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分公司色尼區吉措100MW風電項目施工總承包工程公開招標,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色尼區吉措100MW風電項目場址區位于西藏自治區那曲市色尼區吉措村,場區中心西距那曲市直線距離約19km。場區為高原山地,有一定高程差,機位主要分布于場區內四條主山脊,場址區海拔高程為4800m~5100m。年平均氣溫-2.6℃,年最低氣溫-29.3℃,年最高氣溫16.7℃,場區內有G317國道穿過,交通條件相對便利。項目設計安裝不超過20臺單機容量5.0-6.0MW的風力發電機組,配置20MW/80MWh(按裝機容量20%,儲能時間4小時配置)構網型儲能設備,并配置相應數量箱式變壓器,風電機組以 4回 35kV集電線路接入配套新建的一座 220kV升壓站,升壓站規劃安裝1臺100MVA主變壓器,主變壓器高壓側采用線路變壓器組接線方式,以一回220kV線路送出。在投產及運行前期,220kV升壓站降壓至110kV運行,同時將220KV線路降壓至110kV運行接入達嘎普儲能電站。運行中后期,項目升壓站和送出線路改回220kV運行,以一回220kV線路改接入中核風電升壓站。最終接入系統方式以接入系統報告及其審查批復意見為準。
2.1.2招標范圍:
西藏公司那曲分公司色尼區吉措100MW風電項目施工總承包工程公開招標主要包括升壓站部分設備采購、風機塔筒吊裝工程、風機和箱變基礎工程、集電線路工程、升壓站工程、道路工程、水土保持、環境保護等工程施工,施工手續辦理、水保、環保、消防、性能試驗、沉降觀測、質檢、各種檢查驗收、試運行、移交、質保期服務及配合竣工結算等全部工作,具體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內容:
1、設備采購
設備、材料采購范圍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內容:
(1)設備采購范圍:滿足本項目裝機容量的一次設備、二次設備、升壓站辦公生活設施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包括且不限于除甲供設備外,其余所有電氣一次、二次設備、辦公生活設施、集電線路(塔材、導線、光纜、絕緣子、金具、防風型跌落保險、避雷器等)及相應的備品備件、專用工器具、儀器儀表等全部軟硬件設備及相應的技術服務和消防、安防設施等。甲供設備為風機、塔筒、錨栓組件、主變、SVG、GIS、站用變、接地變、箱變、儲能設備,其中風機、塔筒、錨栓組件、箱變均為機位點交貨(車板交貨),主變、SVG、GIS、站用變、接地變、儲能設備為基礎面交貨(車板交貨);甲控設備為開關柜(預制艙式)、二次設備、高低壓電纜等。甲供設備由招標人采購,甲供設備費不計入投標報價。甲控設備從招標人推薦名單中由投標人采購,設備品牌須經招標人同意認可,設備價格由投標人報價,計入投標報價。招標人有權對招標范圍內的設備、服務及專業工程采購的過程及結果行使監督權和決定權。招標人有權根據項目推進情況對招標范圍的所有設備進行甲控。
(2)包括上述設備的訂貨、排產、催交、運輸、接車、倒運(含堆場)、接貨驗收、倉儲保管等(招標人采購的風機、塔筒、錨栓組件、主變、SVG、GIS、站用變、接地變、箱變、儲能設備等主設備由投標人進行接(卸)貨、驗收、保管、場內倒運等全過程管控),投標人負責任何原因造成的設備倒運及囤貨場地協調及費用。
(3)招標人安排對風機、塔筒、主變、SVG、GIS、站用變、接地變、箱變、高低壓電纜的監造,招標人的監造不免除投標人對其所購設備監造和質量控制的責任。投標人安排除招標人監造設備外的所有設備監造及檢驗。出于對采購質量的考慮,招標人有權對招標范圍內的設備、服務及專業工程采購的過程及結果行使監督權和決定權。
(4)設備采購推薦名單詳見招標文件附件。投標人協助招標人開展與設計院的對接、催圖工作。本招標文件中全部圖紙及設備技術規范書僅用于本施工總承包工程招標,招標范圍內的設備必須滿足后期設計院技術規范書及西藏公司、國網公司相關技術要求。設備采購前招標人組織相關方對施工圖紙及技術規范書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投標人方可進行招標采購及施工。投標人必須綜合、全面考慮報價。
