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煤炭經營公司 銷售集團華南分公司高欄港辦事處第三方煤炭質量檢驗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招標服務內容:從商品煤樣的采、制、化等品質檢驗,到用戶依據檢測證書結算為止,并出具煤炭檢驗月度分析報告。出港煤檢驗包括: a.全水分、b.工業分析(水分、灰分、揮發分和固定碳)、c.全硫、d.發熱量、e.煤灰熔融性、f氫;進港煤檢驗包括: a.全水分、b.工業分析(水分、灰分、揮發分和固定碳)、c.全硫、d.發熱量、e.煤灰熔融性、f氫。
第一標段:服務期限內高欄港煤炭質量檢驗量的60%,預計煤炭質量檢驗量1128萬噸,見下表;
第二標段:服務期限內高欄港煤炭質量檢驗量的40%,預計煤炭質量檢驗量752萬噸,見下表;
港口 |
預計煤炭質量檢驗量(萬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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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價內容 |
第一標段 |
第二標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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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質量檢驗 |
進出港煤質檢驗(人工采制化)(1) |
253.2 |
168.8 |
進出港煤質檢驗(智能采制+人工化驗)(2) |
766.8 |
5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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垛采(含卸船垛表采樣及場地存煤垛表采樣)(3) |
108 |
72 |
注:作業量為預估工作量,不作為結算依據,以實際發生為準。(a.進出港煤質檢驗(智能采制+人工化驗)費用為進出港使用 珠海港務港口煤炭智能采制系統及使用該系統智能采制設備后的人工化驗費用,包含制樣系統無法正常使用時人工制樣費用。b.如港口煤炭智能采制化系統全流程使用,則煤炭質量檢驗量相應減少。)
服務地點: 珠海港務有限公司、目的港/異地。
服務期限:合同簽訂日期至2025年6月30日,具體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擬投入本標段自有實驗室有效的省級或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計量認證(CMA)證書(檢測能力應包含a.全水分、b.工業分析(水分、灰分和揮發分)、c.全硫、d.發熱量、e.煤灰熔融性、f.氫;所有檢測項目依據現行有效國標,但不能用快速測定方法)。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擬投入本標段自有實驗室有效的實驗室認可(CNAS)證書(認可能力范圍應包含a.全水分、b.工業分析(水分、灰分和揮發分)、c.全硫、d.發熱量、e.煤灰熔融性、f.氫;所有檢測項目依據現行有效國標,但不能用快速測定方法)。
(4)擬投入本標段自有實驗室的計量認證(CMA)證書附表中的檢測能力或實驗室認可(CNAS)證書中認可的檢測能力范圍應包含:商品煤樣的采取、煤樣的制備(包括人工和機械采樣,依據GB/T 474、GB/T 475、GB/T 19494.1和GB/T 19494.2現行版本)。注意:設置GB/T時,查詢最新的版本進行設置。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1年7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擬投入的自有實驗室煤質檢驗已完成數量不低于2256萬噸。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當出現內容不全或有瑕疵時,如可以通過投標文件中其它支持性材料(如:中標通知書、用戶證明等)佐證業績的真實有效也可);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體現2021年7月至投標截止日,擬投入本標段自有實驗室名稱及其煤質檢驗已完成數量以用戶證明為準,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履約完成的材料。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6-28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7-0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