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鄂爾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0萬噸液態陽光項目新能源制儲氫工程EPC總承包,該項目資金來源已落實,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就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1項目概況:鄂爾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0萬噸液態陽光項目是通過風光可再生能源綠電制取綠氫,綠氫同現有裝置排放廢氣中回收的CO2合成甲醇。項目由625MW風光可再生能源發電、2.1萬噸/年電解水制儲氫、10萬噸/年二氧化碳加綠氫制甲醇(含二氧化碳捕集精制)和公輔工程等單元組成。
2.1.2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電解水制氫單元、氫氣儲存單元和壓縮單元的詳細設計、采購、施工(EPC)總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從詳細設計、物資采購、施工直至工程中間交接以及中交后至工程竣工驗收過程中相應的工程配合、技術服務等所有工作;同時包含重大科技專項實施的配合工作。
詳見第三冊第二章。
2.2資金落實情況:企業自籌
2.3計劃工期:自簽訂合同之日起600個日歷日。
2.4建設地點: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烏審旗圖克工業園區。
3.投標人資格要求
資格要求1:投標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應附營業執照掃描件);
資格要求2:投標人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應附《安全生產許可證》掃描件);
資格要求3:2019年1月1日以來,投標人應具有2個已中交或竣工驗收的單個球罐容積≥2000m3的EPC總承包或詳細設計業績,同時具有1個最大制氫能力≥15000Nm³/h執行完畢或正在執行的電解水制氫項目的EPC總承包或詳細設計業績。(時間要求以所簽訂的合同關鍵頁、中間交接證書或竣工驗收證書、或其他證明材料上的日期為準;業績要求以合同關鍵頁為準;合同關鍵頁包含合同封面、含日期的簽字蓋章頁、項目規模、工作范圍內容等;如出具證明材料的,證明材料必須為所簽合同的發包方;提供的材料掃描復印件模糊不清晰的、或證明材料不足的不計算業績);
資格要求4:項目經理應具備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一級注冊建造師,或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證書一項或多項執業資格,2019年1月1日以來具有石油化工或煤化工EPC總承包項目經理執業業績;施工經理應具備機電工程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證書,安全生產考核證(B級),2019年1月1日以來具有石油化工或煤化工EPC總承包施工經理執業業績;安全負責人具有有效的國家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證書或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類),2019年1月1日以來具有石油化工或煤化工EPC總承包安全負責人執業業績;設計經理要求具有石油化工類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或具有有效的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2019年1月1日以來具有石油化工或煤化工EPC總承包設計負責人執業業績;上述人員均須為投標人單位人員,均需提供近六個月的社保證明材料,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項目擔任職務(提供蓋有公司公章的承諾書掃描件);
資格要求5:投標人應具備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資格要求6:投標人應具備石油化工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包含壓力容器A3安裝、壓力管道GC類);
資格要求7:凡在送達投標文件時未簽訂《供應商廉潔承諾書》的均被否決投標。
接受聯合體投標,最多接受兩家投標人組成聯合體投標。
備注:
(1)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潛在投標人提交意向資料后從招標代理機構獲取到招標文件,不代表已經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以投標人成功遞交的加密電子投標文件為準。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投標人應按投標人資格要求所述在投標文件中提供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石油化工施工總承包資質、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一級注冊建造師、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化工工程師等證明材料;若投標人未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的或有瑕疵的,以評標委員會在相關官網或者權威網站查詢為準,相應證書實際存在并有效的,則不否決投標;若經專家組查詢復核,相應證書不存在或無效的,則否決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售價:200元/標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資料遞交時間:2024年5月22日9:00:00至2024年6月3日 17:00:00。
4.3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4年5月22日9:00:00至2024年6月3日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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