(5)投標人要考慮國家及各省市重大活動期間及前后、特殊天氣期間等情況,重大設備制作及運輸,投標人要按照招標人整體工期要求考慮大件設備交通運輸的提前量。
(6)包括以上設備、材料、備品備件等技術服務、性能測試以及相關技術資料的提供等。
2、現場施工范圍
滿足項目并網運行和驗收的土建、風機塔筒吊裝、電氣安裝、調試、并網、試運行,土地復墾及植被恢復、綠化及工程各階段驗收和消缺,監測、消防、水保、環保、電力系統治安反恐防范“三同時”等相關工作,人員培訓和最終交付運營,質保期內的質量保修服務,配合竣工結算等全部相關工作。具體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內容:
(1)本工程臨時用電(包含用電手續申請、臨時用電施工、簽訂用電手續等)、用水、辦公通訊、臨時道路、臨時設施等工程。
(2)所有設備、材料(包含甲供、甲控、乙供設備及材料)的堆場建設、堆場到機位運輸道路協調、修建和所有設備、材料(包含甲供、甲控、乙供設備及材料)的接車、卸貨、驗收、倒運(包含二次倒運)、設備拖拽、現場保管等。
(3)土建工程:場地平整及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包括進場道路、場內道路、進站道路、施工便道,含新建道路和利舊道路修復、道路恢復)、風機基礎工程(含沉降觀測等)、集電線路及箱變工程、升壓站建筑工程、給排水工程、電纜溝道工程、接地工程及附屬設施工程等全部土建(含預埋件)相關工作。
(4)安裝工程:風機及塔筒安裝工程、35kV集電線路及箱變工程、電纜敷設工程、升壓站安裝工程、接地系統工程、通信工程等安裝、調試;其他附屬設施工程安裝、調試;所有單體、分系統、整體調試、試驗,試運行工程,并網后整套系統性能測試、電能質量檢測及所有設備標識牌制作安裝工程等全部電氣設備安裝相關工作。
(5)投標人需充分考慮各種因素對風機吊裝作業及投標人報價的影響,投標人需為本項目提供滿足工程進度的風機吊裝的主吊(確保現場有效工作主吊2臺),主輔吊站位、作業、拆組車應與吊裝平臺,運輸道路相適應,主吊到場時間滿足工期要求,主吊工況滿足風力發電機組及塔架安裝需求,如工程進度不能滿足招標人計劃工期要求,投標人應增加第三臺主吊及滿足工程進度的資源投入,價格包含在投標總價中。
(6)投標人施工和所采購設備運輸過程中涉及的跨越(穿越)、遷改線(高壓線、油氣管線、通訊線等)、拆遷、改道、空障清理、管涵防護、拖拽、后期道路路基路面及道路設施恢復等工程。
(7)施工期各種施工措施,如凍土施工、排水、冬雨季施工、夜間施工、高原施工、環水保等。
(8)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的人員培訓(培訓形式:工廠培訓、現場培訓等)。
(9)辦理各種保險,包含且不限于投標人人員雇主責任保險、設備及材料運輸保險、施工設備保險、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及當地監管部門要求購買的其他保險、國家法律法規要求購買的政策性保險等。
(10)施工過程中周邊生態環境保護、生活水源保護及治理、水保、環保措施保障工程;施工完成后的消防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環境保護工程、植被恢復工程、土地復墾工程、綠化工程。
投標人按照環保、水保批復方案的要求,負責對施工過程中造成所有的水土流失或植被破壞等環境影響的修復工作,完成土地復墾及植被恢復工作并滿足環保、水保驗收要求,落實好環保水保三同時工作,所需費用應全部包含在投標報價中,因投標人原因導致受到草原、土地、水保、環保、文物等相關部門的處罰,投標人需承擔相關費用;投標人開工前需要對現場現狀進行評估,投標人如果不按照要求施工造成超出工程本身之外的破壞水土和植被的情況,由此產生的費用由投標人承擔,并且招標人有權對投標人進行違約扣款,投標人需要承擔當地政府對招標人產生的處罰罰款等費用。
(11)根據《電力系統治安反恐防范要求第4部分:風力發電企業》(GA1800.4)規定,進行風電場反恐防范施工工作。
(12)工程移交前所有工程、設備由投標人負責看護保管,任何損壞、丟失由投標人承擔維修或更換,并承擔相應費用。
