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浙江公司舟山電廠三期2×660MW擴建工程取水口外水道疏通項目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項目概況:本項目為浙江公司舟山電廠三期2×660MW擴建工程取水口外圍水道疏通項目,根據取水口外最新水下測繪數據顯示,取水口外側水深較設計取水深度不足。設計院根據取水口流量計算,出具了取水水道疏通范圍、深度施工圖。為保障取水口通水順暢、滿足流量,須對取水口范圍進行疏通。招標范圍:本次施工范圍取水口外側水下礁盤打孔、船機械鑿巖(不采用爆破方式)、清挖等達到設計需求、滿足取水水道暢通的所有工作。(包括因此工作所需的港航、海事、環保、漁業、公安等全部所有外部許可手續的辦理,及震動監測、評估、掃海等與鑿巖疏通工作相關的所有外單位協助工作)工期:合同總工期為111天(暫定合同簽訂后111天,具體開工日期按發包人通知)。地點:浙江公司舟山電廠三期2×660MW擴建工程現場。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條件:(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8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2000m³及以上炸礁或清礁工程施工項目合同業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港航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2000m³及以上炸礁或清礁工程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技術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質量負責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8-24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8-2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