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寧夏電力大壩三期新建燃料管控中心大樓項目EPC工程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寧夏大壩三期發電有限公司,位于寧夏回族自治區青銅峽市大壩鎮內,北距銀川市67km,東北距青銅峽市區約17km。北距大壩火車站約4km。廠址緊靠包蘭鐵路西側,銀川盆地西南緣,黃河左岸Ⅳ級階地上。南鄰跌龍坑溝,北依滑石溝,西部和南部為低丘環繞,東距階地前緣約1.7km。一、二期為4×330MW燃煤機組,一期工程二臺機組于1991年建成投產,二期工程二臺機組于1997年建成投產;三期為2×600MW亞臨界凝汽式直接空冷燃煤機組,5號機組于2009年4月投產發電,6號機組于2009年3月投產發電。四期為2×660MW燃煤機組,#7機組2018年建成投產,#8機組2019年建成投產。
為實現燃料全業務流程自動化及集中管控需要,結合現場實際情況,投標人負責設計并建設燃料管控中心樓及其附屬設施,燃料管控中心大樓建設規模初步確定如下:建筑結構采用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長度約為66.5米、寬度約為18米,按三層設計(需設置電梯)及建設(一層層高6米,二、三層層高4.5米;機器人制樣系統房間設置在一層,長8米×寬7.6米,地面荷載800kg/m2;機器人安裝區域設置在一層,地面荷載為2500kg/m2;化驗系統的房間設置在三層,長6米×寬4.9米,地面荷載不低于300kg/m2。),沒有荷載要求的房間均按不低于300kg/m2設置;層高、荷載等需滿足管控設備及系統的布置要求;設備基礎由設備廠家提供資料后進行設計及施工(設備安裝由設備廠家負責);管控中心大樓四周設置減震溝,防止周圍汽車道路或者鐵路的震動影響分析設備的精度。為滿足設備安裝及以后增容改造等要求,在設計建筑物內布局時,在滿足安全的前提下建筑物框架內內盡量不設置(或少設置)立柱。樓頂結構荷載設計需滿足后期安裝光伏設施的荷載要求(并設置安裝光伏設施的預埋件,間隔2米成網格布置),女兒墻高度不小于1.2米。本次為廠內新建項目,建筑物內所有上下水、消防水、采暖、配電等均從現有設施進行引接。
2.1.2招標范圍:本項目為EPC總承包,工作內容包含對寧夏電力大壩三期新建燃料管控中心大樓的設計、采購、施工,對現有場地影響施工的設施進行拆除,協助招標人完成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等政府要求的相關證件辦理及驗收等為完成本項目的所有工作內容。
2.1.3標段(包)劃分:本項目不分標段。
2.2 其他:2.2.1計劃工期:計劃工期為簽訂合同后300天,具體以實際開工時間為準。
2.2.2服務地點:寧夏回族自治區青銅峽市大壩鎮 寧夏大壩三期發電有限公司現場。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火力發電)專業甲級資質證書;或工程設計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證書;或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3)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資質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6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房屋建筑EPC總承包項目的合同業績2份,且均已成功投運1年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合同甲方或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從投運時間至投標截止日滿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房屋建筑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房屋建筑EPC總承包項目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房屋建筑工程或電力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房屋建筑EPC總承包項目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1)母子的公司資質業績不得互相借用。2)【重要提示】一級建造師證書有效性判斷標準(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規定):(1)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級建造師統一使用電子證書,紙質注冊證書作廢。(2)一級建造師打印電子證書后,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未手寫簽名或簽名圖像筆跡不一致的,該電子證書無效。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6-11 14: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6-17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