(13)對外墻涂料、景觀、大門等影響外觀效果及實際使用體驗的材料和設備進場前增加“定樣”流程,材料進場前投標人應提供樣塊,經招標人確認后方可進行施工,否則引起的返工費用由投標人承擔;材料定樣工作應提前開展,以避免施工時產生因提升品質導致的爭議問題。
(14)根據招標人工程質量驗收管理最新制度,完成關鍵節點驗收、階段驗收及項目消缺工作。
(15)按照相關標準、規范及合同的規定搜集、整理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全部檔案資料,負責整理移交招標人檔案管理部門(整理資料需按照招標人資料管理最新規定,移交符合招標人要求的檔案資料,并按期完成整理、移交及歸檔)。
(16)按照招標人要求進行結算報審,并配合招標人進行竣工結算工作。
(17)其它未明確但屬于本工程的施工、試運行、驗收、消缺、移交、質保期內的保修工作。
以上施工范圍內的事項均需在報價中綜合考慮。
3、手續辦理范圍及其他工程
配合招標人辦理項目所有征地及地表賠償手續、并網手續、規劃手續、建設手續、工程決算,配合電網送出線路建設,負責其所采購設備進場時路政及交通等部門協調及辦理相關手續,負責辦理穿跨越線路(公路、鐵路)手續,負責辦理施工許可證,負責保護定值計算、二次安防等保測評,負責水保、環保、勞安、檔案、消防、竣工等驗收,負責與國土、草原、國網、政府、村民等進行相關協調、協議簽署等,負責工程相關驗收備案工作,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內容(除特別注明費用由招標人承擔的外,其他費用均由投標人承擔):
(1)配合招標人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辦理施工許可證。
(2)招標人負責規劃范圍內的永久征地費及臨時用地費、草地補償費、土地復墾保證金、耕地補償費、水土補償保持費,費用不包含在投標報價中。
(3)招標人負責規劃范圍內的永久征地及臨時用地地表賠償(包含且不限于房屋拆遷、桿塔、植被移植費、青苗、油氣管線改造等)、土地合法合規流轉手續辦理。
(4)若因投標人原因引起的規劃范圍以外的用地相關手續、協調及全部費用均由投標人負責承擔。
(5)投標人負責協調施工過程中與國土、林草、鐵路管理單位、公路管理單位、國網公司、油氣管線公司、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村委會、村民等的關系。
(6)因施工或設備運輸導致油氣管線改線手續辦理、集電線路和通信線路路徑所有手續辦理、公路接口開口及穿越手續辦理、電力和通信線路跨越手續辦理等原因引發設計、施工變更、進度滯后,投標人需及時補辦各種相關手續,因未及時辦理各種相關手續導致的刑事、行政處罰及罰款全部由投標人承擔,并承擔工期滯后責任。
(7)配合招標人辦理本項目與應急管理局、華中監管局、質監站、電網公司等對接及相關資料的備案。
(8)投標人負責根據各級電網公司的要求進行檢驗檢測、配合電網審圖、驗收。
(9)負責保護、改善施工環境,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相關糾紛并承擔相應責任及罰款;負責協調投標人采購設備運輸過程中與當地路政公司道路、青藏鐵路、管線高壓線改造、停產損失及施工過程中的地方民事關系,費用包含在投標報價中。
(10)負責向當地特種設備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起重設備等特種設備安全備案等相關手續,并承擔相應責任。
(11)提交電力二次安防的評估報告,完成信息系統等保測評報告并在公安機關備案。
(12)負責勞動安全與工業衛生及職業病防護設施實施、驗收及備案工作。
(13)負責項目水土保持措施、監測、驗收,編制相應階段報告、組織評審,進行水土保持驗收并按國家相關職能部門要求完成備案手續辦理。
(14)負責環境保護措施、監測、驗收,編制相應階段報告、組織評審,進行環境保護驗收并按國家相關職能部門要求完成備案手續辦理。
(15)根據最新消防驗收規定,編制消防驗收報告,進行消防驗收及備案相關工。
(16)委托第三方進行施工開始至工程移交前的沉降觀測。
(17)負責辦理入網試驗及相關報告編制。
(18)按照當地氣象部門要求完成項目防雷接地檢測,編制防雷檢測報告。
(19)委托第三方進行高強螺栓檢測、電纜送檢試驗,編制檢測報告。
