事故灰場的施工圖設計。
N、本工程的圍墻范圍內的方格網的工程服務。
0、主機間接間冷塔的設計。
2.4服務要求:
(1)設計深度:滿足國家和部頒有關各階段的設計深度;
(2)本設計爭獲電力行業優秀工程設計一等獎;
(3)投標人必須根據工程施工進度計劃編制能夠滿足現場連續施工的的設計進度計劃,要求能夠滿足施工現場施工進度。
(4)施工圖設計交付進度須滿足藍圖施工要求,招標人原則不安排專人赴設計單位開展圖紙催交工作。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內蒙古能源集團有限公司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資質證書,且具有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資質證書。
3.2.2 業績:投標人提供的業績必須同時滿足下列要求
① 投標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獨立承擔過1項已投產的國內單機容量660MW及以上等級燃煤火電項目的主體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業績。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機組投運證明材料,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首頁、合同服務范圍頁、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頁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機組投運證明材料包括項目竣工驗收證明或移交生產交接書或業主出具的投產證明。
② 項目負責人必須至少承擔過1項已投運的國內單機容量660MW及以上等級燃煤火電項目的主體工程勘察設計項目負責人(或設計總工程師)的管理經驗。需提供合同的清晰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首頁、合同服務范圍頁、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頁和能證明上述范圍的關鍵信息頁、機組投運證明材料。若提供的材料無法證明為該項目負責人(或設計總工程師),需額外提供項目相關證明文件,如任命書或中標通知書明確為該項目負責人等相關佐證材料,若提供的材料不能證明,則視為無效業績。項目負責人(或設計總工程師)需提供本單位近1年(2023年8月-2024年7月)的養老保險繳納證明。
3.2.3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10月09日至2024年10月15日23時59分5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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