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CHDTDZ046/16-ZB-158)
一、 招標條件
華電應縣40MW光伏發電項目工程EPC總承包項目已批準,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 招標采購項目 2.2 項目規模:交流側40MW(直流側48MWp) 2.3 招標采購項目工期:150日歷天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標段編號 標段名稱 招標范圍 標書售價(元) CHDTDZ046/16-ZB-15801 華電應縣40MW光伏項目工程EPC總承包 除招標項目工程建設監理費、工程建設管理費、水土保持補償費、生產準備費、生產車輛購置費、基本預備費、工程前期費、工程定額標準編制管理費、項目咨詢服務費由發包人負責的范圍外標段的內容包含不限于: (1)勘察設計:負責光伏電站可研收口之后的全部勘察設計工作(光伏陣區達到一地塊一設計深度); (2)建筑安裝工程:含升壓站改擴建工程、集電線路工程、光伏陣區工程施工、道路工程(含場內檢修道路、臨時道路、施工便道等)、設備安裝調試、試驗(一、二次設備安裝、調試及試驗、涉網試驗)、驗收、并網發電。 (3)設備材料采購:所有設備和材料的采購(包括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智慧化場站建設)、接卸、驗收、倉儲保管、二次倒運,以及運輸道路的協調和修復、清障、改造、加固及賠償。其中,光伏組件、逆變器、主變、箱變、GIS設備由中國 新能源供應鏈平臺進行采購;電纜由投標人負責在公司電纜供應商名錄采購(名錄附后)。 (4)其他工作:建設期臨時占地及永久占地補償、林草手續辦理及補償、征地手續辦理(含光伏場區征地費、建設期租地費(一年)、集電線路征租地費,最終取得不動產證);能監辦、質監站施工備案、質量監督驗收、并網手續辦理、驗收投產、性能試驗、消防驗收、檔案驗收、通過達標投產驗收;環水保工程及驗收(含監理、監測);應急預案、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等);項目生產生活所需網絡、 (5)負責涉網設備的采購、安裝、調試及并網驗收(如有);負責對側站停電損失及相關補償、協調費等一攬子工作以及發包人負責范圍的配合協調工作。(詳見接入系統批復) (詳見技術文件) 1000 我公司標書費發票為增值稅普通電子發票,招標代理服務費發票可選增值稅普通電子發票或增值稅專用發票(紙質發票),投標單位可登錄 業務系統,在“電子招投標>開票信息登記”菜單中設置招標代理服務費發票類型;在“電子招投標>發票管理”菜單中查看及下載電子發票。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華電應縣40MW光伏項目工程EPC總承包】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 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 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8.投標人應具備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或具備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力行業甲級及以上設計資質 9.投標人2021年1月1日-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應具有至少3項50MW及以上光伏項目EPC總承包投運業績(所有投標業績均應提供以下相關證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簽章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投運業績證明材料:加蓋用戶簽章的投運或完工證明,或竣工驗收證明,或質量驗收證明,或與投標業績合同對應的結算發票等可以用于證明的材料); 10.招標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連續3年虧損的投標人;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3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來一直虧損的投標人; 1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
項目 聯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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