(20)負責處理群體事件、阻工等問題。
(21)負責臨時用地(場內道路、風機基礎、吊裝平臺、35kV集電線路、施工道路)的民事協調;負責臨時性及措施性補償等工作。
(22)承擔規劃范圍外的各項手續辦理費、協調費、賠償、補償等全部費用,因未辦理上述手續導致的刑事、行政處罰及罰款全部由投標人承擔。
(23)投標人對總承包項目的質量、安全、工期和環水保等負全面責任。
總之,投標人負責截止投標之日起至項目并網發電、竣工驗收全過程的政策性手續辦理(除招標人已委托其他單位辦理的手續外),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電網、行業、青藏鐵路管理單位、公路管理單位、管道公司要求的各類手續。其中,在投標截止日后,由于新政策及電網新要求所增加的設備、服務及工程量變化,經招標人認可后雙方另行簽證。其他政策性手續辦理及產生的費用投標人務必全面考慮,相關費用全部包含在投標報價中。
4、其他
投標人需充分考慮各種因素對風機吊裝作業及投標人報價的影響,投標人需為本項目提供滿足工程進度的風機吊裝的主吊(確保現場有效工作主吊不少于2臺),所提供主吊應滿足單機容量5.0MW-6.0MW、葉輪直徑185-210m、輪轂高度100-120m型風機吊裝的吊車,如工程進度不能滿足招標人計劃工期要求,投標人應另外增加1臺主吊及滿足工程進度的資源投入,價格包含在投標總價中。在投標文件中需出具承諾函作為附件。待簽訂合同時須提供吊車鎖定的證明文件。
2.1.3計劃工期:計劃開工時間為2024年7月31日(具體開工時間以監理發出的開工通知為準),竣工時間為2026年6月30日。
關鍵節點計劃:
2024年7月31日,項目正式開工。
2024年11月30日,場內道路完成施工。
2024年11月30日,升壓站設備基礎及中控樓主體結構完成。
2025年4月30日,第一臺風機開始吊裝。
2025年6月30日,風機基礎施工完成。
2025年7月20日,完成升壓站內電氣設備安裝、調試(包括主變、GIS、SVG、儲能設備等所有設備),具備帶電條件。
2025年7月31日,首批機組投產發電。
2025年8月31日,集電線路工程完成。
2025年9月30日,全容量并網發電。
2.1.4工程質量要求:要求工程質量滿足公司質量技術要求,達到國家和現行工程質量驗收優良等級,爭創行業和國家優質工程。
2.1.5其他:本項目正在履行招標人內部的投資決策程序。
合同生效條件為(須滿足):本項目通過招標人內部的投資決策程序。如因國家及地方政策變化調整、招標人投資決策等關系導致的項目中止或終止招標,投標人不得索賠,報價時投標人應充分考慮上述風險因素。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條件:(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7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45MW及以上風電場施工總承包合同業績(合同業績中施工內容必須包含風機安裝工程、升壓站工程、集電線路工程)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機電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45MW及以上風電項目施工總承包工程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技術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質量負責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6-28 1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7-03 19:00:00。
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m.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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